品牌竞争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外在表现 ,是企业所独具的能力,名牌名标具有高知晓和忠诚度,是企业处在核心地位上的能力,所以要真正提升企业竞争力,创建企业品牌是势在必行的企业战略发展趋势。

  办    法:

  下面就关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争创名牌名标提出如下建议:

  1、疏通信息渠道,加强宣传指导。在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申报名牌产品详尽的条件和流程,强化行业商会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并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引导和培育企业创名牌。

  2、政策引导发展,协调各方支持。政府对名牌产品为实现规模发展或扩张而进行的技术改造和研发活动予以重视,企业为申请、购买“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费用,都给予相应的资金或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

  3、强化战略意识,落实发展保护。加大对创中国名牌企业的培育力度,制定名牌培育计划,建立名牌培育库,积极推动企业和有条件的其他企业冲刺“广东名牌”,进一步再冲向“中国名牌”,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争创中国名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4、加强执法,坚持做好打假冒保名优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把制售假冒名牌的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提案者: 周绮霞

  关于对2012年东莞市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

  第20120186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周绮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企业竞争力 争创名牌名标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名牌带动战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对提案高度重视,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加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疏通信息渠道,加强宣传指导方面。宣传是名牌带动战略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断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例如,2011年我们在市、镇电视台滚动播放名牌公益广告,发布名牌公益户外广告近万平方米,在东莞日报举办“集商标 赏品牌”读者互动活动,在《东莞经济》杂志创办“品牌东莞”专栏;市经信局、质监局等部门网站设置专栏,对各类名牌名标产品的申报程序、要求以及扶持政策等作详尽介绍,每年举办相关业务培训对企业进行针对性辅导。下来,我们将推动镇街与部门的上下联动,深入开展企业创名牌辅导工作,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积极协助企业完善资料,做好名牌创建各项基础工作。

  二、关于政策引导发展,协调各方支持方面。我市先后出台了《东莞市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东莞市培育发展自有品牌企业实施细则》、《东莞市创建名牌奖励实施办法》、《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等文件,从扶持、奖励、宣传、保护等方面为自有品牌企业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对名牌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省市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参与政府采购等活动均给予优先支持。此外,我市还颁布出台了《东莞市专利促进实施办法》、《东莞市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对企业申报专利、购买国外先进专利技术以及开拓国际市场都予扶持。目前,企业引进技术和设备进行再创新,以及购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指自有品牌和自主专利技术)的国外(含港澳台地区)企业、外资企业,并取得被购并企业持有的品牌或专利技术,可以申报市引进技术消化吸收资金资助。市委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时期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其中包括了对“两自”企业的扶持。下来,我们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更有效地推动名牌培育发展工作,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三、关于强化战略意识,落实发展保护方面。为了更好地指导相关行业有侧重地开展名牌培育工作,2006年原市经贸局就牵头制订了《东莞市名牌培育发展规划》;2008年市经信局进一步出台了《东莞市培育发展名牌指导目录》,并于2010年根据实际进行修编。工商、质监等部门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护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诊断,帮助企业解决名牌创建和保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下来,我们将继续对列入《目录》的企业、全市民营50强、工商贸龙头、高新技术、上市后备企业等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按照每年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做法,形成名牌创建梯队。

  四、关于加强执法,打假冒保名优工作方面。工商、质监、经信、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认真抓好执法维权,精心打造对名牌企业、产品的保护网:全面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强化商标印制行业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如2009年至2011年,工商部门共查获各类商标假冒侵权等案件1704宗;建立商标预警保护系统,帮助企业维权和提前应对商标竞争威胁;工商部门还与市人民法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打击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备忘录》,建立司法行政保护合作机制。下来,相关职能部门将在全面深化“三打两建”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健全行政执法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机制,促进名牌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和法制化,为名牌发展保驾护航。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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