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40)关于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中小微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2008年以来,世界金融危机、人民币升值的影响,使我市出口额大减,出口企业盈利水平下降,再加上银行秉持“稳中求进”的方针,导致中小微企业更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如此制约了企业的发展,甚至威胁到企业的生存。要推动我市经济保持健康发展态势,通过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进而促进其发展,正是当前经济金融政策考虑的重点。

  办    法:

  1.加大信贷保障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信贷规模,政府应协调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贷款规模,确保新增贷款保持合理增量和增速,同时考虑对下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建立月度监测机制;

  二是加强银行监督检查,督促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贷款新规,规范各类收费,优化行风建设,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服务企业加快发展;

  三是完善银行年度考核,突出银行业机构贷款对中小微等实体企业的信贷考核,确保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实现中小微企业贷款高增速、高增量。

  2.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包括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动债券发行以及鼓励创新直接融资,并促进各种融资手段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本与产业良性互动。

  3.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一是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增资扩股,支持开展创新业务;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信用体系,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三是推进中小微企业担保体系建设;

  四是搭建网上融资服务平台,开拓与银行合作新渠道,实现银企信息的互动和快速对接,增强中小微企业向银行融资的能力;

  五是探索新型信贷产品,鼓励支持银行业机构积极探索贷款担保和授信方式,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与银行业务合作,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4.维护金融运行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周转金作用,在当前金融经济情况还未现根本性好转的情况下,政府财政应考虑按比例增加周转金的规模,帮助企业实现资金应急周转,顺利渡过困难期;

  二是健全重点企业经营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组织相关政府部门每月对电费、税款、社保费等税费缴纳异常的市重点企业进行监控预警,定期对重点骨干企业的银行收放贷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三是开展民间融资风险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资金链风险排查,对出现资金临时性困难的企业,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各贷款银行,帮助企业解决抵押和担保困难。  

提案者 汤瑞刚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40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汤瑞刚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建议》(第20130040号)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参考性,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信贷保障力度的问题

  我市一直致力于加强对辖内银行业的引导,督促银行业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12年末,全市银行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56.35 亿元,比年初增长13.42 %。据统计,全市各项贷款新增额中有49.66%投放于中小微企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加大信贷保障力度,近年来,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银行机构探索中小微企业业务新模式。通过引导银行机构在企业评级、审批流程、考核激励等方面大胆创新,逐步建立起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例如:工商银行东莞分行在贷款流程内嵌入专用风险定价指标RAROC,用于衡量客户通过使用业务产品或服务后所创造的风险调整收益综合情况;中国银行东莞分行推出“信贷工厂”服务模式,按照“流程化、标准化、独立化”要求,简化或整合非必备的业务环节,对每个业务环节制定标准化作业程序,确保无缝对接和高效服务;广发银行推出“好融通”—小微企业专属评级机制和融资服务模式;中信银行提出差异化贷后管理要求等。

  二是推动银行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专业服务部门。我市大部分银行已成立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部门,建立了独立的核算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人员培训机制。辖区内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等机构都已成立了小微企业部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招行成立了独立核算、独立经营的小企业中心,东莞银行在总行公司业务部内设小企业中心,农商行中小企业信贷依据授信金额实施梯级授信审批模式等。

  三是推动银行机构实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考核。为确保银行信贷资金更多的投向实体经济,我市各银行机构普遍下达了专项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任务指标,并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保障”,即贷款规模优先保障、人员投入优先保障、激励措施优先保障。

  下来,我们将积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开发更多更符合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不断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二、关于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一是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加快培育上市企业。充分发挥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后备企业培育制度,形成上市后备梯队,各职能部门对上市后备企业办事“绿色通道”,主动服务,积极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困难。09年以来我市已成功推动8家企业上市,共募集资金63亿元。评审认定上市后备企业七批共90家,还有2家企业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等候挂牌上市,7家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发审委,8家企业在省证监局备案。此外,我们还大力推动企业到“新三板”、前海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实现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二是大力推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的发展。市政府2012年7月出台了《东莞市产业升级转型及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莞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积极搭建东莞企业融资平台,拓展股权融资渠道,吸引股权投资机构在东莞落户、集聚发展。今年4月和5月,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公司(总规模为5亿元,首期规模1亿元)、东莞中科中广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达50亿元,首期募集规模15亿元)正式成立,这两支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转型升级企业。目前还有多家基金正在洽谈合作事宜。

  三是出台《东莞市扶持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暂行办法》,建立帮扶我市企业实现直接债务融资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成本。

  下来,我们在大力推动企业上市及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同时,也将大力引导和推动企业到“新三板”、前海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实现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

  三、关于优化企业融资环境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筹建。经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审核,我市共有17家小额贷款公司获批设立并开业,机构数量位居全省(不含深圳)第三。到2013年6月末,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当年累计为我市中小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1750笔合计24.34亿元,有力地为民营企业拓展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此外,我市获准设立的村镇银行数量达4家(其中3家已开业),机构数量居全省前列。其中2010年3月份开业的长安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三亿元人民币,经过三年左右的经营发展,业已成为全国注册资本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村镇银行之一。4家村镇银行在我市的设立,使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动征信系统建设,加快建立整合信贷、纳税、工商年检、通关报税、产品质量检验、环保、用水、用电、工资支付等信息的“东莞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并向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开放,为改变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局局面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与尝试。二是利用好中小微企业网的融资平台功能,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到该平台上公布其金融服务信息,中小微企业到该平台上发布金融服务需求,为银企搭建长期性的沟通平台。三是以行业协会为纽带,推广中小微企业诚信教育,增加企业无形的、潜在的、增值的信用资产量,激励并保护企业诚信建设的积极性。

  三是推进中小微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按照中国银监会的工作要求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整顿工作。目前我市共有40家法人公司、1家分支机构正常经营担保业务,数量位居全省第三,仅次于广州和深圳。2012年,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共发生担保业务136.03亿元。行业努力发展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为988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69.22亿元,占融资担保业务总量的81.48%。年末融资在保余额80.26亿元。总体来说,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能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运行风险可控,为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四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通过专业市场和商会信息资源,我市银行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之间搭建了新的融资服务平台,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是依托专业市场批量开发小额贷款。目前我市拥有160多个规模不一的专业市场,涵盖服装、IT、轻纺、五金机械模具等20多个行业。我市银行机构依托专业市场集群特色,采取了“市场方担保、法人企业担保、用款企业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联合保证担保、保证金、货押、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组合的批量授信模式。二是整合商会信息资源,打破信息不透明瓶颈。我市目前拥有10大行业协会和遍及32个镇街的各式商会,通过与商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或者与商会合作成立种子基金等方式,为支持商会群体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奠定了基础。

  五是探索新型信贷产品。在贷款流程方面,各银行机构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审批流程,加强对小微企业专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在担保方式方面,各银行机构普遍针对小微企业抵押品缺乏的特点,推出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在贷款定价方面,各银行机构都针对小微企业不同行业、不同担保方式、不同信用状况等因素,以风险高低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下为,我们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担保体系建设,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不断优化中小微企业。

  四、关于维护金融运行稳定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不断完善政务环境、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以及诚信建设,积极关注各类金融组织、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问题,建立健全了东莞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非法集资预案等,积极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交易、保险欺诈等非法金融活动,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金融案件,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2013年被省保监局评为“广东省保险绿洲城市”,被誉为广东的“金融绿洲”。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一行两局”(金融工作局、人行东莞中心支行、东莞银监局)新型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完善经济金融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跟踪分析金融发展和风险动态,开展民间借贷利率情况监测工作,防范和化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经济金融组织的风险;积极研究建立周转金帮扶困难企业工作机制的可行性。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金融工作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关心与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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