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30039号提案回复意见的函
吴飞政协委员: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放宽中小企业贷款条件的建议》(提案号:20130039)。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分局作为主办单位,经汇总整理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会办单位的意见,现将相关内容的反馈意见函告如下:
一、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授信制度方面
一是优化贷款流程。如工行东莞分行将部分授信权限下放至支行,由省行聘任多位非行政职务审批人实施审批前移制度,与支行行长一起双签,缩短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建行东莞市分行推行“信贷工厂”,实行规范化、流程化管理,限时服务,一笔业务从受理到下达决策通知书控制在3-5个工作日。民生银行东莞分行通过分析流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根源,平均放款时间缩短了12天。
二是创新担保模式。面对众多中小微企业资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和担保力不足这一普遍存在的现状,我市银行业采用“集群式”平台开发,通过与“两群两链”中的专业市场、商会和行业协会及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合作,采取批量授信、联保联贷、种子基金、供应链融资等模式,打破单一中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担保力不足等瓶颈。如建行东莞市分行与洪梅钢材城合作推出“钢贸通”业务。兴业银行东莞分行在厚街兴业木材市场、常平大京九塑胶市场、厚街皮革市场等21个专业市场开展“兴业通”贷款业务。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自2009年8月起推出“种子基金”项目,与五家种子基金公司合作,由基金公司提供担保,向商会推荐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授信业务。
三是改进担保方式。针对中小微企业抵押品缺乏的特点,各银行机构普遍推出灵活多样的担保方式。如东莞农商行联合担保公司开发了机械设备按揭贷款业务,有效解决了毛织行业中小微生产型企业和本地机械设备经销企业的资金需求。东莞银行推出“物业租赁收入账户质押担保业务”,以企业物业租金收入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推出 “专业市场优质业主集体授信”业务,通过给予专业市场一定的授信额度,在该市场授信额度内,根据业主经营状况以及收入状况进行批量授信。浦发银行东莞分行大力发展货押业务,企业可凭借自有的商品或代表商品的权益凭证作为质押,从而获得信贷支持。
四是优化贷款定价。针对中小微企业不同行业、不同担保方式、不同信用状况等因素,各银行机构以风险高低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建行东莞市分行实行“存贷积数挂钩”,在存贷积数比例内实行利率优惠,既为中小微企业解决了借贷难问题,又为其节约了一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真正实现了银企“双赢”。
五是创新金融产品。各银行机构在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创新步伐逐步加快,开发了大量特色产品。如工行东莞分行推出小企业“网贷通”、“小额便利贷”和“工商租业贷”,不断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范围。中行东莞分行推出了“购机易”、“塑贸通”、“企保通”、“钢货通”、“机贷通”、“票据通”、“速贷保”等新产品。建行东莞市分行与阿里巴巴合作推出“网络联贷联保”、“小额无抵押小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品,解决规模较小的企业融资难问题。交行东莞分行“商惠贷”以担保活、期限长、额度高、用途广、审批快为特色大大吸引了中小微企业的目光。招行推出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品牌“点金成长计划”等。
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支持方面
一是近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加强对辖内银行业的引导,督促银行业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截至2012年末,全市银行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56.35 亿元,比年初增加 290.63亿元,增长13.42 %。其中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达1100.07亿元,比年初增加217.49亿元,增长24.6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9.49个百分点。全市各项贷款新增额中有49.66%投放于中小微企业。二是我市大部分银行机构均成立了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部门,建立起独立核算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专业化的人员培训机制。如辖内工、农、中、建、广发、兴业等银行机构均成立了小微企业部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招行东莞分行成立了独立核算、独立经营的小企业中心;东莞银行在总行公司业务部内设小企业中心;东莞农商行中小企业信贷依据授信金额实施梯级授信审批模式等。三是我市各银行机构普遍下达了专项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任务指标,并对中小微企业实现“三保障”,即贷款规模优先保障、人员投入优先保障、激励措施优先保障。
三、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按照中国银监会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开展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整顿工作。目前我市共有41家法人公司、1家分支机构正常经营担保业务,数量位居全省第三,仅次于广州和深圳。2012年,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共发展担保业务136.03亿元。担保行业努力发展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为988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69.22亿元,占融资担保业务总量的81.48%。总体来说,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能以融资性担保业务为主业,运行风险可控,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四、防范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方面
我市目前共有17家合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与银行机构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具备准入门槛略低、调查方式灵活、放款时间短但贷款利率偏高的特点。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已开展了包括信用贷款、动产(包含机器设备等)抵押贷款、二次(余额)抵押贷款等新业务品种,尤其是二次(余额)抵押贷款,开拓了小贷行业业务的新领域;部分小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增设了微小贷部,专门开展50万元以下的微小贷款业务。
为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为防范小额贷款公司因较银行机构降低贷款门槛而带来的潜在风险,广东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贷款、小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最多贷款损失核算量10%的风险补偿。2012年,我市颁布了《东莞市工业企业贷款支持计划操作规程》,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金额的30%及年贴息最高限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由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对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直接发放或经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按贷款金额的1%提取风险补偿,以进一步调动相关机构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积极性。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市将继续按照银监会、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好的合作平台;进一步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解决其实际困难,推动其不断发展壮大。我市还将探索研究建立以政府出资为主、各类新型经济金融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适当参与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的可行性,为小额贷款公司创新业务、防范风险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提供机制和资金支持。
专此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