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28)关于促进东莞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建议

  为了加快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国家已经把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快发展新型产业和经济发展提到了战略高度。东莞市目前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要抢抓机遇,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尽快使其成为推动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当前,东莞市新型产业和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表现为:

  东莞市坚持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促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已初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综合来看,东莞市新型产业和经济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有了一定规模基础和优势条件,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一是企业转型和技术改造的情况参差不齐,发展速度不快。随着国家及周边地区相继制定了鼓励新型经济和产业发展政策,并加大了扶持力度,在发展速度上同东莞市新型经济和产业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二是规模偏小。尤其在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及高效环保节能等标志性领域产业上尤为突出,企业在行业中缺少知名度。三是技术支撑薄弱。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不多、研发装备落後、技术人才不足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特别是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更为稀缺,企业科技开发基本处于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应用阶段,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办    法:

  政府要主动引导部分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尽快转型升级,不能简单地让它们自生自灭,要尽快抑制传统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把有限的要素资源引导和配置到优化存量、培育新的增长点上来,大力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对实现产业的良性发展,而且对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

  (一)突出重点,倾力打造新兴产业集群。围绕以新兴产业促进创新型经济的发展进行发展战略研究,以超前的规划和超常规的政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式发展。建议加快制定东莞市发展新型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扶持措施,并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引导关联企业到规划区域内集中,围绕产业链上下延伸、产业集群配套协作,大力实施产业带动功能强、集聚功能突出的工业专案,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夯实产业总量扩张的基础。

  (二)优化新型经济发展环境。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等方面,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在现有良好条件和基础上,加快建设创新载体,扶持传统产业的企业投资新兴产业,吸引创新人才,营造创新环境。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型经济发展的领军企业。抓好和谋划一批有利于推动战略性新型经济发展的高科技专案,集中力量抓好专案建设,全力推进优势资本向重点企业集中,全力支持优势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引进增量投资,加速打造经济总量大、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全力支援新型经济的发展,使之尽快形成气候,产生效益,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加大力度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继续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占领技术制高点,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技术水准,加大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培育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同致力于专案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切实提高新型经济的科技含量。 

  (五)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着力加强新型经济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援企业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持续研发能力并能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机会和环境。同时与高校联合,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创新意识、现代经营管理水准和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企业家。鼓励企业通过委培、定向等方式与院校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等。

  (六)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加大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对新型经济和新兴产业专案给予切块扶持,切实发挥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援,加快推进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借力资本市场,加快推进优势企业在国内和境外资本市场融资的步伐,用好上市募集资金,加强资本运作和再融资能力,实现低成本扩张和产业升级。  

提案者 吴太和
部门答复

  关于对政协2013002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吴太和委员:

  由您提交的《关于促进东莞企业技术改造 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建议》(政协提案第TA20130028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指出,为加快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政府要主动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创新性经济发展。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市技术改造推动创新型经济建设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重点,倾力打造新兴产业集群”的建议。一直以来,我市非常重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其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一是成立市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导协调,市政府成立我市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二是开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制定颁布《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东莞市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东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东莞市LED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及其各项子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三是建立健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强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尤其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20亿元,五年共100亿元。在专项资金设置方案中,专门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用于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年倍增计划,促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LED、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源支持我市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比如仅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专项,近三年我市就争取到了总额达1.11亿元的省财政扶持。四是着力抓好一批产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基础,我市先后有太阳能光伏、物联网、云计算应用、智能手机等产业基地被认定为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同时我市还认定了麻涌南玻太阳能光伏、松山湖新一代通信等8个基地为市级太阳能光伏及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通过引导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向基地加速集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重大项目方面,积极引进信利4.5代AMOLED、松山湖华为终端项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力推进东莞宏威1500MW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易事特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中镓半导体LED氮化镓(GaN)基衬底材料产业化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该批项目的建设投产,将有力地推动我市新兴产业加速发展。

  下来,我局将继续构建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以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加快形成太阳能光伏、物联网、云计算、智能手机、LED产业集群;以太阳能光伏、智能手机、LED产业为重点,培育超千亿产业、超百亿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东莞,让前沿信息技术普惠于民;深入开展云计算示范应用,推动云计算应用产业发展壮大。

  二、关于“优化新型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东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简称“两个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提出建设“平安东莞”、“法治东莞”、“信用东莞”、“效率东莞”、“活力东莞”、“开放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减免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镇村协议收费、强化压减涉企收费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当前营商成本,增创营商环境“加一”,综合成本“减一”优势。同时,在印发的《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保障要素资源投入、拓宽产业融资渠道、强化人才智力支撑等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下来,我局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两个意见”的文件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继续在行政审批、财政支持、创新载体建设、项目引进、人才培训等方面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型经济发展的领军企业”的建议。我局作为内资引进职能部门,一直都很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尤其是将重大项目、领军企业引进,作为扩大产业增量、优化产业链条的重要抓手。一是完善引资政策。我市出台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1+5”政策,其中“1”是《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5”是《东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一站通”工作机制(试行)》、《东莞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二是实施登门招商。瞄准京津沪、江浙、广深等重点区域,针对大型央企、国企、知名民营企业和优质上市公司,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优质项目,全力开展登门招商。三是做好招商选资。邀请行业专家和投资机构等参与项目咨询、评估、论证、考察以及谈判等环节的工作,进一步把好“选资”关。四是开展驻点招商。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北京、上海、深圳三个重点地区招商工作,并从去年7月起正式开始实施驻北京招商。五是开展宣传推介。继续推动实施“1+N”招商推介办会模式,于去年11月6日在深圳成功举办投资环境推介会,并组织协调虎门港、生态园和常平镇在上海、深圳地区举办多场投资推介会。六是明确招商目标。编印了《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名录》以及《中央企业名录(2012修订版)》,为镇(街)、园区的招引内资提供明确的招商目标指引。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1+5”政策为指引,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力推该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四、关于“加大力度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为鼓励企业投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活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产业引导和扶持。一是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充分借鉴、吸收“十一五”成功经验,“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发挥财政资金效用,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着力培育和引进各类创新资源,促进科技、金融和产业融合。二是积极搭建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全市共建有公共创新平台15家,专业镇创新平台12家,国家级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省级工程中心4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含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9家,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1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9个,初步建成我市科技创新载体体系。三是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官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一方面,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产业技术进步专项等财政专项重点项目,利用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组织、引导企业、科研单位联合开展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行业技术壁垒,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加快创新资源集聚。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对接平台,举办“科技合作周”、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促成各类创新资源按照市场机制合理流动,让各方充分享受创新带来的利益和成果。

  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大力推进产业技术进步,突出“关键技术突破、创新平台建设、官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实施”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关于“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的建议。高层次人才方面,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才东莞”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提出设立“人才东莞”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12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拿出10亿元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截止2012年底,我市引进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总数达14家;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7人;落实培养资助9个科技创新团队、20名领军人才和46名后备人才;新增引进博士后67人,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50名。民营企业家方面,作为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我局一向重视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11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大力实施“111工程”,积极开展“东莞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东莞民营企业家课堂”。目前,已累计举办了82期面对面活动,42期走进高等院校的企业家课堂,参加人数近2.5万人次。此外,在组织专家学者对莞商进行探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先进地区加强企业家培训工作的经验做法,我市正积极筹建“莞商学院”。职业技能人才方面,我市在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鉴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才入户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为我市制造业不断地培养技能人才。

  下来,我局将继续在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培养职业技能人才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壮大我市人才数量规模,优化人才质量结构。

  六、关于“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的建议。为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在产业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加快打造创新型经济强市,市委、市政府去年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意见》,通过规定把握战略取向、明确思路重点、建设载体平台、创新协同机制、丰富融资工具、加大财政投入、优化环境条件等七大方面内容,为我市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提供了方向。同时,为推动政银企工作,我局制定并实施了《推动政银企合作的行动方案》。一是进一步优化10亿融资政策。协助制订了10亿元融资新政策,并分片深入镇街进行多场巡回辅导,累计入库企业582家,2012年,协助68家符合条件企业获贴息380余万。二是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日”系列活动,举办了四场大型融资对接专场活动,累计组织110家(次)金融服务机构参与,为我市2200家(次)以上企业提供专业化、点对点的融资服务,签订授信意向达15亿元;三是积极落实财政贴息扶持政策。累计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贴息项目共21个,获得省财政贴息资金4653万元;四是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召开上市专题协调会,主动为企业上市“排忧解难”;实施上市梯度培育,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规模;推广中小集合票据,支持企业直接融资;认定融资示范单位,支持担保行业健康发展。2012年,我局推荐新增上市后备企业8家,认定首批市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3家。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意见》精神为指引,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服务,继续抓好企业融资帮扶,推动政银企合作水平有效提高。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创新型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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