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20130028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吴太和委员:
由您提交的《关于促进东莞企业技术改造 推动创新型经济发展的建议》(政协提案第TA20130028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指出,为加快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政府要主动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创新性经济发展。经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市技术改造推动创新型经济建设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重点,倾力打造新兴产业集群”的建议。一直以来,我市非常重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其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一是成立市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导协调,市政府成立我市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二是开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制定颁布《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东莞市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东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东莞市LED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体规划及其各项子规划,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方向,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措施。三是建立健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强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尤其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20亿元,五年共100亿元。在专项资金设置方案中,专门设立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用于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年倍增计划,促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太阳能光伏、LED、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源支持我市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比如仅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专项,近三年我市就争取到了总额达1.11亿元的省财政扶持。四是着力抓好一批产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依托我市现有产业基础,我市先后有太阳能光伏、物联网、云计算应用、智能手机等产业基地被认定为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同时我市还认定了麻涌南玻太阳能光伏、松山湖新一代通信等8个基地为市级太阳能光伏及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通过引导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向基地加速集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重大项目方面,积极引进信利4.5代AMOLED、松山湖华为终端项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力推进东莞宏威1500MW薄膜太阳能电池项目、易事特分布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集成制造项目、中镓半导体LED氮化镓(GaN)基衬底材料产业化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该批项目的建设投产,将有力地推动我市新兴产业加速发展。
下来,我局将继续构建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发展。以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加快形成太阳能光伏、物联网、云计算、智能手机、LED产业集群;以太阳能光伏、智能手机、LED产业为重点,培育超千亿产业、超百亿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智慧东莞,让前沿信息技术普惠于民;深入开展云计算示范应用,推动云计算应用产业发展壮大。
二、关于“优化新型经济发展环境”的建议。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六个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东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简称“两个意见”)等指导性文件,提出建设“平安东莞”、“法治东莞”、“信用东莞”、“效率东莞”、“活力东莞”、“开放东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着力减免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镇村协议收费、强化压减涉企收费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当前营商成本,增创营商环境“加一”,综合成本“减一”优势。同时,在印发的《东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保障要素资源投入、拓宽产业融资渠道、强化人才智力支撑等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下来,我局将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关文件以及市委、市政府“两个意见”的文件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继续在行政审批、财政支持、创新载体建设、项目引进、人才培训等方面优化公共服务,为企业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新型经济发展的领军企业”的建议。我局作为内资引进职能部门,一直都很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尤其是将重大项目、领军企业引进,作为扩大产业增量、优化产业链条的重要抓手。一是完善引资政策。我市出台了重大项目招商引资“1+5”政策,其中“1”是《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5”是《东莞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东莞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一站通”工作机制(试行)》、《东莞市招商引资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二是实施登门招商。瞄准京津沪、江浙、广深等重点区域,针对大型央企、国企、知名民营企业和优质上市公司,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优质项目,全力开展登门招商。三是做好招商选资。邀请行业专家和投资机构等参与项目咨询、评估、论证、考察以及谈判等环节的工作,进一步把好“选资”关。四是开展驻点招商。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北京、上海、深圳三个重点地区招商工作,并从去年7月起正式开始实施驻北京招商。五是开展宣传推介。继续推动实施“1+N”招商推介办会模式,于去年11月6日在深圳成功举办投资环境推介会,并组织协调虎门港、生态园和常平镇在上海、深圳地区举办多场投资推介会。六是明确招商目标。编印了《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名录》以及《中央企业名录(2012修订版)》,为镇(街)、园区的招引内资提供明确的招商目标指引。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1+5”政策为指引,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式,力推该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
四、关于“加大力度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为鼓励企业投身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活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产业引导和扶持。一是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充分借鉴、吸收“十一五”成功经验,“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发挥财政资金效用,在新的起点上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着力培育和引进各类创新资源,促进科技、金融和产业融合。二是积极搭建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全市共建有公共创新平台15家,专业镇创新平台12家,国家级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各1家,省级工程中心4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5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含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9家,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1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9个,初步建成我市科技创新载体体系。三是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官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机制。一方面,通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产业技术进步专项等财政专项重点项目,利用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组织、引导企业、科研单位联合开展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行业技术壁垒,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创新资源整合,加快创新资源集聚。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对接平台,举办“科技合作周”、产业发展论坛等活动,促成各类创新资源按照市场机制合理流动,让各方充分享受创新带来的利益和成果。
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入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大力推进产业技术进步,突出“关键技术突破、创新平台建设、官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实施”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关于“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的建议。高层次人才方面,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才东莞”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提出设立“人才东莞”专项资金,市财政从2012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拿出10亿元用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截止2012年底,我市引进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总数达14家;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7人;落实培养资助9个科技创新团队、20名领军人才和46名后备人才;新增引进博士后67人,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50名。民营企业家方面,作为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我局一向重视民营企业家素质提升。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11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大力实施“111工程”,积极开展“东莞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东莞民营企业家课堂”。目前,已累计举办了82期面对面活动,42期走进高等院校的企业家课堂,参加人数近2.5万人次。此外,在组织专家学者对莞商进行探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学习先进地区加强企业家培训工作的经验做法,我市正积极筹建“莞商学院”。职业技能人才方面,我市在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鉴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人才入户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为我市制造业不断地培养技能人才。
下来,我局将继续在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培养职业技能人才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壮大我市人才数量规模,优化人才质量结构。
六、关于“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的建议。为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金融资本在产业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加快打造创新型经济强市,市委、市政府去年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意见》,通过规定把握战略取向、明确思路重点、建设载体平台、创新协同机制、丰富融资工具、加大财政投入、优化环境条件等七大方面内容,为我市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提供了方向。同时,为推动政银企工作,我局制定并实施了《推动政银企合作的行动方案》。一是进一步优化10亿融资政策。协助制订了10亿元融资新政策,并分片深入镇街进行多场巡回辅导,累计入库企业582家,2012年,协助68家符合条件企业获贴息380余万。二是广泛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日”系列活动,举办了四场大型融资对接专场活动,累计组织110家(次)金融服务机构参与,为我市2200家(次)以上企业提供专业化、点对点的融资服务,签订授信意向达15亿元;三是积极落实财政贴息扶持政策。累计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贴息项目共21个,获得省财政贴息资金4653万元;四是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召开上市专题协调会,主动为企业上市“排忧解难”;实施上市梯度培育,扩充上市后备企业规模;推广中小集合票据,支持企业直接融资;认定融资示范单位,支持担保行业健康发展。2012年,我局推荐新增上市后备企业8家,认定首批市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示范机构3家。
下来,我局将继续以《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的意见》精神为指引,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服务,继续抓好企业融资帮扶,推动政银企合作水平有效提高。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创新型经济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