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30025)关于加大对我市创意产业园区扶持政策的建议

  加快经济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积极发展都市型、楼宇型高端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全市各镇 (街)优先发展的重要战略组成部分。

  我市莞城、南城、虎门、东城、万江等相关都市型镇(街)已在该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摸索,其实践也证明对于改造城市景观、促进青年创业、推动社会创新、构建节约型社会、保留城市特色,推动东莞以物业型为重要特点的城市具有重要作用。

  市委市政府也于2012年出台了相关文件,如“东委发[2012]24号”等系列扶持政策;市经信局也于近年出台了部分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等相关政策,对优先推动我市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创建楼宇型经济载体及平台,以及发展以创意产业为主的高端服务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办    法:

  藉此,为进一步推动东莞创意产业园区及创意产业在东莞加快发展,拟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希望市相关部门牵头尽快出台“东委[2012]24号”文的相关操作性强、兼顾创意园区改造实际情况及改造效果的实施细则。

  二、为加快东莞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建议对获省、市不同级别的创意产业园区进行年度认定,有所区别奖励等措施。

  三、建议对全市发展创意产业为特点的各类园区尽早做好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产业规划指引、协调、扶持措施,让研发设计、时尚消费等各具特色的创意产业园区、特色商业街道、楼宇经济在东莞有序加快发展。


提案者 尹敬华
部门答复

  关于对2013年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TA 2013002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尹敬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市创意产业园区扶持政策的建议》(第20130025号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市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经认真研究,现就该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希望市相关部门牵头尽快出台“东委[2012]24号”文的相关操作性强、兼顾创意产业园区改造实际情况及改造效果的实施细则”的建议

  作为《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此文起草的的牵头部门,农业局起草了《关于建立东莞市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和《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均已呈市政府,待审定后印发实施。

  《关于建立东莞市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提出建立东莞市镇村集体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袁宝成市长担任第一召集人,吴道闻副市长担任第二召集人,相关部门的领导担任成员,实施市领导牵头、各部门会办、各镇(街道)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镇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引导镇村集体壮大集约优质新型的物业型经济等,整合、改造现有物业,建设创意产业园等高端化的物业,实施“腾笼换鸟”,提升经济效益,有效带动集体增收。

  2013年,市人大已批准市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对农村集体包括创意产业园在内等产业升级项目补贴奖励试点,待总结试点经验后将全面铺开相关工作。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在市府办牵头下,农业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东莞市镇村产业升级补贴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具体的资金申请审核流程和监管措施。

  二、关于“为加快东莞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建议对获省、市不同级别的创意产业园区进行年度认定,有所区别奖励等措施”的建议

  近年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意产业的发展,围绕着以创意产业园区带动创意产业发展的思路,不断加大政策扶持,有效推进园区建设。早在2008年出台了《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08]83号)等政策措施,为我市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明确了重点发展方向。同时成立了东莞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工商局等14个相关政府部门,为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提供了保障机制(现已调整为创意产业发展协调机制)。作为我市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牵头部门,我局根据《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制订了《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申报指南》,配合我市城市建设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以新建或改建的方式建设创意产业园。我市已先后认定了莞城、大朗、艺展中心、常平、高盛和石龙等6个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

  根据《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市创意产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有限期满后由我局进行复审,复审通合格继续给予支持,不合格者,撤销其资格,收回牌匾。我局正在修订《东莞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新政策将对园区的认定标准、认定流程及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我们将根据我市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情况,研究年度审核的可行性。

  对我市创意产业园区的奖励暂时没有。我局正在制定科技东莞中的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鼓励我市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将会考虑在此专项中,安排对获得市级认定的创意产业园区项目给予扶持奖励。

  三、关于“建议对全市发展创意产业为特点的各类园区尽早做好以市场调节为主的产业规划指引、协调、扶持措施,让研发设计、时尚消费等各具特色的创意产业园区、特色商业街道、楼宇经济在东莞有序加快发展”的建议

  目前,在全市范围内已经建成或在建多个与地区特色产业相结合的创意产业园,并初步形成了错位发展的格局。其中莞城建有以软件、信息服务、数字内容等为主体内容的中心创意产业园区,建筑面积达9.7万平方米,入驻软件企业45家,成为我市示范性创意产业园区,并成功申获省现代信息服务业重点园区称号。大朗镇围绕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园区和毛织服装设计创意园区,致力推进信息化与当地工业的融合,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石龙镇创意产业园内的软件信息服务企业,更参与了石龙镇的社区信息化工程改造,为石龙创建全国性信息化示范城镇作出了一分贡献。南城、厚街、虎门等镇街也纷纷结合自身区域产业优势,建设与当地产业升级调整紧密相关的创意产业园,加速了当地的产业升级步伐。

  下来,我们会系统地规划全市创意产业发展的宏观格局,根据不同区域产业特点和区域(镇街)地理环境,引导各镇街创意产业自主发展成为结构合理、错位竞争、资源充分流动的产业发展局面。指导各镇街创意产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创意产业情况调研和相关政策研究,根据全市规划布局,结合当地主导产业特点,认真做好创意产业园区发展规划。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推动我市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重视和关注,并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 东莞市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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