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30404)关于推行社会式养老,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的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东莞市综合实力实现大跨越,创新发展突飞猛进,品质建设日渐完善,城市发展迈向新征程,2021年更成为耀眼的“双万”城市。据统计,东莞市60岁以上人口有57万多人,占东莞总人口的5.47%,如何服务好老年人口,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服务,是本次提案的主要着眼点。建议考虑健全养老服务全链条产业同时结合“社区式养老”提高在莞退休人员的品质生活。

  我国现有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居家养老三种养老模式,从生活质量的角度而言,目前仅能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以及医疗等最基本的生存需求,难以顾及老年人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同时80/90年出生的大多数为独生子女,很多家庭结构是夫妻2人需要照顾供养4位老人,随着我们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快,养老服务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按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对家政服务、医疗保健的基本需求水平,养老市场目前年需求至少为1.3万亿元,2020年将发展到8万亿元。养老医疗保健业、康复护理业、托管托养服务业、养老陪护家政业,亟需发展!根据2021年5月国家卫健委在央视的采访,我们目前约有2.4亿老年人,其中有约4千万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养老护理员的需求高达600万人,但目前我国仅有50多万从事养老护理的服务人员,且大部分人员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经验和技能,专业化程度较低,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职业队伍。


   法:

  为健全养老服务业,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建议:

       一、引入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队伍

  养老服务队伍应形成以专职人员为主,兼职人员为辅,社会志愿者为基础的专业服务队伍。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如可参照深圳、北京等地的做法,明确补贴奖励标准按照学历不同,分3年发放入职奖励。同时也对在岗人员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加强校企合作,完善社会补贴制度,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养老服务队伍。

  二、完善养老文化体系建设,增加硬件设施建设

  就目前的养老产业发展趋势,养老服务业不仅要向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医等物质方面的服务,还应发展符合当代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文化娱乐服务,增加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机会,让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1)可增加专门为老年人提供体能锻炼服务的场所,增强老年人体质。(2)开设老年人培训班,让老年人学习社会新知识。(3)可参照国外养老文化,制定养老院日常文化活动体系,让老年人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参与文化活动,同时也能拓宽老年人的社交范围。(4)鼓励养老助教模式,让老年人可以分享自身的知识积累和人生阅历,让年轻人接受来自前辈的经验。

  三、推行“社区式养老”

  推行“社区式”养老,可发展: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建立优质的公办、民办或公私合办社区老人活动中心,为社区老人提供良好的养老服务及医疗保障。依托社区,为社区家庭提供“日托式”老人照料服务,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融为一体,通过为老年人提供社区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和娱乐服务,为更多双独家庭解除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在岗位上。

  四、完善医疗体系的建设

  养老服务的前提是保障老年人身体健康,推行“社区式养老”的同时要完善社区的医疗服务,加强社区养老院内部诊所或卫生室的建设,加强社区与医院的对接,为老年人建设健康档案,提供无缝的贴心的医疗服务,为老人的健康保驾护航。

  五、加强政府财政保障

  养老服务要发展好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努力,坚持政府领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政府可以提供相关财政税收优惠政策为落实民间资本切实参与到养老服务中去。根据其投资额、建设规模、床位数、入住率或覆盖社区数、入户服务老人数等因素,在政府财政方面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或劳动补贴。

提案者 吴舒嘉
部门答复

尊敬的吴舒嘉委员:

《关于推行社会式养老,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的建议》(第20230404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引入专业化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议

2022年,全市有序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开展养老服务培训100多场,培训人员超过10000人次。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照护技能大赛,以赛代练提升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搭建养老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健康养老专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技工院校合作建立养老护理员实习实训基地,目前全市有2所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招收学生200多人。

(二)关于完善养老文化体系,增加硬件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根据《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

订)》要求,每年10月份为本市“敬老月”。“敬老月”期间,市、镇(街、园区)、村(社区)应当积极组织敬老慰问活动及组织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截止至2022年底,我市已开展了十三个不同主题的“敬老月”活动。通过广泛开展老年维权优待、走访慰问、为老服务志愿、老年健康文化体育等活动,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营造敬老爱老助老良好氛围。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自2020年10月起,要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民政部门全流程参与新建住宅区养老设施规划布点、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符合规范要求。目前已审核新建住宅小区设计规划66项次,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场地支撑。

(三)关于推行“社区式养老”的建议

一是强化养老兜底保障。对588名特困对象采取“应养尽养”,帮助324名失能半失能特困对象“按需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让生活困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不再难。二是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对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重度失能、年满70周岁的中度失能老年人以及特困、低保、低收入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每月360-72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服务对象超1.3万人,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达98%。推动全市33个镇(街道)、园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实现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村(社区)100%全覆盖。三是实施“大配餐”项目。全市共建成47间长者饭堂,形成自建自营集中配送、社会化集中配送、养老机构对外辐射服务、社区自营+助餐点助餐等多元化服务模式,确保政府兜底困难老人用餐配餐服务全覆盖,同时为全市其他常住老年人同步提供有偿服务。四是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坚持“一户一案、一户一档、一户一审”,确保贴近改造需求、规范项目管理,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600万元为2000余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五是加快建设“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全市建成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2间,实现镇(街道)全覆盖,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打造55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通过“民生大莞家”品牌建成长者服务便民工程项目173个,在全市597个村(社区)中建成817个养老服务设施,“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初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建立。

(四)关于完善医疗体系的建设的建议

一是健全合作机制。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全面提供基本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设立医疗点等多种方式开展协议合作。

二是整合服务资源。整合利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的服务项目和资源,以社区居家老年人为重点优先人群,提供基本健康养老服务。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以居家服务为基础,以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养老服务中心签约为抓手,以高龄、失智、失能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重点,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标。

    三是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一方面,重点开展老年人心血病、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综合干预等工作。充分依托社区,推进分级诊疗,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实施远程医疗会诊,使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慢病有管理、疾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保障老年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另一方面,全市各镇街(园区)每年均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辩识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未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六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指导工作,健康指导的具体内容包括与健康相关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

  四是拓宽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我市充分发挥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平台作用,以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入社区、进家庭。同时结合社区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适时满足部分居家养老患者的护理需求。

(五)关于加强政府财政保障的建议

2022年,我市养老服务财政共投入4.37亿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养老机构补助等项目支出。一是养老机构补助方面。出台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民〔2018〕193号),对我市范围内的养老机构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床位补贴、等级评定以及运营补贴。其中:新建或改扩建新增的床位按每张床位1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机构的,在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养老机构收住符合办法中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等级的养老机构按5万、10万、1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评定为国家级养老机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方面。出台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东府办〔2021〕12号),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以协助解决其养老需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文化体育、紧急救助等一种或若干种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对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60元、480元、72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建立紧急救护配套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安铃”服务项目,通过现代通讯、智能呼叫、互联网等技术,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实时定位、精神关怀等多项服务。三是发放高龄老人津贴方面。出台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制度。我市从2010年开始就出台了为户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政策。经市政府同意,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户籍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标准统一上调每月50元,每人每月从50元、100元、200元和50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50元和550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针对提案中所提建议,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成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确保老年人享有更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分片区设立特困供养机构,推动“1+N”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联合体建设。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模式,大力推动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动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确保到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100%。

(三)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把养老服务纳入市镇两级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结合老年人口增量,同步提高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拓宽养老事业筹资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和慈善机构积极投入老龄事业发展。

(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探索出台公办敬老院护理员招聘使用工作指引,加强对基层养老服务护理人员条件要求的市级统筹。探索制定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及养老护理人员入职奖补、特岗补贴等措施,推动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养老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职级认定,推动薪酬待遇与职级晋升挂钩,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事业。通过岗位聘请、政府购买等方式促进社会工作者参与养老服务,发挥专业社工力量在资源链接、危机干预等方面作用,确保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1人以上。健全养老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统筹开展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继续教育、素质技能提升等工作。

                                    东莞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


市民政局:

  转来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第20230404号《关于推行社会式养老,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完善养老文化体系建设,增加硬件设施建设的意见

  根据《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修订)》要求,每年10月份为本市“敬老月”。“敬老月”期间,市、镇(街、园区)、村(社区)应当积极组织敬老慰问活动及组织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截止至2022年底,我市已开展了十三个不同主题的“敬老月”活动。通过广泛开展老年维权优待、走访慰问、为老服务志愿、老年健康文化体育等活动,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营造敬老爱老助老良好氛围。

  近年来,我局联合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在全市持续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及“智慧助老”宣传活动。一方面以现场讲授、视频播放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老年人防诈骗知识宣讲,另一方面开展智能手机使用现场培训活动。截止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防诈骗及智能手机使用培训活动超过300场,活动覆盖的老年人超过8000人。本活动的开展既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有效提升老年人抵御诈骗的能力,让老年人在信息时代建立起健康、财产安全的保护伞。

  (二)关于完善医疗体系的建设意见

  一是健全合作机制,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健康服务。辖区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全面提供基本医疗健康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约、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设立医疗点等多种方式开展协议合作。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转诊合作,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使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专业护理与养老机构提供的院内护理实现有机融合。

  二是整合服务资源,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整合利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的服务项目和资源,以社区居家老年人为重点优先人群,提供基本健康养老服务。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以居家服务为基础,以家庭医生签约、基层养老服务中心签约为抓手,以高龄、失智、失能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重点,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标准。

  三是突出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一方面,重点开展老年人心血病、脑卒中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干预、癌症早诊早治、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综合干预等工作。充分依托社区,推进分级诊疗,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实施远程医疗会诊,使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人慢病有管理、疾病早发现、小病能处理、大病易转诊,保障老年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健康服务。另一方面,全市各镇街(园区)每年均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辩识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未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六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指导工作,健康指导的具体内容包括与健康相关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支持等。

  四是我市不断拓宽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针对老年人不同的身体状况、自理能力和家庭经济条件差异,我市充分发挥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平台作用,以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推动医养结合服务入社区、进家庭。例如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制订的《洪梅镇家庭医生全覆盖实施方案》,以家庭医生全覆盖服务为抓手,共组建10支家庭医生团队,团队以全科医生为队长、全科护士、药剂师为成员,通过上门服务的形式,定期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中药、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高效地推进了全镇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石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社卫+社工组织+社区”三社联合的工作模式拓展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在辖区内筛查出疾病终末期、肿瘤患者、临终患者等重点人群,建立完善健康档案,并根据需求联合社工、社区提供上门服务,如一对一伤口护理、管道护理、安宁疗护服务等。大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探索提供日间照料式和上门服务式安宁疗护服务,与大朗敬老院签订长期的家庭服务协议,每天为敬老院内居住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健康巡查服务;同时结合中心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适时满足部分居家养老患者的护理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是继续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做细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滚雪球”培训;依托市级家庭医生培训基地分期分批开展家庭医生团队专项培训,提升家庭医生团队整体管理、服务能力;抓好香港金牌家庭医生(护士)培训,继续开展东莞香港金牌家庭医生和东莞香港金牌护理培训项目工作。三是规范不同类别人群健康管理。结合我市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家庭医生惠民政策,引导签约市民主动配合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预防保健、健康管理等“防病治病”方面的作用。

  (二)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支持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园区)公立医院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医养结合机构,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资源富余的镇街将二级及以下的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三)广泛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

  按照国家、省老龄办的统一部署,确定活动主题,组织各镇、街(园区)、以及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弘扬敬老爱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营造新时期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日


市民政局:

  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推行社会式养老,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的建议》(第20230404号)、《关于推进我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建议》(第20230405号)收悉。上述提案提出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养老设施建设、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和争取多方资金支持等建议。结合市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市养老服务资金投入情况和相关政策

  (一)做好我市养老服务经费投入保障。2022年我市养老服务财政共投入4.37亿元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经费、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养老机构补助等项目支出。

  (二)出台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东民〔2018〕193号),对我市范围内的养老机构新建或改扩建新增床位补贴、等级评定以及运营补贴。其中:新建或改扩建新增的床位按每张床位1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机构的,在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养老机构收住符合办法中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等级的养老机构按5万、10万、1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评定为国家级养老机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二)出台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东府办〔2021〕12号),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以协助解决其养老需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文化体育、紧急救助等一种或若干种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对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360元、480元、72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建立紧急救护配套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安铃”服务项目,通过现代通讯、智能呼叫、互联网等技术,为全市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紧急救援、实时定位、精神关怀等多项服务。

  (三)出台了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制度。我市从2010年开始就出台了为户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的政策。经市政府同意,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户籍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标准统一上调每月50元,每人每月从50元、100元、200元和500元,提升至每人每月100元、150元、250元和550元。

  二、关于提案人建议的会办意见

  (一)关于加强养老队伍建设。提案人提出加强养老队伍人才建设,发放岗位津贴和入职奖励,我市有出台相关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有资金补助,建议你局加强与人社部门联系,积极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对提案人提的建议加强调研和论证,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关于加强养老设施建设。2017年我市出台了《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方案》,对我市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以奖代补”,包括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奖励。虽然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现属于镇街事权,但建议你局加强督导和充分利用镇街现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完善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三)关于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建议你局密切关注国家、省相关政策,做好论证调研,如国家、省有相关政策出台,及时出台我市相关政策。

  (四)关于积极争取多方资金支持。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是对我市财力的一项重要补充,建议你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建议你局充分利用慈善资金,发挥慈善资金的作用,完善我市养老服务建设投入。

  接下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提案人的意见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我市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工作,完善我市的养老服务体系。

  以上意见供参考。

                                                                                                                                                            东莞市财政局

                                                                                                                                                          2023年4月23日


办理单位 民政局,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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