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20009)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有效保障我市食品安全的建议

  食品安全目前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几年,危害食品安全的恶性案件屡屡曝光,市民心中惴惴不安,对市场供应的食品的安全和质量越来越不信任。

  一直以来,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问题。至今为止,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齐备。不仅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为何食品安全事故仍时常发生?深究其因,我们不难发现,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而且经常在发生变化。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壮大,工业企业生产,新技术原料的开发利用等等,都对食品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直接影响着食品的安全问题。另外,近些年农副产品的农药污染,动物的饲料问题、以及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问题,都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给食品安全带来重大的污染和隐患,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健康。

  办    法:

  为避免、减少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我们认为:应从源头上根治、从环节上强化自律和监管,特别对涉及多环节、跨部门监管的职责,比如食用农产品监管、生猪产品、保健食品、食品专业储存与运输企业、现制现售食品、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8个方面的监管职责,应有明确的规定,建议在以下几方面加以落实:

  一、完善和建立食品质量的安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在健全食品安全法规方面,我们需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应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增加食品安全和质量方面的内容和条款,如重要食品的检验法以及食品生产和贮存的良好操作规范等。规定食品在生产、加工等各阶段必须确立可追溯性系统,以及所有食品经营部门都要进行强制性注册,对食品链全过程中的产品及其属性信息、参与方信息等进行有效的标识,准确确定问题出现的环节。

  二、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市委市政府应提高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检测、收集、使用、发布等工作的重视程度。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要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三、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目前全市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并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

  四、开展食品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我们不仅要注重宣传食品安全,也要注重宣传食品安全的科学常识,加大对公众的食品科普教育。教育公众掌握简单的食品质量识别方法和正确的食品加工烹调方法及营养知识。坚持通过固定的媒体向公众定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介绍食品安全典型案件、曝光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厂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等等。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和消费者保护机制。公众参与程度的差别,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最大的不同。我国对于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通常会求助于消协。但各地的消协都挂靠在工商行政部门内部,由同级工商部门主管,削弱了消协作为法定职能非政府机构的独立性,难以协调物价、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诸多部门的关系,也限制了其社会公信力的发挥。而国外的消费者维权组织不仅数量众多,甚至通过自身力量推动了国会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改革。总结国外消费者保护的经验,我们认为只有广泛动员消费者主动履行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权,充分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受害消费者的权利,食品安全问题才会得到有效保障。

提案者 黄江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对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009号的答复

  黄江镇政协小组:

  贵小组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有效保障我市食品安全的建议》(东莞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20009号)收悉。提案通过深入分析研究我市食品安全现状,指出了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并从完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等五个方面提出了颇有建设性的建议,对于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参考价值,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以建设幸福东莞为目标,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一)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标准直接关系老百姓健康权益,关系产业行业发展和贸易利益。2009年《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比较分析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日本、美国等国际组织、国家以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充分借鉴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经验,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和居民膳食暴露量,结合我国食品生产和消费的具体情况,初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标准体系,内容涵盖从原料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包括食品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原料、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条件、卫生管理、产品出厂前检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目前我国已制定公布185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部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了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39种食品添加剂;加快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清理工作,对行业提交的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了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二)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我市积极推进信息化系统的应用,着力提高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科学监管。大力推广应用“信誉通”食品安全备案信息系统、“市场通”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餐饮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以高科技手段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已有10723户食品经营户成为“信誉通”系统备案单位,222个市场安装了“市场通”系统,首批18家餐饮单位于2011年7月15日成为餐饮“信誉通”用户。13个镇街开展了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其中凤岗、大岭山等8个镇街已经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屠宰环节检测检疫工作的动态监控。按照省卫生厅等七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强化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结合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发布食品安全信息。2011年,我市已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通告3个。市食安办定期编印《东莞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及时通报各镇街、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介绍经验做法,实现信息共享。2011年以来,市食安办共编印《东莞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33期近7300份。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我市制订了《东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件统一研判、处置和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多次举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镇街、各部门也成立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制度,有效应对了一系列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

  (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我市流动人口较多,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为此,我们不断拓宽食品安全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活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监督水平,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和规范操作水平,提高广大群众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例如我市每年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在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一是由经信、工商、质监、食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在活动期间召集被监管对象开展专题培训讲座,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和业务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二是市食安办印制了“食品安全知识系列宣传小折页”12万份,食用油宣传海报1.6万张,并制作了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在东莞电视台滚动播报,深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促进公众树立健康饮食理念;三是各镇街组织各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科普常识、法律法规,介绍各部门监管职能和相关工作,解答消费者疑问,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

  (五)强化社会监督。一是健全食品安全信访和处理流程,并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食品安全信访个案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市质监局出台了《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麻涌、黄江等镇也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三是加大了新闻发布力度,及时公布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监督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信息,曝光典型案件,揭露不法分子危害群众健康的恶劣行径,树立了政府管治威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针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参考提案中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加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食品安全责任追究、食品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食品安全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小作坊和摊贩管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

  (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信息系统、“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整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建立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机制,构建权威、统一、及时的食品安全管理与信息平台。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投诉、案件移送机制和检验检测、信息共享、风险评价体系,整合资源,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三)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主动应对”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缓解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四)切实落实社会监督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由市食安办牵头制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努力将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充分报道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所做的工作,继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市食品信誉。

  (六)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一是要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教育培训机制,切实增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和安全意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把食品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使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走进课堂,通过学生,影响家庭,通过家庭带动社会,形成良性互动。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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