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409)关于组建东莞轨道交通集团的建议
内    容:
  近年来,东莞的“塞车指数”连年攀升,群众出行对以轨道交通为代表的公共交通建设翘首以盼。东莞目前唯一已建成运营的2号线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简称“轨道公司”)建设及运营,建设中的一号线由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一号线公司”)建设及运营,准备建设的2号线三期由二号线三期投资公司负责并委托轨道公司具体实施。

  除了上述三间公司外,跟轨道交通建设相关的企业还有:东莞市轨道项目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轨投公司”)、东莞控股、交投集团,其中轨投公司是一号线PPP项目政府出资代表,出资比例49.5%。东莞控股是PPP项目社会资本牵头方,出资比例45.81%。轨道交通建设涉及政府部门和国企的有:轨道局、财政局、国资委、交通局、交投集团、东莞控股等。目前各建设单位及管理层级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存在问题

  对于轨道建设来说,无论从股权关系、合约协定及业务层级来看,轨道局、国资委、交投集团、东莞控股、轨投公司等单位都可以对其直接管控,这就非常容易导致管理混乱造成互相扯皮工作效率低下。

  (一)管理关系混乱

  从PPP项目合同看,轨道局为一号线真正“业主”,有权直接对一号线公司下指令。轨投公司作为PPP项目政府出资代表,同样认为有权对一号线公司行使管控,针对建设关键事项,时常出现两头管理的尴尬局面。

  还有,轨道公司及一号线公司由市轨道局作行政管理,而企业层面又必须接受交投集团及东莞控股等一级子公司管理,而交投集团又隶属市交通局归口管理,而轨道局、交通局又分别归口不同业务分管,很容易导致层级混乱,造成建设效率严重拖延。

  (二)资源内耗严重

  在2016年5月2号线开通后,轨道公司除本身2号线项目收尾及日常运营外,因未有新项目开工,建设职能(超过150人)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一号线采用PPP模式后,一号线公司独立开展建设和运营,与轨道公司彼此独立,无法实现资源共享,这本身造成了大量资源浪费,大幅增加了财政开支。而轨道公司在没有其他新线建设的情况下,将继续处于停滞状态。虽2号线三期由二号线三期投资公司负责并已委托轨道公司具体实施,但受建设规划调整未批复、投资模式未定等因素影响,项目开工建设依然困难重重。

  (三)城市互通举步维艰

  原本为深化莞深一体化而设想的东莞一号线与深圳6号线支线对接,按照“贯通”(列车可两地全线穿梭)运营模式执行,而在两市地铁公司管理层就此事对接后,深圳方面认为东莞地铁建设进度不容乐观,而面对深圳6号线支线本身要在2022年通车的紧迫任务,于是深圳地铁在2020年初单方面决定,不再与东莞一号线实行贯通运营,深圳地铁自行调整了6号线支线方案独立建设运营。后来,经莞深政府多次沟通,深圳市政府才答应继续实现线路两地互通,但只能在莞深边界一个站点采用换乘方式(两地列车开到各自边界,乘客下车换乘),至今两地关于换乘方案、投资分摊等问题依然没有新进展。

  另外,2020年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深圳地铁第四期建设规划调整(2017~2022年),把原本连接深圳—东莞凤岗的10号线东延线(凤岗段)取消,这是对东莞临深片区的融合造成一定的冲击。


建    议:
  为了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可以适度超前,建议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将全市轨道交通相关单位企业重新整合,组建轨道交通集团,将轨道交通项目规划、融资、建设、运营、开发等功能集于一身,市内所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均由该集团统一负责。轨道交通集团作为市国资委直属企业,同时考虑到轨道建设所需专业能力较强,组建轨道交通集团应以技术专才作为班底,集团管理层人员由政府部门选派或社会粼选,配备优质人力资源,共同奋力谱写东莞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提案者 姚柏祥
部门答复

市轨道交通局

  您好!关于您在东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20409号提案《关于组建东莞轨道交通集团的建议》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安排,该提案由我局会同市国资委承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的有关部署,基于现时轨道交通投资建设的政策环境、实施惯例以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局与市国资委自2021年起组织毕马威咨询公司对比分析了我市轨道交通发展模式与其他同类城市、周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模式,对我市轨道交通项目进行了专业的测算分析,并前往相关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调研,充分了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面临问题以及未来发展思路,认真研究吸收企业所提出有效、合理的建议。
  下来,我局将会同市国资委进一步深化研究,结合市属国有企业经营基础、专业优势、主业方向、发展战略等情况及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相关企业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


办理单位 市轨道交通局,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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