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银保监分局
邱国良政协委员:
邱国良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供应链端中小微及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减负的提案》(第20220406号)收悉。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经综合东莞市金融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东莞银保监分局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指示精神及银保监会关于做好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银行业机构妥善落实落细各项惠企政策,及时为企业纾困解压,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收费问题。
一、引导银行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建设,优化贷款评估,着力解决企业融资收费问题
东莞银保监分局引导银行机构增强主动性,推动减少小微企业融资附加费用,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要求。银行机构已建立外部评估机构准入名单,单笔授信业务进行评估时,会从外部评估机构名单中随机抽取评估机构。一是部分银行可用内部评估替代外部评估,无需收取评估费,如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目前针对在单次授信期间重估的押品以及单次授信额度在100万以下房地产抵押类授信仅需内部评估,无需评估机构评估;农业银行东莞分行针对小微企业贷款,采用内部评估,无需由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二是部分银行已取消小微企业抵押评估费用,如东莞银行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对于授信业务期间的相关评估费用,均由机构独立承担,无需企业支付。三是部分银行续贷不要求重复评估,如招商银行东莞分行在企业申请续贷时,针对同样的担保资产,不要求同一家评估机构再次进行评估。
二、引导银行机构贷款减费让利,推进“降成本”
一是督促辖内银行机构落实差异化利率定价政策,针对风险较低、经营实力强、信用状况好,尤其对被列为国家或政府支持类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项目,积极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定价水平、高低搭配、区别风险定价等方式切实压降贷款利率。二是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督导辖内银行机构清理规范收费,督促银行机构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规定及“两禁两限”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过桥”环节,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贷款附加成本。三是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银保监会关于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监管效能,推动银行机构不断改善金融服务,优化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方式,提升信用贷款的授信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更加优化。
三、扩大中小微金融政策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2018年,我市出台《东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方案》,设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白名单内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和引导给予利率优惠。2020年,我市对风险补偿政策进行了提质扩面,通过增加资金规模、扩大企业覆盖面、扩大合作银行、扩大贷款种类、提高风险补偿比例,优化信贷扶持政策,扩大普惠金融支持范围,缓释银行信贷风险,促进金融机构“敢贷”。2022年3月,我市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安排风险补偿资金,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比例,2022年将合作银行机构的补偿比例从2%提高到4%”。2022年1-4月,白名单企业新增贷款8864笔,贷款金额376.45亿元;符合风险补偿的贷款4086笔,符合风险补偿要求贷款金额173.83亿元。其中,获得新增贷款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377家,占专精特新企业、倍增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总量的36.89%;其新增贷款备案累计1395笔,贷款金额118.58亿元,分别占白名单企业新增贷款笔数及贷款金额的15.74%、31.50%。
四、推动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支持科技转型升级
我市设立专项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鼓励合作银行加大产品创新,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2021年8月,我市印发《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暂行实施办法》,按照合作银行每年实际发放的信贷资金本金总额余额的10%作为代偿限额,激发银行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信贷的积极性;每年安排9000万元作为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降低科技企业融资成本。近三年来,合作银行累计发放信用贷款473亿元,发放贷款11254笔,科技信资发放资金总额逐年大幅攀升。
五、继续用好转贷资金,缓解企业周转困难
为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支持地方企业发展,我市设立了5亿元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协助在莞法人企业按时转贷,解决企业短期资金周转问题。专项资金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管理,委托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运作。截至2022年5月末,转贷资金累计已成功运作了1041笔,累计放贷金额274.86亿元。
今后,东莞银保监分局将继续按照银保监会、广东银保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引导辖内银行机构进一步贯彻相关政策指引,更积极、更主动地做好融资服务工作,重点解决小微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收费问题,有效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支持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此答复,感谢对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