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20313)关于统筹社会力量推动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建议
内    容:
  教育基金会是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市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 省民政厅印发<关于促进我省教育基金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粤教财〔2020〕 14 号 ) 精神,已出台《关于推进我市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调动充分利用社会经济资源、社会资源、文化资源的独特价值,激发活力、促进发展、专业运转、严格 监管,增强教育基金会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成效。

建    议:
       为进一步加快各镇街教育基金会发展,广泛吸收社会慈善捐赠,积极 扩大社会投入,积极为教育基金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严格规范化运作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坚守为教育服务宗旨
  教育基金会要通过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兴教助学、奖教奖学、协助培养教育名师,发展教育公益事业等慈善活动,打造东莞市教育品牌。
  二、要有利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通过基金会建设,有效改善全市各镇街学校硬件设施相对短缺、落后,教学设备、设施老化明显的现状。
  三、要有利于加快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基金会,协助开展全市各镇街教师全员培训、强化教育名师培养,有效缓解目前编制紧、师资队伍老化严重、教师总体素质偏低的状况。
  四、要有利于激发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热情
  基金会成立后,要通过开展奖教奖学助学等慈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工作、学习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投身到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实践,有效促进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要有利于弘扬尊师重教、泽被后人的优良传统
  要通过基金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兴教助学及贫困救助体系,为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推进教育均衡公平发展服务。
  六、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广泛参与教育慈善活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社会公众为教育基金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等,各类社会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服务困难群众等方面作出表率。
  七、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倡导社会力量为教育基金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服务载体。
  八、加强教育基金会捐助服务网络建设
  要以城乡社区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校友会等为依托,广泛设立社会捐助站点,建立捐助网络。加强教育基金会项目展示推介,方便全社会了解教育发展相关信息。完善公益广告平台管理办法,鼓励新闻媒体为教育基金会的信息公开提供帮助支持。
  九、大力推进教育基金会文化建设
  要弘扬崇文重教文化传统,培育全民“教育至上”意识、理念和社会责任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互联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参与教育。要将教育基金会发展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内容,把支持教育发展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
提案者 道滘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教育局

道滘镇政协小组:
  感谢你们对推动我市教育基金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社会力量推动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们综合了市民政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我市登记的基金会共59家,其中教育基金会15家(由镇街教育部门举办的6家、社会力量举办9家),其他业务范围涉及资助教育发展项目、奖励优秀师生和扶助困难学生的基金会23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我省教育基金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推进我市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要从加快教育基金会建设、激发教育基金会活力、建立健全评估激励机制、加强教育基金会自身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和多方监管等方面推动我市教育基金会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市教育局要求规范基金会的募捐行为,广泛开展募捐活动,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在募集社会资金支持教育建设和教育创新上的作用。
  一、加快建设
  市教育局在《关于推进我市教育基金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推动镇街和学校教育基金会的建设,即在十四五期间,推动所有镇街和建校历史超过30年的学校应全部建立教育基金会,并要求镇街整合现有各类教育基金和校友会等资源,规范管理,做大做强镇街基金会组织,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在引导和筹措社会资金投入教育领域的重要作用。同时,市教育局正在研究制定《东莞市促进社会力量捐赠教育若干规定》(暂定名),保障捐赠人捐赠教育的权益和建立捐赠教育表彰制度,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教育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作为资金募集平台的作用。
  二、激发活力
  在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要求各镇街和学校的基金会积极拓展募捐的形式和载体,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每年组织教育基金会资金募集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消费和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方式为困难师生奉献爱心,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募捐活动人员、场所、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同时,镇街和学校教育基金会要最大化寻求潜在捐赠者的价值认同,聚焦教育发展难点重点,在教育科研、奖教奖学、扶贫助困、校园校舍建设等方面依法创设募集项目,提升项目认同度,增强项目吸引力,精准发力。市教育局鼓励学校教育基金会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创设募集项目,为学校办学活动提供经费等支持。
  三、弘扬慈善文化
  推动镇街和学校结合“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等活动,谋划申报教育建设公开募捐项目,深入开展各类捐资助学项目,在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投放,提升社会对教育基金会的了解和认可度,在全市掀起慈善捐助教育建设热潮。镇街和学校要在校园大力宣传慈善文化,结合扶贫济困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慈善文化教育,探索将慈善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内容,让乐善好施等慈善意识植根学生心中。东莞广电也将围绕全市各地举行的教育活动、工程、主题会议等,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发展教育事业的亮点举措、成效、发展思路等;结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推出教育主题深度报道,通过《东莞新闻》、《全市新闻联播》、《东莞早晨》等栏目、东莞阳光网、“知东莞”APP等平台制作播出教育宣传片,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乐善好施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规范管理
  我市将逐步建立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财政、审计、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共享执法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和预警。民政部门将严格执行教育基金会年报制度和等级评估制度,强化对教育基金会的信用监管;每年做好基金会财务监管,指导基金会严格按照《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要求,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每年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会进行财务专项检查,确保教育基金会的公益性质。市教育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对教育基金会的业务工作抽查检查,积极协助和配合省教育厅指导、管理和监督各教育基金会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公益活动及年检等工作,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执法部门做好对教育基金会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促进教育基金会健康发展。财政、税务等部门将依法对教育基金会的财务会计、享受税收优惠和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再次感谢你们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我市教育基金会的建设,更好助力东莞教育的发展。


办理单位 教育局,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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