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285)关于加强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的建议
  2016年全市打响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治理作为最主要的战场,承担着到2020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五类,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等艰巨任务。四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全面提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7项,污水处理规模由258.5万吨/日增加到373.0万吨/日;新建污水管网12300公里,加上早前已建成的1200公里主干管网,全市已建成污水管网达到13500公里,可以说已经构建起全市统一标准下,以片区各镇街为独立系统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发挥着重要作用,国考茅洲河共和断面,石马河旗岭断面、东引运河樟村断面全年平均指标稳定消除劣五类,东引运河下游石鼓断面、镇口断面也已于2020年11月实现消劣。

  据了解,我市在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搭建了市和镇两级指挥部,形成了高效协调处理机制,成效显著。在各镇街负责水污染治理工程具体管理工作的单位存在较大差异,有环保分局、镇水务建运中心、工程办,或者由镇指挥部直接管理,因此,需处理好工程建成后运行阶段的管理衔接问题。我们现场调研发现,管网及污水厂管理不够精细化,管网破损、、漏水和堵塞以及污水处理厂停产、溢流等问题时有发生,未实现全封闭、健康运行。

  
建    议:
  一、进一步完善镇街一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建设和管理关系,明确水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的管理单位,清晰掌握治污总体布局、运行状况,切实履行好对公共治污设施运营效果的管理。

  二、对已完成的治水工程全面排查,核查有效运行。充分认识“三分建设七分管”建设和有效管养的关系,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和运营管理单位应切实做好核查工作,确保已建成工程正常运行,发挥高效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分散式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监管。由于不同阶段对污染治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的差异,东莞也和全国不少地方一样,对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模式上经历了政府主导投资,充分吸收社会民营投资,国有规范化管理的不同阶段,也就造成了治污设施投资运营多种模式并存的现状,给规范统一监管的高效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障碍。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分散式污水处理站作为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应该也必须进行标准规范化的管理,统一进出水的监测,处理水量的计量,消减生活污染物效能和核算,以及计费付费的有效监督等内容,是行政主管部分应该对公众负责的基本要求。

  四、落实管网收集系统的有效管养。污水收集管网作为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人体的血液静脉回流系统,收集每一个污水排放点的污染物,快速有效的将污染物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再让清洁复活的净水回到自然系统。因此,要求污水管网运营单位做好管道清道夫的工作,及时清流淤塞,及时发现和修复破损,同时还要有关键节点位置的水质监测预警,以保障污水处理厂和分散式处理站健康运行。

  
提案者 兰建锋,倪佳翔,曾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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