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284)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提升我市技能人才供给质量的建议
  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并提出,“以深圳、东莞为核心在珠江东岸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电子信息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支持东莞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转型升级带动了高技能人才的大量需求。目前,东莞技能人才比例已达22.3%,而发达国家技能人才比例已达40%以上,对标国际先进,东莞还有很大成长空间。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是在新形势下全面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一、存在问题

  (1)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目前对于产教融合制定的政策文件多,但是落实性、激励性的政策较少,导致产教融合多数停留在签订协议、实习实训、订单就业等方面,没有开展深层次的合作。

  (2)企业的“产”和高校的“教”衔接度低。尽管目前各高校都探索实行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因体制原因,学校在合作模式和效率上无法适应企业的市场要求,专业链和产业链无法有效衔接。

  (3)教师发展体系还不够完善。产教融合需要“双师型”教师队伍,而企业和高校在聘用、薪酬、绩效评价、职称评审等机制上的差异,导致企业的能工巧匠因职称和学历等因素无法进入学校教学,而高校教师下企业锻炼也停留在走马观花的层面。

  (4)技能人才评价机制还不够完善。东莞市对于技能证书的补贴力度大,但大多不能作为企业技能和薪资的考量依据,导致技能人才失去持续深造的动力和信心。

  (5)技能人才的获得感不强。主要体现在社会认同和待遇方面,在企业,技能岗位人员待遇比不上高级管理人员;在事业单位,技能岗位人员比不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学校和科研单位,高技术人才通常作为教辅工作人员,缺少相应的工匠培养平台。


建    议:
  二、解决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根据国家对于产教融合的顶层设计,针对东莞经济与产业特点,出台具体的产教融合细则,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学校推荐”的协同育人机制,加大产教融合经费投入比例,通过量化措施强调东莞各机构、行业企业、高校所承担的产教融合具体责任和任务。

  (2)完善体制机制,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东莞行业企业参与高校产教融合办学,予以部分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在莞企业建立培训中心,对于满足条件的给与资金和政策上的奖励。根据《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给进入省级试点的东莞企业予以配套支持,同时在莞培育一批市级产业融合性企业。

  (3)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行业企业主体地位。目前,政府逐步退出技能水平评价类考核,鼓励东莞行业和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考核体系。为确保技能人才评价的科学性、普遍性和公平性,政府需要根据产业需求,建立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行业企业根据标准制定考评内容,自主实施考评,并以此考核为依据确定薪酬的评价体系。为技能人才扎根岗位钻研技术提供保障。政府负责指导、监督和政策引导。

  (4)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增强高技能人才获得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精神,鼓励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让高技能人才想来、肯留。对于在企业兼职的职业院校教师和在职业院校兼职的企业人才,在聘用、薪酬、绩效评价、职称评审等方面,采取灵活互通的待遇政策。

  (5)支持打造高水平产教融合发展平台。在东莞立项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平台,促进校企开展深度合作,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服务,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能力提供服务。比如支持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莞)先进制造产教融合园等。
提案者 彭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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