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108)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无障碍设施是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包括盲道、坡道、过街提示音响、不设台阶的建筑物入口、适合乘轮椅者使用的洗手间等,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士等群体安全通过和便利使用的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障人士、老人、伤病等相对弱势群体自主、独立地走进社会、充分参与各种社会生活的前提,是方便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基础。

  根据《东莞年鉴(2019卷)》有关数据,2018年底,东莞户籍残疾人有8.52万人;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超过32万人。加上随同子女在莞生活的非莞籍老年人,在莞的老年人口数量就更为庞大。

  一直以来,东莞积极推动社会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平等、友爱、相互尊重的和谐社会氛围,城市品位得到不断提升,2020年还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但在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还不够完善,比如盲道末端与花槽相接,汽车、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在盲道上;人行横道两端没有缘石坡道,乘坐轮椅或者推行婴儿车等人群难以通过;无障碍厕所被锁上或者存放杂物,无法被有需要的人士使用等现象随处可见。

  总的来说,东莞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障碍设施覆盖面不全;二是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性、系统性不足;三是无障碍设施缺乏有效管理。
  
建    议:
  一、完善制度,保障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依据

  我省分别于2005年7月和2017年2月施行《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广州、深圳等地多年前已经出台《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但是东莞还没有出台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建议在上位法的基础上,结合东莞实际情况,从标准规范、建设管理机制、部门职责、执法监管、宣传教育等多面制定出台《东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

  二、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力度

  一是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要意识到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以及有需要人士正常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保障。建议建立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方面的常设机构,以强化各相关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的认识,并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对各相关部门在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发挥监督作用,强化相关部门在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中的责任意识。

  二是重视加大监管力度,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举行无障碍设施的专项排查,对各种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个人、组织要进行相应处罚,使无障碍设施可以为有需要的群体更好地发挥作用,落实“建一个管一个”的工作机制,建管并齐,确保无障碍设施在建后都能够正常使用。

  三是要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方面的财政投入。设置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专项经费,并建立与无障碍设施需求成比例的自然增长机制,强化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宣传,营造关注无障碍建设的社会氛围

  一是充分运用媒体,加大无障碍设施宣传,形成理解、关心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的良好氛围。二是有关部门通过举办专场无障碍活动的方式,例如市民讲堂、社区活动等,对无障碍设施知识进行广泛讲解以及说明,普及全社会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四、建立无障碍设施需求表达机制,提高残疾人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的话语权

  一是要建立无障碍设施的意见反馈平台或渠道,通过互联网络平台或意见信箱建设,收集社会公众对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反馈。

  二是定期召开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会议,选派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代表参加会议,对社会公众反馈的问题进行答复,并现场听取会议代表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需求意见,对规划、决策、实施、运行及管理等多个环节提出要求和建议,使得各相关群体的需求能够进行表达并参与决策,以保证所建的无障碍设施能对不同群体提供便利,破除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供给需求脱节问题。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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