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107)提升本土私募基金行业竞争水平 助力东莞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私募基金在支持创业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20年10月底,在中基协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达24513家,私募基金产品92955只,私募基金规模15.84万亿元。

  东莞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城市、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中部脊梁,2019年已实现GDP总量为9482.5亿元,同比增长7.4%,经济总量距离突破万亿元的关口愈来愈近。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东莞市私募基金行业近年来获得了一定的成长和进步,市内注册私募基金机构数量达到108家,有市内办公场所的私募机构数量也超过了175家。但就目前而言,东莞市私募基金行业水平与东莞市经济规模和实力严重不匹配,无法满足现实发展需求,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较低。经调研,东莞市私募基金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东莞市内私募机构属地化监管较为松散。东莞市私募基金业协会是行业的协会组织,更多的是为行业各机构提供服务支持,无管理权限,也无法行使管理职能。市金融监管主要部门对私募机构监管不够全面。

  二、东莞市私募基金行业规模和竞争力有待提高。东莞市本土私募基金机构数量较少,不到全省的十分之一。除市属国企投资机构具备一定的规模外,民营类私募基金公司在资产管理规模上普遍偏小,知名度和影响力不够。而且东莞市政府投资基金规模也相对偏少。

  三、东莞市本土企业与本土投资机构存在一定的对接错位。东莞市本土的企业、特别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会选择非本土投资机构进行股权融资,本土投资机构经常缺位。

  四、东莞市政府成立的引导基金中本土机构参与机会少,参与度较低,难以享受到政府引导基金对本土机构的扶持。


建    议:
  一、加强金融局等监管部门对市内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管理。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提高信息和数据采集。建议开发针对东莞市私募基金业各企业的线上数据报送平台,如实准确地报送相关产品和公司信息,以便监管机构准确了解各企业规范运作情况和产品发行情况。二是深入调研,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在分析销售机构经营运作情况,总结典型违规问题,剖析问题成因,征询行业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立差异化准入机制、强化事中监管、落实退出安排等意见建议。

  二、加强对东莞本土私募基金行业的扶持与引导。一是促进东莞市国资投资机构与民间投资机构的融合发展,强化联动,通过日常项目对接、基金共管、项目联合投资等方式共同发展,形成对本土私募机构的带动和提升。二是提高东莞政府引导基金中本土机构的参与比例,对于规范性较好,发展稳健、管理团队能力出色的本土私募基金企业,要给予政策和标准上的适当倾斜,使其有机会获得政府引导基金的加持和管理资格。三是制定针对本土投资机构的专项激励措施,例如返税、投后的奖励支持等措施,让更多本土投资机构将资金留在东莞本地投资。

  三、提高金融产业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构建产业支撑要素。一是利用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机遇,出台针对性政策引进资源与人才,标准上可以对标深圳,甚至部分领域有所超越,以增强吸引力。二是打通上市后备企业、倍增企业的金融服务对接通道,构筑多渠道、多维度的综合金融服务,组织各类项目对接会等加强本地投资机构与本土企业交流互动,搭建本地投融资信息发布平台等。三是持续丰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覆盖范围,保持产业引导基金的持续性和长期性,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资本撬动效应。
提案者 民建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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