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102)关于以平台经济为突破口激发我市经济新动能的建议
  2020年,在疫情防控和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东莞作为全国对外依存度最高的城市,经济发展受到较大冲击。

  发展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平台经济该是我市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紧迫而关键的一步。一方面,平台经济发展的潜力巨大,2018年至2020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的年均增速为27.6%,高于全市年平均水平23.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平台经济的发展空间较大,近三年限额以上单位网络零售额占限额以上零售额的比重均不足三成,网络零售额的占比不高,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平台经济的巨大潜能,有望发展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目前我市平台经济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零售企业“触网率”仍然偏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开展网络零售业务的比例相对较低,2020年1-11月,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中,开展公共网络销售业务企业数占比仅为3.5%,重点龙头企业(京东)的网络零售业务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电子商务的不平衡发展与东莞雄厚的制造业基础不相协调。二是政策扶持力度偏小。目前我市已出台的一些电子商务的扶持政策,如《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9-2025)》等,主要针对全市跨境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扶持,但对企业发展内贸电子商务业务的促进和支持力度不足,缺乏长效性、系统性的政策支持。三是传统产业转型信心不足。根据调研情况显示,部分传统产业企业由于缺乏电商业务的经验、缺少相关人才以及开发成本较高等问题,涉足平台经济的意愿不高。
  
建    议:
  一、完善扶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横纵”立体政策体系

  横向方面,区分制造业平台经济、商贸业平台经济、服务业平台经济,完善不同领域的平台经济扶持政策,形成系统性的政策体系。纵向方面,出台有助于平台经济发展的产业链培育政策,从人才培育、平台主体培育、营商环境、服务配套等方面营造良好发展氛围。通过出台3-5年的平台经济发展规划,构建完善的平台经济发展指引,通过制定政策细则奖补相关平台建设和平台业务试点项目,引导发展一批本地电商平台,大力促进我市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重点关注引育专业行业的第三方电商平台

  综合性的大型电商平台,如京东、淘宝等已十分成熟,建议与大型综合性平台错位发展,联合行业协会、商会等专业组织培育细分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利用东莞制造业优势打造电商领域的世界工厂品牌,通过行业主导,源头供给,品质保证等标签加大推广力度,整合供应链资源配置和协同制造模式,将东莞的传统行业产品通过专业化、品牌化模式直接推向消费者,形成一批手机、服装、玩具等领域的消费品类专业电商平台,和塑胶、五金等生产资料性质的专业电商平台。

  三、支持有条件的本土企业开展电商自营平台业务

  目前,OPPO、VIVO、HW等三大手机龙头企业自身已具备自营销售平台,都市丽人、慕思等著名终端产品制造业也提供了很好的发展经验。建议全市范围内筛选出一批有条件的终端产品企业,提供政策、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其打造企业电商自营平台,将企业的销售环节留在本市,引导各地产能通过平台实现统一结算,做大做强企业产业链,从而提升企业产品品牌形象和竞争力,有效开拓网络销售市场,促进网络销售额的加快提升,形成积极的示范效应。

  四、引入和培育平台经济高端人才

  对于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引进电子商务高级管理、营运、技术人才,应给与相应的人才政策,尤其对于“带货主播”的引入和培育可参考上海等城市对于头部流量主播的引入政策,进一步降低门槛和提高补助,利用网络流量提高社会大众对东莞产品的关注程度,加大东莞制造业品牌的推广力度。
  
提案者 民进市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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