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099)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房屋建筑质量与安全监测和治理的建议
  经过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的大规模建设发展,东莞已发展成为建筑大市,在建工程数量激增,各种房屋建筑安全及质量问题也随之而来。2018年以来,在东莞阳光问政平台和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上投诉的建筑类维权案件中,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量占近四成。另据东莞市社会科学院有关调研数据显示,我市巨大存量的房屋建筑存在建筑地下室承重立柱出现损伤、建筑悬挑边梁裂化或锈蚀、建筑女儿墙墙体出现变形位移、建筑地下室结构顶板(梁)出现不同程度的裂化、电梯井出现积水或锈蚀、外加装搭建物安全隐患、外墙饰面砖出现局部开裂、空鼓和脱落现象等七大类质量安全隐患,其主要原因有建筑安全意识不强、建设质量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质保标准过于宽松和滞后、维护保养“治本”意识淡薄等。

  仅2019年,全市新增竣工建筑面积达469.64万平方米。面对如此巨大的增量和存量房屋建筑,根据人工建筑发展的趋势和变化规律,房屋建筑质量安全问题已进入集中爆发阶段。建筑安全管理与维护事关居民财产与生命安全,事关城市建设管理形象,事关品质东莞建设,应列为城市防灾减灾、提升城市品质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


建    议:
  建议:

  1.建立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议借鉴深圳市现行做法,尽快出台《东莞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按房龄以不同标准进行定期排查,尤其要对学校、医院、图书馆等公共建筑进行有针对性安全隐患巡检排查;应用现代科技,对群众投诉较高的房屋建筑进行重点监测,对性质严重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当作事故进行严肃查处,倒逼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自查、自报、自改,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2.建立和健全校舍质量管控体系。在公共建筑领域,最典型、最受关注的是学校校舍安全。2020年4月,市教育局、市发改局联合发布《东莞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其中仅对建筑面积及用途等进行规定,并无学校建筑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及维护方面的规定。建议由住建、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出台相关规定,提高新建校舍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在学校规划建设的前期,通过法规对校舍建设和运维提出强制性要求,标准要远高于普通住宅质量标准,严守公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底线,可借鉴“路长制”“河长制”相关机制。

  3.先行先试,加大审查监测力度。针对地下室防水体系不重视结构主体自防水工程、只关注增加工序和防水材料选择的现状,建议市住建部门在前置审查时,建立和完善各种标准规范,加强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禁止新建建筑地下室底板设置“疏水层”,对既有建筑通过限期整改的方式进行补救,以此明确政府部门抽查、企业自查、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常态化实施监管。

  4.加大建筑安全评估及检测力度。建议住建部门牵头,委托行业协会、研究院等非盈利机构负责建筑运维检测和监测,将地下室底板和立柱列为建筑行业“特种对象”,明令要求定期对既有建筑地下室底板及立柱进行专业检测,对主体结构配筋锈蚀状况作出检测和评估,建立楼宇康寿档案。

  5.加大宣传,引导民众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维护意识。建议政府或相关公益组织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民众进行宣传引导,以此提高民众建筑安全风险意识,不违规加建,不擅自搭建;提高建筑维护保养常识,打破认知壁垒,主动检查和检测安全风险点;提高社区居民维权意识,监督物业或主管部门重视建筑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议加大对各物业管理公司或业务会的监管,严令要求其定期开展科学普及工作,并对其房屋维修记录不定期抽查,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委会年审评价的主要条件之一。
提案者 何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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