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089)关于大力推进我市立体机械停车设施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呈逐年大幅递增态势。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37.1万辆,仅次于深圳位居全省第二。常住人口为711.38万人,按照人口发展规划,2030年,我市常住人口将达到1020万人,成为常住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城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的通知》要求,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宜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至1.3倍之间。按东莞汽车保有量337.1万辆计算,全市需要配备停车位438万个(按1.3倍标准算),当前我市停车位约147万个,缺口达到291万个,停车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人口的不断增长、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以及我市道路基础设施和停车场地建设相对滞后等多重因素叠加,随之而来的“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也日益突出。
停车难作为城市“顽症”之一,已成为我市的公共难题,它打破了城市的静、动态交通平衡, 抑制了城市道路空间资源的高效运用,大幅增加了交通运营成本。因此,停车管理问题作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就成为考量政府城市综合管理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土地资源日趋紧缺的形势下,改善停车现状及加快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是解决我市停车难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建    议:
一、制定和完善立体机械停车设施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首先,简化立体设施建设的审批程序,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如由责任部门组织发改、财政、交通、规划、自然资源、住建、城管、质监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审等方式,由一个部门归口协调,实行审批服务限期办结,进一步明确和缩短审批时限,加速项目落地。其次,作为公益性的投资工程,可参照国内其他城市做法,争取更多的税费减免政策,如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免缴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停车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加快制定市级层面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鼓励各镇街结合实际制定镇级停车设施建设补贴政策。据了解,深圳、广州等地相继出台了市级停车设施建设激励政策,目前我市仅东城出台了《东城街道公共设备类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财政资金补贴方案》,政策的支持力度尚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我市城市立体机械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调控。充分结合我市地上地下空间分层规划立体机械停车设施建设,提高空间利用效率;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停车场建设,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立体机械停车设施建设。由于立体停车设施建造成本高、维护成本大,成本回收周期较长等原因,加上配套政策不完善,导致社会资本涉足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积极性不高。建议采用政府建设基金引导、社会资金配套、银行贷款支持的合作模式,对建设方未来一定期间内的收益予以兜底,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商业主体利益的统一,为城市未来发展打造智能立体停车的新格局、新创意、新模式。
四、部门联动强化监管,厘清建设、运营和维护停车设施安全责任。坚持有偿使用、共享利用、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原则,积极构建立体停车设施相关单位的责任划分,管理并利用好立体停车设施。鼓励停车场经营服务单位购买产品安全和运行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关保险;强化停车经营服务单位自律经营、诚信经营,提高经营服务水平。停车场行业协会应健全诚信档案管理制度,通过采集停车场经营服务单位及其他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客观评定诚信等级、依法使用诚信档案,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管理工作机制。规范立体停车场及其经营主体行为,保障良好的经营服务秩序。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联网标准,积极推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统,加大对停车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提案者 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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