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061)注重部门联动和社会合力 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的积极作用
  一、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志愿服务蓬勃发展,志愿服务力量不断壮大。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志愿者12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例14%;志愿服务组织和团体8629个,累计向社会提供3877万小时的服务,人均志愿服务时长31.18小时。志愿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力补充,常态化活跃在扶贫济困、助残恤孤、邻里互助、助学敬老、城市文明、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社会建设主战场,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二、志愿服务发展现存问题

  虽然东莞志愿服务在社会各界关注下得到快速发展并对推动了社会的健康文明发展,但其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仍有提升空间,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有限,未成为大众普遍性、持续性参与治理的方式。二是协同机制仍未健全,各个战线活动开展、组织建构、服务资源均较为分散。三是专业力量参与有限,目前志愿服务仍以大学生和社会群众为主力军,未能有效带动具备专业技能、广泛职业阶层的人员参与。


建    议:
  未来发展对策和建议

  未来将透过志愿服务实现社会治理的“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法治化”,探索一条“提升志愿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新路径。

  1、拓宽志愿服务参与范围,探索社会治理下沉新路径。通过广播、电视、海报、新媒体等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志愿服务激励,建立全员化社会参与志愿服务机制,发挥志愿服务在和谐社会建构、公共服务覆盖、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视信息技术建设,利用“i志愿”系统、“粤省事”政务信息平台等智能化操作,提升志愿服务和社会活动的参与便利度,推动社会治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

  2、健全志愿服务联动机制,凝聚社会治理参与合力。在推动社会参与和志愿服务方面存在“多头马车”的情况,单位部门、社会之间如何发挥合力作用显得极为关键。因此需加强顶层设计,重视政府引导性政策的牵头作用,健全相关部门的联席机制,及时收集了解相关部门的需求,积极协调部门之间、条块之间或相互分隔、工作重叠等问题,保证志愿服务资讯和资源的有效互通,探索建立结对挂钩制度,以志愿服务活动为载体,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在文化、卫生等互补性强、联系紧密的领域,打通互动的桥梁,紧抓基层治理的网络建制,构建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主体共治共建格局。

  3、吸纳社会各界专业力量,注入社会治理创新源动力。一是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力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形成“三社联动”模式为社区志愿服务专业化、项目化发展注入专业扶持力量。二是促进企业、高校、政府部门等专业主体对志愿服务和社会参与的关注,推动专业志愿服务组织的成立和发展;吸纳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层次较高的青年科技人才加入志愿者队伍,跳脱常见的在社区、农村开展敬老活动、助残活动、关爱活动等体能型帮扶形式,开展创新技能型和智能型志愿服务形式;倡导“志愿服务生活化”概念,鼓励人们在工作之余可以回归社区继续发挥专业技能的余热,促进社会多元融合和服务创新。三是调动各专业领域专家组成智库资源,完善志愿服务培训机制,助力志愿者在禁毒、普法、护河等领域的服务过程中深入对志愿服务的认识、实现志愿服务的品牌化。
提案者 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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