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058)关于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的建议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但随着经济发展,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技能不高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加快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产业工人队伍刻不容缓。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工人中技能人才总量偏少,区域分布不均,知识型、复合型技能人才相对缺乏,与满足经济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产业工人队伍技术技能还不高。总体存在技术工人总量不足,技能结构不尽合理,新兴产业技术工人缺乏等问题。

  二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障碍。目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缺乏顶层制度设计,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还未有效衔接,产业工人在职业生涯发展中通道不畅等问题。

  三是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统筹管理不够,高技能人才培养亟待加强。从整体上看,目前职业教育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发展相对滞后,不仅缺乏必要的统一规划,而且资源建设和整合也不足,未能有效协同。各行业、产业和基层企事业单位的技能人才培养、内外部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和运行机制还不完善。


建    议:
  一是构建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的体制保障。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各产业(行业)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岗位)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标准;委托职业院校和产业(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共同研究制定职业(工种)技术等级专业理论教学大纲、实操训练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组织建立各产业(行业)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岗位)考核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即:产业工人技术等级评价方式,形成完整的、科学的、可操作的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
  二是构建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的政策保障。要强化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当研究制定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技术等级与其相对应的技术职称待遇政策标准,制定工人技师、高级技师教育培训补贴制度,为生产一线职工构建一条由初级工到高级工,从技师到高级技师的成才通道。
  三是构建提高产业工人技能水平的机制保障。建立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重点、校企合作为基础、社会力量参与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格局;推进政府、院校、工会、企业联合创建产业工人教育培训体系,主动对接产业发展对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
  
提案者 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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