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042)关于高标准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专业教师配备的建议
  一、背景

  目前,东莞市中小学612所(含民办中小学286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41所,普高48所,中职21所,特殊教育2所。近年来,东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得到了重视程度,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等均配备2名以上心理专业教师、公办初中均配备1名以上心理专业教师,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东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心理专业教师配备率偏低。目前全市仅有400多名心理专业教师,心理专业教师初中配备率不足1/1000、小学更底不足1/1200,与我市中小学教学规模不适应。二是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设置不均衡。目前全市设有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共133所,但仍有2个镇街没有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三是心理健康教育质量不均衡。总体上,优质学校好于薄弱学校,高中、中职学校优于初中、小学,公办学校明显优于民办学校,民办普惠性低收费学校情况较差。

  二、目的

  (一)中小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自我意识、情绪调适较弱,心理困扰或问题难以自我适调化解,配齐、配强心理专业教师,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提高师生和家长的幸福指数,提高学校综合水平,为“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贡献力量。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生活方式与往年变化较大,部分中小学生不适应问题突出,存在心理问题学生增多,心理健康工作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增强。但由于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性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需要运用心理的科学理论与方法,并遵循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规律,没有心理专业教师指导及时落实化解,学生的心理问题变重,将导致极端个案事件发生。


建    议:
  一、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准入门槛

  由于心理健康教育的特殊性,心理健康教师的资质、潜质和专业水平影响心理健康教育效果,也关系到学生心理品质的培养,建议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

  二、进一步明确配置心理专业教师标准要求并纳入考核

  教基〔2014〕4号和我市《关于扎实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前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已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要求。建议进一步明确心理专业教师配备标准和要求,并纳入考核,特别要强调,配备心理专业教师应专职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关注民办普惠性低收费学校配备心理专业专职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制定激励措施,推进心理健康专业教师配备

  建议各镇街参照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心理专业教师上岗津贴,鼓励民办普惠性低收费学校招聘心理专业教师。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配齐心理专业教师的民办普惠性低收费学校,建议各镇(街)教育管理中心建立支援支教工作机制,安排力量强的公办学校支援薄弱校,指导和解决薄弱专业心理教育问题,或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等方式加强心理教师队伍力量。

  四、壮大市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力量

  目前,市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通过借用学校三名优秀心理专业教师方式,加强了全市心育工作服务和指导力度,但仍需持续发力,进一步充实力量,建议市中心招聘硕士或博士等优秀心理专业教师充实力量。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心育工作重心前移,重视学校文化培育、思想品德教育、主题活动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教学方式改进、课堂情感优化等,丰富青少年学习生活,提高学生心理健康品质,让更多的心理问题成因消除在萌芽状态,将被动型心理问题干预和治疗转化成主动防御和预防。
提案者 张远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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