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038)关于实施积极开放的金融财政政策助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的建议

       “一核一带一区”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广东区域发展新战略,形成由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构成的区域发展新格局。东莞作为珠三角核心城市,在全球化产业分工、城市化发展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接下来,东莞要更好地把握大局大势、积极主动对接和参与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建设,进一步强化东莞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担当作为,奋力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 “一核一带一区”建设需要不断加大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特别是资金投入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建    议:
  建议实施积极开放的金融财政政策,在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助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具体思路如下:

  一、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投融资体系

  建议市相关部门强化指导,有针对性地设计投融资方案,引入期限长、价格优的建设资金。同时,探索多种创新投融资模式组合使用的路径,包括国企市场化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充分用足多种市场化融资手段,解决资金需求。

  二、加强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

  引进境外资金和开展人民币跨境贷款业务,支持港澳离岸人民币向项目类及固定资产类贷款倾斜,给予一定利率优惠。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跨境融资为我市企业提供贷款以及吸收港澳金融机构同业资金,有力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继续推动与港澳两地的跨境融资及同业存放的业务发展,提高合作质量,鼓励更多的银行及企业参与到金融合作中。

  三、优先支持符合条件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积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精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同时在融资的时候要严守防风险和隐性债务两条红线,既要把“开大前门”和“严堵后门”协调起来,在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不走无序举债搞建设之路;又要坚持防控风险,坚持举债要同偿债能力相匹配。

  四、积极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

  探索在基建项目和经营性资源配置上创新突破,并配套给予启动资金,撬动市场化融资,实现“财政撬动、社会联动、形成滚动”。支持在金融业综合经营、科技金融、融资租赁等金融创新适用中先行先试,试点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支持开展与商贸、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扩大开放相适应的金融创新。探索建立以人民币结算的无形资产、文化产品等要素交易平台,吸引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计价交割和结算等。支持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金融与类金融机构体系,允许金融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民生工程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

  五、支持开展航运和海洋工程企融业务创新

  组建航运产业基金、航运金融租赁公司、海洋工程装备金融租赁公司、航运保险机构。支持开展保险市场业务创新,开展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试点。

  六、加强风险防范与控制

  要加强与各金融监管当局间的沟通协调,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定期编制相关经济波动、金融风险、突发事件等风险报告,构建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对各类金融风险的有效分析、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融资安全。总之,实施积极开放的金融财政政策,助力“一核一带一区”建设,进一步激发东莞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为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东莞力量。
提案者 沙田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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