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025)关于加强东莞市电动车管理的建议
  电动摩托车是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产物,它的出现的确给人民群众短途出行提供了便利,但是前些年由于对其管理不善,的确也给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大城市,事故频发,如今将其纳入依法管理,理所应当。但通过各地采取的措施不同来看,国家并没有出台统一的法规来对其实施依法管理,而是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管理办法。电动摩托重量不得超过55公斤,时速为25公里的一个标准,目前超出该标准的电摩数量远超一半,如何去应对这个日益壮大的队伍,是摆在交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市到了该出台地方法规的时候了。

  目前我国电动摩托车的生产厂家大都集中在南方地区,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改进,生产技术至今已趋于成熟,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2亿人在使用电动摩托,我市经济发达,外来人口多,电动车的拥有量很大。相信,在出台了相关法规之后,电动车市区内超速行驶、与机动车争抢道路以及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将得到有效的遏制。

  存在问题:

  1. 电动车速度超限。在路上,行驶速度和摩托车一样快的电动车随处可见。超速的电动车骑在非机动车道内,一旦有所碰擦,人员容易收到伤害。一旦违章穿越马路或闯红灯,机动车很难及时反应和处理,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2. 电动车制动性能差。很多电动车为了降低成本,都采用成本较低、质量一般的刹车片,加上本身质量轻、轮胎窄,整车的制动性能很差,刹车系统寿命短。一段时间后就常常会出现刹车效果差、刹车线突然断掉等,导致交通事故突发。

  3. 电动车违章行驶多。由于电动车驾驶不需要任何执照,也未经过任何培训,很多驾车人安全意识淡薄,更对交通法规不甚了解,因此各种电动车违章现象层出不穷,最常见的有: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这些行为是造成电动车交通伤害事故的罪魁祸首。

  4. 电动车管理不完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无需购买保险,也不用强制上牌,更不用年检,很多电动车都是“黑户”。电动车使用时间长后,出现各种安全隐患,如刹车系统老化、电瓶老化、指示灯损坏等,但车主一般不大注意这些不影响行驶的隐患,导致事故频发。有些“黑户”在撞到别人后,直接弃车逃跑了,事后很难查证。


建    议:
  办法:

  1. 完善并严格执行电动车管理的相关法规。建议规范和细化相关法规,并对违规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乱穿马路、闯红灯、逆向行驶、搭载2人等危害较大的现象严加处罚。

  2. 严格查处电动车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违法提速现象,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车的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坚决给予严惩。

  3. 加强对电瓶车的管理。实行强制上牌制度,建议电动摩托车发放绿色环保标识的专用牌照,应与机动摩托牌照区别开来。实施年检制度,对电动车安全性能定期给予检测,。

  4. 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政府相关部门应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和安全教育。对购买电动车的人,可强制实施基本的法规和安全教育。对于多次(例如5次)驾车违章的,除罚款外,也应进行相关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驾乘电动车。

  5. 合理制定限速、限行或禁行政策。建议规定速度上限为30公里/小时,且要求生产厂家通过技术手段严格控制。对即将实施“限行”或“禁行”路段,要事先健全公交网络,做到不影响绝大部分人的出行。

  6. 合理控制驾车人年龄,建议电动车驾驶人的年龄应满18周岁;严格控制搭载人员和物品。

  电动车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如果真能把我们的城市建成清洁、环保的电摩化城市,在国内也不失为一道靓丽的风景,起码与我市的绿色经济发展不相抵触,相关部门应该在保证电摩路权的前提下依法对其进行管理。
  
提案者 虎门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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