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023)关于加大对中小型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2020年5月,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可持续发展,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我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设立50亿元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以战时体制强化高位统筹、高效决策,全力推动经济发展回稳向好、行稳致远。但在动员组织企业申报补贴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补贴条件门槛高,符合条件的企业较少。在专项资金的部分补贴政策中,申领补贴的条件门槛较高,往往只有少数几家龙头企业符合申领条件。以拉动消费方面的政策为例,申请补贴的前提条件为2020年1-10月销售额(含税)达 5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2020年1-10月销售额(含税)达 1亿元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业和2020年1-10月营业额(含税)达 5000万元及以上的限上住餐企业,但中堂镇达到上述门槛的企业仅有4家,受益的企业范围狭窄,占据更大比例的中小型企业得不到政策扶持。

  二是专项资金利用率低。50亿元专项资金中,由市、镇两级财政共同筹资,其中市财政出资20亿元、镇街(园区)财政出资30亿元。中堂镇投入4000万元到专项资金中,截止到12月8日,企业申报资金累计1443万元,受条件限制镇内企业可申领的资金总额不高。

  龙头企业占据较大比例的份额,其经营状态的变化往往呈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局面,影响着经济指标的稳定增长。从长远来看,“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不单单是要扶持龙头企业,同时也要注重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中小型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及龙头企业,在疫情面前面临各种转型、维持经营的困境,其作为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主体,若能适当给予帮助,鼓励扶持其成长,让更多的中小型企业逐渐成为龙头企业,则能减少对少数几家龙头企业的依赖,对平衡整体经济的发展更有益处。


建    议:
  为更好地发挥奖补政策对企业的扶持作用,把资金用到实处,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在限上、规上企业中实行“阶梯式”政策,扩大可享用政策的企业覆盖面,避免“一刀切”。根据企业的产值、销售额或营业额等指标,分2-3档制定优惠政策,使得除龙头企业外,其他中小型企业也有机会得到扶持的机会,也让最低档的企业更有动力向上一档发展。以中堂镇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为例,镇内共有109家纳统批零企业,其中销售额前32家的企业占据了限上批零总额近八成的份额,但符合奖补条件的往往只是前4家企业。若实行“阶梯式”政策,把前4家龙头、除龙头外前28家中型企业以及余下的77家小型企业分成三档,每一档制定一级奖补政策,让每一个层次的企业都能均衡受惠,则更有利于整个行业做大做强,同时也让专项资金分配更合理、更有效。

  二是适当放宽对奖补企业的门槛限制。以促消费方面为例,在中堂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限上企业仅占三成左右的份额,仅有限上企业才有机会得到市级优惠券补助,占据更大份额比例的限下企业得不到补助,建议适当给予限下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特别是准纳统部分的限下企业,更有潜力发展成为纳统企业,从而拉动经济增长。

  三是适时调整资金申报条件,让政策更“接地气”。为了提高政策的有效性,达到为企业纾难解困、扶持成长的目的,在自上而下制定、宣传政策的同时,也要注重收集自下而上对于政策的反馈意见,了解优惠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镇街(园区)和企业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改善不足之处,调整不够合理的申报条件。如在部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报告,然而部分大企业让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费用远远大于可领取的奖补金额,这使得政策失去效用,故在制定政策时需考虑企业的申报成本。
提案者 中堂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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