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198)推动我市 “一村一物管”工作 提升农村现代化治理水平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按照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东莞镇村集体经济实力强劲,2019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05元,全省第一,农民收入的增长对农村的现代化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市村(社区)推广“一村一物管”,是优化城市功能和社区服务配套的需要,也是提升东莞农村现代化治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的需要。但在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常平镇上坑村村委会、石排镇农林水务局、中堂镇潢涌村村委会的调研中发现,“一村一物管”还存在以下问题:

  1、村民对“一村一物管”满意度不高

  村民对引进的物业管理公司满意度不高。仅有57.2%的调查对象认为其运营非常好或比较好,33.33%的认为一般,9.52的认为较不好;对其提供的物管安保和统租停车服务,认为非常好或比较好的分别仅占61.9%和52.39%。

  2、物管公司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45.5%的调查对象与社区服务人员产生过纠纷,涉及停车收费、治安队伍、环卫成效等。81.8%的村管理人员认为村组的社区服务仍需改进,涉及流程、透明度和沟通协调等。

  3、物管公司的管理职能单一

  目前,试点村引进的物业公司的服务主要是路面管理,在社区服务、社区文娱、社区帮扶、美丽乡村等的服务欠缺,管理职能较为单一。
  

建    议:


  1、加大“一村一物管”试点力度,加强制度支撑

  推广宣传各地围闭式管理、市场化手段、专业化运作、分类式收费等方面切实可行的经验,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村开展“一村一物管”试点。各级职能部门出台相关的暂行办法与指导意见,加强政策指引和制度支撑。

  2、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物业管理与社区发展深度融合

  探索建立“2+1+N”工作体系,“2”是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1”是社区物管公司,“N”是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协同共治长效机制,促进组织优势、服务优势、服务功能最大化。

  构建物管公司与管理部门的常态沟通机制和多方联动机制,镇街相关单位开展对社区物业公司的不定期检查,指导督促其严格履职尽责、兑现服务承诺、接受业主监督,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协助村(社区)处理问题,做到“事到人到、人到事了”。畅通物管公司与居民的沟通渠道,加强投诉管理,明确社区、职能部门、居民对物业公司的考评权,形成有效考评机制。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

  3、因地制宜建设“一村一物管”,兼顾各方利益诉求

  我市各村(社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其历史和文化各有其特色和发展脉络,“一村一物管”建设不可一刀切,要因地制宜进行精细化管理。要重视物管成本及收费,理顺居民、村(社区)政府、镇政府的关系,根据各村、镇发展的实际妥善设定三方在物管费用方面各自承担的比例,制订合理的定价和支付制度。

  4、以“一村一物管”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一村一物管”建设要从“美丽乡村”建设理念出发,通过智慧技术与新基建赋能、规范文明停车行为、治安联防协同停车监控等措施推动文明社区文明村居越办越好,为“一揽子”解决村(社区)综合治理问题出谋划策,助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社区。物业公司在不断改进现有路面管理服务的同时,其管理职能要向社区服务、社区文娱、社区帮扶、美丽乡村等方面延伸,并通过设立和维护新时代乡规民约、推进村庄绿化美化、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盘活社区闲置地等手段建设和谐宜居美丽乡村,让广大村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从而推动全市乡村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提案者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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