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191)关于加快青少年宫建设,助力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
  一、 背景

  习总书记在北京市青少年宫视察时曾强调:“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今年,东莞市推进品质教育建设大会上,梁维东书记强调:“城市是高质量发展的主载体,有什么样的城市就有什么样的产业,就会聚集什么样的人才。东莞发展到今天,教育是支撑当下、决胜未来的关键一环。” 梁维东书记在视察我市青少年宫时,充分肯定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作为全市最大的公益性校外教育机构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健康快乐成长的舞台,青少年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能够学习到与学校不一样的课程,得到更好的发展。

  近年来,省市和国家层面,均下发相关文件,重视和支持各地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宫),比如:《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0〕1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东委发〔2012〕11号)、《关于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宫)管理工作的意见》(东教思〔2015〕6号)等,可见,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宫)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目前,我市仅有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松山湖青少年活动中心等7个政府建设并投入服务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宫),中小学学生每年在校外的时间超过150天,高品质的校外教育一位难求,无法满足学生和家长对优质校外教育的强烈需求。当前,面对“三区”叠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教育千日攻坚的发展形势,无论是从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品质,还是从青少年教育培养和成长环境等来看,应加快推动各镇街(区)规划和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宫)的步伐。

  二、 目的

  青少年活动中心(宫)作为校外教育的主阵地,不同于校外培训,它是有计划、有目的、有目标,且规范、系统运作的校外教育场所,其作用不仅仅是兴趣培养和技能培训,其重要任务更是立德树人和综合素质培养。而在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的东莞,需要建设更多、覆盖更广、服务更全、效果更好、特色更鲜明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助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建设,也是积极回应群众对教育资源迫切需求。

  青少年活动中心(宫)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活动的平台,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建    议:

  一、 镇街党委政府应重视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建设,通

  过新建和改建等方式,尽早实现每个镇街有一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宫)的目标,市政府应加强督导和考核;欠发达镇街,可通过市级财政支持或发达镇街帮扶等方式来推进建设。

  二、高标准配套建设面向未来,适应未来教育发展的滨海湾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吸引和留住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对教育和孩子成长的需求;管理上,可以借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集团化办学的思路,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来托管办学。

  三、镇街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应由镇街教育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赋予独立法人资格(条件允许时,可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指导下,规范、科学、特色、系统运作,妇联、团委等部门应积极支持。

  四、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以聘员和购买服务为主,公办教师协助为辅的管理模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志愿者、离退休教师以及文艺、体育、科技工作者等,到青少年活动中心(宫)为学生提供义务服务。

  五、青少年活动中心(宫)努力为学生开设课外劳动课程,校内校外家里共同努力开展劳动教育,让整个社会成为劳动教育的共同体。

  
提案者 邵焕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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