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185)关于深化数字政府,丰富“数字东莞”建设内涵的建议
  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东莞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规划重点涵盖“莞家服务”、“政务数据大脑”、“政务数据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重点工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政府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当前东莞市具备多个集成度较高的互联网+政务类或监管类平台,既方便了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和实时监督,更彰显了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但同时也存在压实责任难的问题,“数字政府”相关平台对于各委办局来说,落实难的问题并非系统建设、系统维护、系统集成、系统升级,而是基于信息化平台实现事项业务的开展,重点在于业务沟通、协调、确认、部署、跟踪、督导等。例如部门落实职责时往往将依托“数字政府”系列平台的各类政务和监管任务偏向于将分管本部门信息化的领导作为责任领导,易出现责任领导和事项权责错位的现象,责任认知偏差会直接影响实施效果。
  
建    议:
  为进一步丰富“数字政府”内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压实责任高效实施

  结合“数字政府”以来信息化建设、落实过程和实施效果的实践经验,不难发现如同一个部门的组织架构配备有办公室、审批科、监管科、技术科、下属事业单位或者具备以上2~4个职责的情形下,会有“数字政府”推诿现象。在权责清单事项较多的部门,如“数字政府”落实效果不佳,以上现象即为关键影响因素之一。高效推动“数字政府”最好的状态应是各委办局指定一定数量的专人,专人应具有固定性、延续性,且兼备技术和业务能力的复合型个人,或是技术、业务能力互补型团队。因此,建议结合机关单位组织架构设置共性,在部署“数字政府”实施时,提前研究分类指挥战术,传达“数字政府”各类专项任务时直接给出牵头统筹的建议科室,一定程度上提升“数字政府”实施效果。

  二、力求平台设计更精细

  为推进“数字政府”更智慧更高效,建议实行基于事项的最小管理单位界定,便于压实事项责任,使得互联网+政务、互联网+监管更精细智能、更实效精准。强化系统登录认证、责任精准配置、信息精准反馈、问题智能统计等功能,接入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允许增加使用人员账号。允许部门账号管理员进一步细化系统分组到具体科室,并可根据涉及的事项目录配置具体经办人、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信息,并开通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新任务产生时短信提醒功能精准发送到具体经办人,避免低效传达环节。同时平台可实时统计基于事项和科室的进展动态,便于各部门内部的监管和督导。

  三、重视“数字人才”储备。

  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人才是第一资源”。“数字政府”建设中,多部门多类型的数据管理、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更新、系统集成、系统维护、网络安全、风险防控等均需要高素质的信息化专业团队。一直以来,各政务部门的权责是政务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往往易忽略支撑其“互联网+政务”的信息化人才储备。因此建议,加强政务信息化人才的系统性培育,尤其是对兼备信息化技术和政府业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制定相应的人才储备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数字人才”。

  四、推动研究成果共享公开。

  以“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为基础,可进一步推动各行业研究成果的开放共享。当前,仅从财政支出的角度来看,每年有大量研究类项目的财政支出,研究成果中少量被提炼发表论文可通过中国知网等平台公开共享,但具体研究报告等往往仅限牵头部门或牵头科室的自用,且缺乏规范存档和共享学习的渠道,未能更大程度发挥研究成果的价值。因此建议,“数字政府”背景下,建议依托市数据大脑,以财政支出的研究性项目清单为编目依据,制定可公开范围和划分安全涉密等级,供社会公众阅读或下载,进一步释放研究成果的价值和财政支出效能。

  
提案者 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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