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10170)关于改进高速公路监控的闪光灯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的建议
  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给人们带来了便利,高速公路上的监控设备给社会带来了安全。但是,许多司机反映,在驾驶过程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在一些路段发现一排非常刺眼的补光灯、闪光灯、频闪灯之类的灯光,有的闪烁,有的一直直射,非常的刺眼,特别是晚上开车,刺的睁不开眼睛。大家在开车时都有共同的体会,眼睛被照射后,一时出现短暂的视力模糊,瞳孔恢复需要一个过程,最快也要2秒左右,在这段时间里,驾驶员相当于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路况、车辆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导致自己判断失误,会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除此,还会造成视力下降,许多司机反映,经常长时间被高光照射,眼睛经常出现无意识流泪,看医生时医生指出,眼睛经常被强光照射,更易患白内障等眼病。总之,虽然目前非常刺眼的补光灯、闪光灯、频闪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但是其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不能忽视。
  据不完全了解,目前高速路上监控设备功能,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记录车辆及车内人员照片信息等,另一种就是测定超速等违章取证,包括视频测速、雷达测速、地感线圈测速、区间测速、激光测速等。我们知道安装补光灯、闪光灯、频闪灯、摄像头等监控是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和打击犯罪,但现代技术正在进步,能不能用更人性化的方式调整一下,毕竟高速路上的出行安全非常重要。
  
建    议:
  1.记录车辆及车内人员照片信息应尽量在高速路出入口进行。打击犯罪,需要了解车辆情况及驾乘人员情况,在高速路出入口,车辆行驶缓慢,附近光源充沛,完全可获得高清影像资料。
  2.测定超速等违章取证应尽量在安装在车辆过后车尾拍摄,使用低亮度的补光灯、闪光灯、频闪灯。目前测定超速的灯光设备都是安装在车辆正面,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必须解决安装的位置和角度,安装位置最好不要选择车辆正前方,因光线直打不仅对司机视觉感官有冲击,且瞬间闪光会导致图片过亮变白,从而影响后端识别精确度,建议安装在车辆过后车尾拍摄,并进行充分的测试,灯既要满足现场的补光要求,又不能影响驾驶员,降低交通安全隐患。
  3.安装高亮度的路灯代替补光灯、闪光灯、频闪灯在晚上的使用。正面安装的补光灯、闪光灯、频闪灯在晚上开启严重影响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如果现有新技术解决不了晚上驾乘人员的安全,那么要么就安装高亮度的路灯代替补光灯、闪光灯、频闪灯在晚上的使用,要么选择低亮度的低照度摄像机,绝不能为了执法部门的方便不顾驾乘人员的安全。
提案者 道滘镇政协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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