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文号: 20200390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30日
联 系 人: 张颖诗
联系方式: 22505202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A类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90号提案
的答复
市教育局:
邵焕娣代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高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退休待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聘用合同制教师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与参加养老保险以来的各月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且基本养老金的影响因素存在个人差异。
一、参保的用工性质、身份与缴费基数、待遇的高低没有直接联系。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精神,学校应为聘用合同制教师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次,用工性质只是一个识别字段,无论是“合同工”还是“临时工”都不属于影响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因素。
二、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办理退休时一次性发放,不影响每月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我市地方养老保险从2006年7月开始建立,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组成,其中个人缴费全部划入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退休时一次性发放给本人。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停止征收地方养老保险费,但参保人此前积累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仍会在其退休时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可见,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际是个人缴费的积累,并且不参与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因此,我市原来设立的地方养老保险不影响参保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三、工作年限需要符合条件才能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按照我省规定:全民所有制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固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前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并需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人事档案,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即不是所有工作年限都可以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研究出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参加企业年金办法,进一步提高该群体的养老权益。
专此函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张颖诗,联系电话:22505202)
公开方式:公开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20〕872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联 系 人: 许婉琪
联系方式: 22831116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390号提案会办意见
市教育局:
转来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90号提案《关于提高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退休待遇的建议》收悉。邵焕娣委员建议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退休待遇。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聘用合同制教师退休待遇的政策,主要涉及市人社局和你局职能范围,建议以人社局和你局意见为准。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教科文科 许婉琪,22831116)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东教函〔2020〕72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联 系 人: 江城
联系方式: 13580828691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