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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200335)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发展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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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东莞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约33万人,约占户籍总人数15%,人口快速老龄化、老年人家庭空巢化以及部分老年人失能化趋势明显,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老年人除了养老,还十分关注医疗、康复问题,如何把养老与医疗有机结合在一起,是摆在东莞面前的新问题。近年来,东莞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出台了《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立了首个医养结合护理服务联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
一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意见》虽然对全市医养融合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但仍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政策支持,运行机制不顺。同时,养老机构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机构由卫健部门管理,医疗保障由医保部门管理,管理“部门化”导致资源“碎片化”,医养资源不能充分融合,限制了高品质医养融合服务提供。
二是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已有近20家“医养结合”机构,但不是所有公营医疗机构设有养老部门,能提供的床位相对不足,加上今年疫情以来部分公营医疗机构护理院被征用作后备隔离医院,不少老人被迫迁移到其他镇街的机构,床位更显紧张。同时,除了少数民办医院高端养老服务和少数“医中设养”的机构水平比较高外,其他水平普遍较低,且“医养结合”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整体不高。
三是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目前,东莞的机构养老服务出现了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社会参与形式,但现阶段医养结合的发展本质仍处在政府推动阶段,带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结合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参与机制,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医疗机构的参与明显不足,少数瞄准的是“高端”,“大众”层面参与不足。
四是专业服务人员缺乏。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内专业护理人员缺乏,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更加缺乏,且机构中的医、护人员流失率高。
建 议:
一是构建协调管理机制。为了避免“政策打架”,“大家都在管,大家都不管”的情况,应该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卫健局、民政局、医保局等多部门参与的医养结合联合协调机构。从东莞实际出发,做好医养结合服务的整体布局规划,打破各部门间的行政壁垒,为医养结合提供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未来发展规划。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划,根据老年人群的需求变化和现有的医养资源分布状况,做好规划和布置,合理制定各镇街“医养结合”机构的规模、数量和功能,要求新建公立医院必须同步设置养老护理部门,目前仍未设立的视条件情况逐步设立,确保每个镇街都配有“医养结合”机构,切实提高老年人对医养服务资源的利用和共享。
三是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建议市政府加大财政补贴提供资金,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适当运营经费补贴。依据梯度服务序列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调整医保报销比例,适当提高医养结合机构医保定额。通过公办民营、民办民营,名办公助,公办民助,公私合营等多做方式,吸引民间资本的参与。
四是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养老需求评估机制,构建不同的服务序列;制定统一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市场行为;健全跨部门协作的服务质量监控机制,保证医养结合的服务质量;制定服务机构的衔接与转介机制,合理分流服务对象、分配养老资源。
五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适度提高全科医生的待遇,职称评定适当向他们倾斜,增强其职业吸引力。加强对社会招聘人员或家庭成员进行养老护理的专业培训,在东莞大中专院校设立养老护理相关学科,培养专业人才。落实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养老服务及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入职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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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市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市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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