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321)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
  东莞临深区域二区七镇总面积898.52平方公里,占全市36.53%,常住人口285.08万,占全市33.97%;GDP、规上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总额、税收收入约占全市三分之一。近年来,东莞临深区域承接深圳的梯度辐射不断加强,产业合作更加紧密。2016至2018年,该区域承接深圳项目宗数占全市比例50%左右。

  但在我市临深区域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方面还存在不少瓶颈问题。一是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有待加强。与深圳的交通联系还集中在常规交通对接,路网分布不平衡,跨界交通基础设施衔接不够通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明显滞后。二是产业梯次结构有待提升。各镇产业园以一般性工业园为主,对高端项目落户吸引力不大。除华为等企业外,其他深圳外溢企业以中端传统制造为主,迫切需要加快新动能的培育,提高产业层次和发展质量效益。三是公共服务短板比较明显。目前深莞、莞深通勤都在17万人,临深区域中小学教育、医疗、人才等公共服务存在短板。临深区域有过半企业存在用工短缺,已成为制约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主要因素之一。

  东莞作为与深圳空间接壤最多,产业联系紧密的城市,在深圳功能加速外溢、深莞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即将实现的前提下,深莞产业分工一体化趋势必将加速。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建    议:
  一、强化临深片区土地资源统筹利用力度

  针对目前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转移项目落地存在的土地资源制约日益趋紧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资源统筹协调力度。一是加强土地统筹管理,加大连片“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清溪镇“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项目,鼓励临深片区各镇街加强存量土地统筹整合,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平台,承接深圳优质产业转移。二是加强临深片区各镇街与市级有关部门联动,及时解决用地等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如加快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动工前手续、市镇联同推动项目用地“招拍挂”等供地手续,争取尽快取得土地并基本完成项目报建工作。三是建立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库,及时掌握项目动态变化,重点梳理项目存在用地、用电、用工等问题,按需及时分配资源,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督促项目方落实投资计划。

  二、推动临深片区有针对性开展对深产业招商

  受疫情影响,今年我市工业投资增长的压力较为突出,临深片区应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加快推动工业投资项目尽快落地投产。各镇街要结合强链、补链、延链的需求,系统梳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以及智能制造业中的关键缺失环节和薄弱环节,以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和重点细分行业为主攻方向,紧盯市场前景好、产出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奶牛型”企业,加大土地、财税、奖补等优惠政策倾斜,开展靶向式精准招商。建立东莞片区与深圳辖区对接机制,结合片区自身特点和优势,对标深圳辖区产业溢出,进行资源和产业配套,避免镇街间同质竞争。同时建立深圳重大优质项目落户我市的直通车制度、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优质项目“一企一策”制度。

  三、提升临深片区产业配套服务水平

  要加快临深片区立体交通、教育、医疗、科研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有序推进东莞1号线支线与深圳22号线、东莞3号线支线与深圳11号线、东莞5号线与深圳13号线延伸线等城市轨道规划衔接,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加快龙凤大道、深外环高速等建设,尽快落地中子科学城至深圳中山大学校区通道,加快东莞黄江至深圳公明快速路建设。同时加强教育与医疗配套建设,以解决适用性人才的后顾之忧。加快引进建设好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分校,推进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研究教学人员“互认、互任”研究教育机制,高标准建设好人才公寓,聚集一批高端人才,使临深片区成为创新创业型人才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热土。

提案者 民革市委会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东财函〔2020〕680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09日
联 系 人: 王康
联系方式: 22830531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2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收悉。结合财政职能,经研究,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议第一点提出“一是加强土地统筹管理,加大连片‘工改工’支持力度,推广清溪镇‘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项目,鼓励临深片区各镇街加强存量土地统筹整合,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平台,承接深圳优质产业转移”。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24号)第(十)点“制定城市更新‘工改工’项目财政补助扶持办法,每年从城市更新项目地价款市、镇街分成部分安排专项预算,对‘工改M1’、园区整治的改造主体按规定标准给予专项财政奖补,补助费用由市、镇街按5:5分担。加大连片改造的奖补力度,75亩以内最高补助1000万元;每增加75亩,封顶金额增加1000万元”;第(十一)点“实行税收留成专项补助,对于拆除面积75亩以上的连片‘工改M1’项目,自项目首期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年内,入驻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定的工业企业,其缴交的税收市镇留成部分,其中增值税(市、镇留成25%)、企业所得税(市、镇留成20%),全额补助给改造主体。拆除面积大于50亩小于75亩但亩均税收达到市规定的招商标准的,参照前述规定给予三年补助”。另外,“工改工”项目还可享受拆除补助(按40-80元/平方米)和新建补助(按60-100元/平方米)等补助。

  综上所述,目前我市对“工改工”项目的财政奖补力度已经较大,建议暂不出台新的扶持政策。

  二、建议第二点提出“同时建立深圳重大优质项目落户我市的直通车制度、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制度、优质项目‘一企一策’制度”。目前,我市已印发《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18〕73号),明确特大项目由市招商引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在资金支持、人才落户、办公用房、搬迁安置、人才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我局建议按照东府〔2018〕73号文有关规定落实重大优质项目扶持奖励政策。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工贸发展科      王  康,电话:22830531;

  土地资源收入监管科   陈日颖,电话:22830536)
 
答复单位: 市人社局
答复文号: 20200321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15日
联 系 人: 李珲
联系方式: 2281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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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B类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21号提案的答复
市发展和改革局:
  民革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国内人才工作站
  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第三方专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国内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城市组建一批国内人才工作站。争取到2021年国内人才工作站建站数量达到10个左右,协助我市在外举办人才政策推广专场、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活动等。给予每个国内人才工作站每年5万元的基本运作经费和绩效奖励;其中绩效奖励根据推荐人才的数量、层次和对我市的贡献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2019年,已与2个高校2个人力资源机构签订了建站协议,建成6个国内人才工作站。
  二、举办招才引智活动
  充分依托东莞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日常服务和进行各类人才交流活动,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引进服务。每年两次举办“名企名校行”活动,组织我市优秀的企业事位到国内高校进行硕博专场招才引智活动。2020年4-5月,举办“2020年东莞名企名校行招才引智活动”、组织我市74家企业、单位参加国家工信部全国硕博专场线上招聘会,参加的企业机构包括倍增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高新企业等。经过沟通,为我市企业争取工信部全国博士专场线上招聘会25个高校专场的参会资格,为疫情下我市企、事业单位招工难、招才难提供有效的措施、招聘的平台。
  三、东莞市特色人才政策
  在评定或认定成为东莞市特色人才后,可申请以下补贴:
  (一)个人所得税补贴:按特色人才上年度在我市缴纳的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80%的标准进行补贴,每人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补贴时间最长3年(36个月)。
  (二)创业贷款贴息:根据《实施办法》认定评定的特色人才于《实施办法》实施期间以创办的1家绝对控股企业(即特色人才占股50%以上)进行申报,市财政按企业贷款期内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给予贴息,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三)住房补贴:按特色人才类别可享受“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其中租房补贴:特级人才每月最高不超过5000元,一类人才每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二类人才每月最高不超过2500元,三类人才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四类人才每月最高不超过1500元;购房补贴:特级人才最高不超过250万,一类人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类人才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三类人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类人才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引进特色人才奖励:对为我市引进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和四类人才的企业、社会组织和非全额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每引进1名按其人才层次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四、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
  对符合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领条件的人才,分别给予以下补贴:
  (一)正高级职称:30万元/人(分5年等额发放)
  (二)副高级职称或博士(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人才按副高级标准补贴):20万元/人(分5年等额发放)
  (三)硕士:6万元/人(分3年等额发放)
  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限定用人单位范围):6万元/人(分3年等额发放)
  (四)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限定用人单位范围):由各园区、镇(街)自行制定,但不得低于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不得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五、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
  对于符合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条件的人才,分别给予以下扶持:
  (一)取得正高级职称:5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二)取得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人才按副高级标准补贴):4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取得硕士学位: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六、完善“一站式”人才服务体系,拟出台优才卡管理办法
  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机制,更好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研究制定《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及各相关服务内容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为在莞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配套公共服务。符合条件的人才凭卡可享受医疗绿色通道、子女入学、安居保障、社会保险、居留和出入境等一系列便利服务。预计今年内政策会正式出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珲,联系电话:22819020)
  公开方式:公开
  
 
答复单位: 住建局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24日
联 系 人: 欧丽君
联系方式: 2698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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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发展和改革局:
  转来市政协第2020032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将涉及我局职能问题回复如下:
  一是加快建立人才安居政策体系。我市把人才安居作为引留人才的重要支撑,大力支持人才住房实物供应和货币补贴,加快构建分层次、分类型、多元化的人才安居模式。《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通过明确人才安居覆盖范围、人才住房筹集渠道、人才住房租购原则等内容,健全人才安居服务机制,营造有利于吸引和培育人才的生活环境。目前,办法已通过市政府审定,即将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名义印发实施。同时,加快配套文件《东莞市安居房配建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明确规范建设管理、移交管理、房源分配、供后管理、监督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等程序,准备上报市政府审议。
  二是建设人才公寓问题。截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通过招拍挂出让住宅用地配建(或计划配建)人才安居房的有36宗地,共129.28万平方米。市属人才住房运营机构(东实安居公司)筹集人才住房4700多套。同时《办法》明确政府投资筹集建设人才住房的主要方式包括新供应用地建设、新供应用地项目配建、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各类存量房源盘活等4种方式,并重点突出双“10%”原则,即原则上要求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政府主导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向为住宅用地的配建比例不少于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以加快人才住房房源筹集。
  三是重大项目绿色通道问题。目前市内重大项目已按《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103 号)实行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如深圳重大项目落户我市,建议项目申请纳入我市重大项目,享受“绿色通道”审批。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
  
 
答复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答复文号: 东卫函复〔2020〕117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17日
联 系 人: 罗东
联系方式: 2328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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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卫函复〔2020〕117号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十三届

  五次会议第2020032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贵局主办的“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的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民革东莞市委会在提案中建议“加快临深片区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提升临深片区产业配套服务水平”。

  我市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重要机遇,加快推动深莞两市构建深度融合、一体联动发展格局。我局按照建设“卫生强市、健康东莞”总体要求,结合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加快临深片区医疗机构建设,加强深莞医疗卫生合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跨区域流转衔接,全力支持先行示范区建设。截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临近深圳区域共建成医院42所、社卫机构179所、其他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1106所,分别占全市医院、社卫机构、其他医疗机构总数的35.29%、45.20%、36.20%。区域内三级甲等医院或按三级管理医院7所,其中2所为我市区域中心医院。下一步将重点打造市滨海湾中心医院、市东南部中心医院,坚持公益性质,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治,增强医疗服务辐射力和影响力;探索支持在临深区域合作共建国际医院,提高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水平,促进两地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更好满足莞深两地市民更高质量、更多层次的医疗健康需求。

  特此函复。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医政医管科 罗东,联系电话:23280315)

  
 
答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答复文号: 东自然资函〔2020〕2107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8月25日
联 系 人: 徐建伟
联系方式: 1992818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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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2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我市已印发出台《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24号),从“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创新模式、破解难题、机制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34条政策共86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大力支持连片“工改工”改造。

  二、为规范存量土地收回,提高收回土地的工作实效,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收储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东府办〔2020〕1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收储整备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的意见》(东府办〔2020〕17号)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收回准则,对不同类型土地的收回定出不同的补偿标准,有效推动存量土地收回工作。

  三、我市印发实施《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认定管理办法》(东府〔2018〕74号)、《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9〕22号),建立市、镇街(园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估与审查,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凡涉及招商引资项目意向用地公开出让的,须签订《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明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承诺财政贡献、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要且不可分割的部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项目用地出让后监管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土地供后管理工作,督促受让人按照出让合同及《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对受让人存在违约行为的,按照《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中的违约条款追究受让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为推进我市和深圳轨道交通对接,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根据我局牵头编制的《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目前规划了8条城市轨道与深圳对接。其中2号线对接深圳20号线,对外连通深圳大空港、宝安机场、南山科技园等;9号线对接深圳12号线,对外连通深圳大空港、机场枢纽东、南山中心区、蛇口港片区等;3号线对接深圳11号线,对外连通深圳沙井、宝安机场、前海中心、福田中心等;10号线对接深圳26号线,对外连通深圳沙井、松岗、宝安机场等;5号线对接深圳13号线,对外衔接深圳光明中心区、石岩片区等;1号线对接深圳22号线,对外连通观澜、龙华、福田中心区等;4号线对接深圳6号线,对外连通深圳光明新区、龙华、华强北片区等;16号线对接深圳10号线,对外连通深圳平湖、龙华、福田中心区等。

  
 
答复单位: 市工信局
答复文号: 东工信函〔2020〕250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联 系 人: 刘涪芬
联系方式: 1581682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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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发改局:

  根据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提案,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强化临深片区产业空间利用力度

  一是指导镇街推进盘活厂房资源。针对目前我市相当数量工业厂房存在利用低效、布局零散、产业承载层次不高等现状,通过闲置利用、集体回购、改造提升、腾挪置换以及新建等多种手段进行统筹使用,提高厂房利用效率,提升地方产业承载能力,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督促每个镇街于2019年内整合盘活厂房资源20万平方米以上,并将闲置的厂房信息推送至招商部门。二是制定“工改工”租金补助政策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计划于2021年试行“工改工”租金补助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进驻通过“工改工”方式实施改造提升的园区厂房,切实降低制造业扎根东莞发展的空间成本,实现空间利用率和产业规模双提升。

  二、提升临深片区对深产业招商竞争力

  一是强化产业载体联合招商能力。重点对接清溪镇力合双清、清溪镇北大智汇谷、凤岗镇天安数码城、凤岗镇都市丽人等临深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平台载体,建立信息共享互推机制,协助平台对意向项目开展联合招商,同时严格把好工业载体的产业准入关,防止工业项目房地产化。二是加快临深片区产业集群培育。针对临深片区重点承载深圳转移的电子信息制造业,指导临深片区镇街打造智能移动终端全生态化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产业链,补齐研发设计、高端制造、质量品牌等环节的短板,完善创新链,形成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拉动科技创新的正反馈效应。

  三、推动企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全面普及“企莞家”线上企业服务系统。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作用,对纳入平台的企业实施“一站式”精准扶持,实现一个平台解决企业“诸多烦恼”。 截至2019年底,平台注册企业超过1.5万家,其中重点服务倍增及非公重点企业超过一万家,累计解决企业问题诉求1737件,办结率达79.7%,满意度达99.5%,共受理专项资金申报7630次。二是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通过“非公经济50条”,从强化境内外市场开拓、强化综合成本压减、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强化投资领域开放、强化用地空间供给、强化创新能力支撑、强化成长扩张扶持、强化政务服务提升、强化企业家精神激发和保护、强化政策执行落实等十个方面入手,研究提出了50条政策“干货”,并具体分解为160项政策举措,加快推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意见供参考。

  
 
答复单位: 市轨道交通局
答复文号: 东轨函〔2020〕556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联 系 人: 曾兆荣
联系方式: 2283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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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东莞市政协会议建议第20200321号《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回复如下:
同意有序推进东莞1号线支线与深圳22号线、东莞3号线支线与深圳11号线、东莞5号线与深圳13号线延伸线等城市轨道规划衔接,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的建议。
关于东莞与深圳之间轨道交通建设协调。经与深圳市多次沟通,莞深城市轨道交通对接通道共6处,具体为:东莞1号线与深圳6号线支线、东莞2号线与深圳20号线、东莞5号线与深圳13号线、东莞3号线支线与深圳11号线、东莞1号线支线与深圳22号线、深圳10号线东延线(途经我市凤岗镇)。其中,东莞1号线、2号线、1号线支线、3号线支线及深圳10号线东延线5条线路(段)已纳入我市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查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20-2025年)》,东莞5号线还处在规划研究中。深圳6号线支线已开工建设;深圳10号线东延线、深圳13号线北延线(上屋北-公明北)、深圳20号线北段(机场北-会议中心)已纳入深圳拟于近期上报的第四期建设规划调整;深圳11号线延伸线、深圳13号线北延线(公明北,莞深边界)、深圳20号线北段(会议中心-莞深边界)、深圳22号线需深圳开展其新一轮建设规划编制。部分条件较成熟的过境线路及延伸长度较短的线路,如深圳10号线、深圳20号线东莞段可先纳入其建设规划进行报批,待具体线路批复后,依据财政情况和工程可实施性再进一步研究落实建设运营模式、投融资方式等事项。
 
答复单位: 市投资促进局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10日
联 系 人: 黄慧敏
联系方式: 13798936223
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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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市发改局:
根据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提案,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是开展上门招商行动。围绕五大领域十大产业,着力开展“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精准招商。尤其是产业链关键头部企业以及高成长性企业,制定精准招商计划,采取“线上线下”与“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截至8月份底,我局先后前往深圳开展精准推介招商活动三次。
二是推动市镇联合招商基地认定。为加强全市招商引资载体资源统筹,其中,临深片区已认定凤岗镇633.51亩,正在认定樟木头镇201.84亩、塘厦522亩,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用好市招商引资创新领导工作小组会议。为推动临深片区项目快速落地,我局先后组织召开三次市招商引资创新领导工作小组会议研究临深片区项目,包括清溪镇力合双清产学研建设项目、黄江智能照明系统研发与制造基地项目、樟木头镇东莞樟洋电力扩建项目等。

 
答复单位: 交通局
答复文号: 东交函〔2020〕261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联 系 人: 朱必升
联系方式: 22002164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发改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民革市委会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我局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一、以全面对接深圳路网为抓手,推进临深片区城市融合

  (一)强化高快速路网对接。推动形成全面对接的高快速路网体系,实现临深片区与深圳中心区的快速道路交通联系。完善高速路网,大力加快深外环高速的建设,加快莞深、广深高速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协调深圳加快清平高速北延段、清平高速高尔夫立交、龙大高速龙环互通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道G220升级改造、丹平快速二期、龙观快速北延、沙坪通道等一批快速路对接项目的规划建设。

  (二)重点加强两市重大平台间的交通联系。一是强化松山湖科学城对接光明科学城的联系,加快推进松山湖科学城通道、新公常路、南光快速北延等项目;二是强化东莞滨海湾新区对接深圳大空港新城,加快推进海堤路-滨江大道、东湾大道-交椅湾大道、滨海大道-新沙路等项目规划建设。

  (三)进一步完善推进次支路网衔接。进一步打通毗邻镇街间的的次支路网,打通断头路,提升瓶颈路,实现路网的高效衔接,进一步推动两市毗邻街道社区的融合。加快推进塘厦沙湖大道-龙华桂花路升级改造工程、塘厦向阳路-龙华环观南路、泗黎路升级改造、恒心路雁田段等一批项目的规划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临深片区与中心城区的路网联系

  通过全市干线路网规划,进一步梳理完善临深片区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加快常虎、广深、莞深三条高速改扩建、常虎高速延长线、环莞快速三期等一批高快速路建设,加快推进莞长路升级改造、白沙南路、松山湖二通道、中医院拥堵节点改造等项目实施。

  三、以轨道站点TOD、综合交通走廊综合开发为重点,优化临深片区的城市功能和用地布局

  倡导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理念,以轨道站点TOD、综合交通走廊开发为重点,科学系统地优化临深片区的城市功能和用地布局,统筹城市开发。一是加快轨道对接项目建设,进一步抓好轨道站点TOD,科学谋划TOD片区的发展定位及功能布局,推进统筹开发,探索深莞合作运营。二是进一步提升莞深、东深、深外环等深莞道路走廊带的品质,系统提升道路品质和周边环境品质,整合沿线土地资源,提升走廊带的辐射能力,进一步带动临深片区与深圳的融合发展。

  四、积极推动公共交通融合发展

  建议以临深片区为重点,大力发展跨市公共交通。一是提升跨市公交运营服务水平,推动临深片区公交线网优化,增加跨市公交线路,与深圳实现公交同城化发展;二是加快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的建设,推进轨道—公交—慢行“三网”融合,强化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的衔接,完善多元一体化公共交通服务;三是推动发展“一票式”客运服务,积极推进深莞智慧交通合作。

  
 
答复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文号: 东发改函〔2020〕626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联 系 人: 曾海明
联系方式: 228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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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321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民革市委会:

  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321号提案《关于加快推动东莞临深片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转移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东莞临深片区加快承接深圳产业项目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结合相关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强化临深片区土地资源统筹利用力度的回复

  (一)全力加强土地综合统筹。把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作为全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以2019年市政府一号文名义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40条政策措施,汇聚市、镇、村、企四方合力,全面攻坚空间拓展与优化。出台《关于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东府〔2020〕24号),从“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创新模式、破解难题、机制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34条政策共86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大力支持连片“工改工”改造。目前,临深片各镇正加速打造一批产业承载平台。其中:塘厦拟打造深莞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凤岗规划建设人工智能特色小镇;清溪打造“大湾区?深投控清溪科技生态城”、力合双清创新基地、智汇谷产学研基地、米德兰“工改M0”项目;黄江将土地资源较为丰富而毗邻深圳的南部片区定位为深圳优质产业承接区域;大朗镇重点将象山片区打造成承接深圳科学服务、装置基础科研、企业研发中心为特色的区域,并作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的转移提供高质量的发展平台。

  (二)全力强化项目用地服务。我市搭建了“三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多部门规划“一张蓝图”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并依托信息平台实现项目生成和审批一站式办理,使得项目审批更加高效、精准,推动项目的快速落地。简化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流程,实施社会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建设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并联审批。其中建设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经改革优化后,通过转变管理方式,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同时采取简化申报材料、缩减审批时限、优化审查环节和 “一张表单” 整合申报材料等多种措施,审批时限从原来的5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三)全力协调解决工业企业用地困难。梳理形成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库,制定了服务机制,重点解决涉及国土空间相关问题。成立了市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指挥部,下设工业调度组、投资调度组,通过现场走访服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包括土地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关于对莞深产业招商方面建议的回复

  我市立足“项目为王”,紧紧围绕五大领域十大产业,瞄准高精尖优质项目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环节项目,着力开展“龙头企业+高成长性企业”精准招商。印发《东莞市招商引资重特大项目奖励办法》(东府〔2018〕73号),明确特大项目由市招商引资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在资金支持、人才落户、办公用房、搬迁安置、人才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推动市镇联合招商基地认定,形成市镇联动的产业招商格局。目前,临深片区已认定凤岗镇633.51亩,正在认定樟木头镇201.84亩、塘厦522亩,为承接深圳产业项目提供有力土地资源保障。下来,还将围绕临深片区,进一步加大联合招商力度,以片区为单位,到深圳开展联合招商活动。

  三、关于对构建临深片区优质生活圈方面建议的回复

  (一)全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市轨道交通连接方面,深圳轨道20号线与东莞轨道2号线、深圳轨道6号线支线与东莞轨道1号线、深圳轨道13号线与东莞轨道5号线、深圳11号线与东莞3号线支线、深圳22号线与东莞1号线支线、深圳10号线东延线共6处城市轨道交通衔接形成初步共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圳市开展高品质创新型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深圳10号线东延至东莞凤岗、深圳11号线北延至东莞长安、深圳22号线北延至东莞塘厦等跨市城市轨道项目纳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并启动建设。另外,我市近期将大力推进东莞1号线与深圳6号线对接,正在研究确定东莞1号线与深圳6号线支线的具体衔接方案。道路对接方面。目前,莞深路网对接现状共21条通道,规划与深圳衔接共24条通道,其中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深外环高速东莞段正在加快建设。编制《东莞市区域路网衔接详细规划》,完善我市与深圳的路网对接衔接规划研究。近期将重点推进深外环高速清林互通、龙大高速龙环互通、东莞海堤路至深圳滨江大道项目、丹平快速二期等一批跨市通道。

  (二)优化提升公共服务。一是加快提升教育资源供给。今年我市开展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规划至2022年,力争完成学校建设项目126个,增加学位15.68万个,扭转学位供给不足的被动局面;至2025年,推动新建改扩建227所公办中小学,全部建成后增加学位约34万个。临深片区各镇也按市里有关部署,在稳步推动所属公办学校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医疗配套水平。我市以“卫生强市、健康东莞”总体要求,结合医疗机构发展规划,临深片共建成医院42所、社卫机构179所、其他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等)1106所。下一步将重点打造市滨海湾中心医院、市东南部中心医院;探索支持在临深区域合作共建国际医院,提高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水平。三是加大人才公寓供给。出台《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政府主导类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向为住宅用地的配建比例不少于10%的安居房,加快人才住房房源筹集。

  特此函达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区域协调发展科 刘溥殷;联系电话:22830930,13827227783)

  
 
答复单位: 教育局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联 系 人: 江城
联系方式: 13580828691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市发改局:
  按照有关要求我局为市政协第20200321号提案协办单位。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我们对该议案提出的要加快临深片区…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建议表述赞同。我们认为加快临深片区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意见与我市现在开展扩容提质等有关工作是相一致的。其建议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工作都有重要参考意义。
  按照我市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市镇两级办学体制,市层面负责政策指引和协调及高中阶段办学,镇街园区具体承担辖区学前和义务教育办学责任。随着入户政策放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持续推进,我市人口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对学位供给特别是公办学位供给提出了新的要求。从2020年起,我市开展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至2022年,力争完成学校建设项目126个,增加学位15.68万个,用三年左右时间扭转学位供给不足的被动局面;至2025年,推动新建改扩建227所公办中小学,全部建成后增加学位约34万个,总投资约300亿元,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办学位需求。临深片区各镇也按市里有关部署,在稳步推动所属公办学校建设工作。
  与此同时,我们还在会同市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指导包括临深片区在内的各镇街园区按照《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148号令)有关要求, 落实好配套教育设施与房地产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下来,我们将协同市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政策落实,引导临深片区各镇切实抓好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
  


办理单位 发展和改革局,市轨道交通局,财政局,市工信局,交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投资促进局,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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