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318)关于组建市级统一管理的屠宰检疫队伍的建议
  为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管理,促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市正逐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撤并整合工作。根据《东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方案》及其后修定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到2021年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将减少至9家。但随着撤并整合工作的推进以及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我市屠宰检疫力量不足、各镇街屠宰检疫费用推诿扯皮等现象逐渐增多,给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和肉品质量安全带来严重隐患。特别是佛山市南海合谊肉联有限公司屠宰销售病死猪肉事件,充分反映出屠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这对于我市屠宰检疫工作给予了严重的警示。

  一、我市屠宰检疫工作的现状

  1.目前,我市猪、牛、羊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有生猪定点屠宰场18家,牛羊定点屠宰场2家,派驻屠宰场检疫的人员合共293人(官方兽医80人、检疫员213人)。检疫工作采取“官方兽医+检疫员+检验员”的模式,其中,官方兽医和检疫员由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派驻屠宰场负责屠宰检疫,检验员由屠宰场派出负责肉品品质检验。

  2.根据《东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后检疫工作方案》的要求,整合后的屠宰场,由该屠宰场所在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承担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业务上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导,人、财、物交由属地镇街管理。检疫人员和检疫经费由屠宰场所在镇街根据片区内各镇街的屠宰数量,按比例在同一片区各镇街的事业编制及政府聘员总数中进行调剂和承担检疫工作费用。

  二、我市屠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

  1.各镇街屠宰检疫流程不够规范统一。我市各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在行政上隶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出机构,但各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人、财、物都由属地镇街负责,致使各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虽然在名义上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导,但在实际的屠宰检疫工作的过程中,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有部分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罔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指导意见,自行确定屠宰检疫流程标准,导致出现相同条件下的屠宰产品,部分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可以出具销往市外的“屠宰检疫合格证明”,而部分镇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却不能出具销往市外的“屠宰检疫合格证明”的情况出现,这不仅严重地制约了我市屠宰企业屠宰业务的拓展,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肉品市场供应秩序。

  2.各镇街屠宰检疫人员编制被占用的情况较为普遍。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对于大型屠宰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屠宰量15万头及15万头以上)、中小型屠宰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屠宰量15万头以下、2万头及2万头以上)、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上一年度实际屠宰量2万头以下),配置的官方兽医应分别不少于10人、5人、2人。但对于我市各屠宰场现有的屠宰检疫人员的配置情况而言,与农业农村部的要求对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这主要是由于我市部分镇街的屠宰检疫人员的编制被占用,致使难以再扩招屠宰检疫人员。同时,由于编制指标的缺乏,不仅导致现行的屠宰检疫人员的待遇得不到保障,而且还严重地影响了其工作的积极性,这大大地制约了我市屠宰检疫工作的开展。

  3.屠宰检疫经费得不到保障。根据《东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后检疫工作方案》的要求,检疫经费需由各镇街按屠宰数量比例共同承担。但在实际的操作中,部分镇街就检疫经费问题相互推诿扯皮,检疫经费得不到保障。同时,虽然我市现行的屠宰检疫规章制度健全,但由于屠宰检疫工作的人、财、物都由属地镇街管理,致使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统筹指导各镇街屠宰检疫工作时受到很大的制约,各项屠宰检疫工作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建    议:
        三、我市屠宰检疫工作的建议
        建议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将各镇街屠宰检疫人员的编制收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并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实行定编定岗组建专职屠宰检疫队伍,直接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调配管理全市各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同时,落实经费保障,把动物检疫和监督管理所需的办公、培训等各项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这有利于实现全市屠宰检疫工作一盘棋,加强我市屠宰检疫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检疫工作能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的安全。

提案者 梁景棠
部门答复

答复单位: 市委编办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07日
联 系 人: 黎浩钊
联系方式: 2283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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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关于反馈对政协提案第20200318号

  会办意见的函

  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工作安排,我办为市政协提案第20200318号的会办单位。就组建市级统一管理的屠宰检疫队伍问题,我办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建议与上级政策不符。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我市今年将启动乡镇体制改革,组建市镇两级执法队伍,其中明确通过资源统筹方式在镇级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并进一步完善农业等专业领域执法体系,压实镇级的执法力量和执法职能。省委编办日前已下达了一批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重点充实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协调统筹机构工作力量,实现最大限度将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若按提案意见,从镇街划转编制到市级组建统一执法队伍,与上级改革精神相悖。

  二、调编建议不具备可行性。市农业农村局为行政单位,镇街动物卫生监督所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不能划入市农业农村局。调剂镇街编制到市动物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议也不具备可行性。

  三、上级政策即将调整。根据最新政策精神,将实施生猪输出地集中屠宰,我市作为猪肉输入地,生猪屠宰点可能逐步撤销。我办将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前期调研,待上级明确后另行提出工作意见。

  中共东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答复单位: 财政局
答复文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联 系 人: 尹国华
联系方式: 2283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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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已跟主办单位沟通反馈意见了,无需正式文件回复。
 
答复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答复文号: 东农农函〔2020〕42号
答复日期: 2020年09月09日
联 系 人: 郑锦良
联系方式: 15817744613
反馈意见:  
反馈备注:  
答复内容:
                                                                                C类
                                                东农农函〔2020〕42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31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梁景棠代表:
  您在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组建市级统一管理的屠宰检疫队伍的建议》收悉。提案提出:“将各镇街屠宰检疫人员的编制收归市级职能部门,由市级职能部门组建全市性的屠宰检疫队伍,并实行统一调配管理。同时,把屠宰检疫相关的办公、培训等各项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等建议。该提案对加强全市屠宰检疫工作管理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为下来提高我市屠宰检检疫工作,加快推进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工作拓展了思路。
  收到提案后,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积极与市编办、市财政局等会办单位进行研究和沟通,就提案涉及的人员编制及财政资金等问题与会办单位深入讨论,听取镇街动监所意见,结合我市屠宰场整合及检疫队伍建设实际和上级政策要求,研究办理意见。经研究,现就您的提案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统筹人员经费充实检疫力量
  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启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工作。坚持科学布局和合理规划,将我市划分成若干片区,分片区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撤并和整合工作。根据整合方案及后期调整的有关文件要求,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计划减少至9家。通过生猪屠宰场整合,对各镇街检疫人员队伍已经经费等进行整合,实现人力和资源统筹集中,从而有效提升屠宰检疫监管水平。一方面明确整合后驻场检疫人员数量。对照省有关生猪屠宰检疫岗位设置要求,结合检疫工作实际和整合后屠宰场的屠宰量变化等因素,核算出所需的检疫人员数量配置。根据核算,整合后每个屠宰场配置驻场检疫人员38至65人,其中官方兽医8至13人,有力确保检疫工作有序开展。另一方面明确整合后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分担。根据整合前各镇街生猪屠宰量在片区总屠宰量中所占比重,按比例分担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从被整合的镇街动物卫生监督所中,抽调编制或人员到牵头整合的镇街,充实驻场检疫队伍。经过前期的初步整合,目前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已由原来的28家整合成18家,4个片区已经完成了屠宰场的整合。
  二、制定屠宰检疫配套方案,统一规范岗位设置和检疫管理
  作为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的配套文件,我局牵头制订《东莞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后检疫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实施。《方案》就整合后的屠宰检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规范屠宰检疫岗位设置。根据省有关生猪屠宰检疫岗位设置要求,结合我市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实际,提出整合后屠宰场检疫岗位分为“进场查证验物岗”、“巡查监督岗和检疫申报岗”、“屠宰同步检疫岗”、“药物残留检测岗”、“实验室检测岗”、“动物卫生远程视频监控岗”6个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统一规范检疫工作流程,要求驻场检疫人员务必专职专用,不得随意抽调或占用编制。二是规范检疫配套设施建设。制订《整合后生猪定点屠宰场驻场检疫配套设施建设指引》,指导整合后的屠宰场配套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档案室、视频监控室、化验室、会议室等,完善检疫所需设施设备。三是规范检疫经费管理。由屠宰场整合牵头镇街会同片区各镇街制订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经费调整、划拨、监管等有关问题,并根据屠宰检疫工作业务变化,适时调整屠宰检疫经费项目及标准,确保检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四是建立屠宰检疫工作协调机制,由我局副职领导为召集人,牵头镇街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片区内镇街分管领导、分所主要负责人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处理片区内屠宰检疫、经费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强化屠宰检疫监管
  为保障生猪屠宰检疫的规范,我局组织市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全市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均建设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农业农村局视频监控中心联网,视频监控中心安排人员全天24小时值班,对屠宰场驻场检疫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检疫等行为。二是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我局每周安排执法人员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期间开展随机的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屠宰工作及检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一旦发现检疫人员不在岗或检疫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镇街,跟进落实整改情况。
  四、主要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据市编办反馈的会办意见,按照中央和省的工作部署,我市今年将启动乡镇体制改革,明确通过资源统筹方式在镇级组建综合执法办公室,压实镇级的执法力量和执法职能。省委编办日前已下达了一批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最大限度将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重点充实乡镇街综合执法协调统筹机构力量。同时,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已撤并到市农业农村局,属行政单位,镇街动物卫生监督所是非参公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不能划入市农业农村局。因此,综合市编办的意见,提案建议将镇街编制收归市的做法,缺乏相关政策的支持,实施难度大。因而相应检疫有关工作经费也对应由镇街财政解决,不宜纳入市财政预算。此外,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各镇街屠宰检疫工作,也不利于落实镇街属地监管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屠宰检疫工作,保障市民肉食安全,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加快推动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工作,减少屠宰场数量,推动配套屠宰检疫人员编制及经费等整合,进一步充实驻场检疫工作队伍。二是加强屠宰场整合后配套检疫工作协调。督促指导各牵头整合的镇街及早谋划,细化完善片区屠宰检疫整合实施方案,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沟通,确保整合后配套检疫工作能及时落实到位。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屠宰场整合后的驻场检疫人员开展屠宰检疫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检疫业务能力水平。四是继续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视频监控、突击检查等多形式强化对检疫人员的监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及建议的答复。感谢您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并积极建言献策!

  领导签名:
  承办人姓名:梁昭
  联系人电话:13751333966、2830863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8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府办督查室。
  


办理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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