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57)关于加快解决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征地拆迁问题的建议

  当前,东莞正面临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发展机遇,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国内一流、代表东莞形象的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中共东莞市委市政府将推动东莞理工学院加快建成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纳入2020年工作要点,但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校中村”(宝陂村三队)作为历史遗留问题,长期给学校带来重大安全隐患,困扰制约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近年来,村内私自搭建和无证照经营活动日益增多,给学校带来较大的政治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风险隐患,严重影响学校办学秩序和社会形象。
  一、“校中村”基本情况
  2001年,为建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市政府决定征用大朗镇13个村共约2667公顷土地,其中宝陂村与佛新村需全部搬迁。2001年秋,大朗政府与松山湖管委会签定征地拆迁合同并全力展开有关征地拆迁工作。但因部分居民对征地拆迁补偿有异议等各种原因,直至2008年,一共还剩下44户居民未搬迁,其中东莞理工学院学院范围内的有14户。
  近10多年以来,由市政府统筹,大朗镇政府、松山湖管委会等部门积极配合、谋划、推进宝陂村的征地拆迁工作,但因各种原因而没有实质性推动。在后期的管理中,村民不断扩展村内的经营活动,包括出租、餐饮、垂钓等,给学校带来较大的风险隐患,严重影响学校办学秩序和社会形象。
  二、“校中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搭建。自2016年开始,“校中村”开始出现房屋翻修、房屋扩建等情况。2017年上半年,村民修整并拓宽由“校中村”直接通往校外的道路,挖掘机、拖拉机等施工车辆可以不经校门自由进出“校中村”,村民房屋扩建、新建等情况逐渐增多,给校园出入管理、人员管理、治安管理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存在新增建筑物约23处,垂钓台51个。
  (二)无证经营。自2015年起,“校中村”陆续出现小规模快餐加工及外卖活动,2017年陆续出现了农家乐餐厅、烧烤档、垂钓台、烘培屋、出租屋等无证照经营场所。截至目前,“校中村”共有正在经营的餐饮场所4处、垂钓场1处、出租屋约20间、京东快递1处,烘培屋1处、烧烤场1处。
  (三)影响校园环境。村民存在私自搭建围网向校园拓展、往校园绿化带倾倒垃圾、焚烧垃圾、饲养犬类家禽、养鱼、种菜等行为,犬类、家禽时常进入校园,对学校环境和教学秩序造成较大滋扰。
  (四)影响“更大”指标。“校中村”影响了校园用地产权证和用房产权证的办理,导致更名大学指标生均占地面积处于临界值。
  
  
建    议:
  三、加快“校中村”征地拆迁的建议

  (一)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校中村”的拆迁工作。

  妥善解决“校中村”征地拆迁问题既有利于学校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规划建设,也有利于大朗镇宝陂村的长远发展和当地原居民的安居乐业。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研究探索搬迁户在大朗镇宝陂新村的普惠性政策,推动“校中村”的拆迁工作,彻底解决“校中村”问题。

  (二)拆除“校中村”私自搭建等违规建筑

  建议由松山湖管委会、大朗镇政府、东莞理工学院分别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作为拆除工作对接人,会同城管、公安、住建等执法部门,组织成立违建拆除工作小组,共同研究讨论确定拆除对象,按分步拆除的方式制定拆除方案,并先行拆除经营性、乱搭乱建乱占等违法建筑。

  (三)推进大朗镇宝陂村落实宅基地安置工作

  建议由大朗镇宝陂村研究制定宅基地安置方案,争取尽快落实宝陂村民宅基地分配方式和建设方式,解决未搬迁村民提出搬迁后无宅基地安置的诉求,在2020年彻底解决宝陂村的松山湖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提案者 陈莉,程发良,袁华强,牛熠,周亚民,黎小艳,李培经,刘蕾,韩清涛,刘川,刘斌,田君,孙振忠,刘治猛
部门答复

 关于松山湖管委会主办的“关于加快解决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征地拆迁问题的建议”(提案第6944号),大朗镇作为会办单位,办理情况如下:
  一、宝陂村征地拆迁历史问题及现状
  2001年9月,市政府规划建设松山湖新区并确定了红线范围,其中宝陂村所有土地位于红线范围内,村所有土地房屋、林地、鱼塘都要被征收。宝陂村于2002年3月开始配合征地拆迁有关工作,计划于2005年整村搬迁至大朗镇富民路旁。宝陂村共被征收5000多亩土地,收到征地拆迁补偿款2.16亿,按照2001年松山湖征收补偿居民宅基地每亩5万元(即75元/平方米)。因补偿标准低,宝陂村民均未领取宅基地补偿款,部分村民未签名领取房屋补偿款(包括已搬迁和未搬迁村民)。
  目前,宝陂村现有未搬迁村民48户共163名村民,其中有14户共51人在东莞理工学院内,34户共112人在松湖烟雨内。学校范围内现有搭建的农家乐等违建2间,约200平方米;未搬迁村民在原宅基地新建楼房5栋,约700平方米(最大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已迁出村民回建楼房3栋,约650平方米(最大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铁皮房6间,约450平方米;窝棚1间(非本村村民搭建),约50平方米。
  二、大朗镇为推动宝陂村征地拆迁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落实安置补偿。提供后备土地,2001年,大朗镇提供270亩安置用地(含预留宅基地),490亩工业用地给宝陂村。建设宝陂新村农民公寓楼,每户宝陂村村民可以优惠价格(其中农民公寓楼850元/平方米,老人公寓750元/平方米)购置农民公寓楼。认真落实搬迁户的安置房,完善水、电等生活设置,保证搬迁户第一时间入住。调配空置老人公寓,解决没有老人公寓的搬迁户的居住问题。预留搬迁补偿费,补偿每户4万元(其中市补助每户2万元,大朗镇补助每户2万元),并补助安置费每人2.5万元(其中市补助1.5万元/人,村委会补助1万元/人)。
  二是对未拆迁户进行沟通劝导。2005年农民公寓落成后,全村188户村民,有144户搬入农民公寓,余下44户拒绝搬迁(后面因村民子女结婚分户,现实际有48户)。未搬迁户曾以未分配到宅基地为由进行上访,而当村委会要求他们参与讨论新村宅基地分配事宜时,却从未实质支持或参与。后面大朗镇党委政府和宝陂村委会多次与未搬迁户进行沟通劝导,并于2010年6月成立宝陂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搬迁劝说工作方案,组织63人工作领导小组进驻宝陂村,实行“一户一责制”,深入到每户进行劝说、政策解释等各项工作,并联系省、市信访相关部门,化解村民信访问题。虽然多年做了大量工作,但村民仍坚持不肯搬迁。
  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置方案。迅速成立违建拆迁工作小组,共同研究讨论确定拆除对象,按分步拆除的方式制定拆除方案,并先行拆除经营性、乱搭乱建乱占等违法建筑。指导宝陂村制定两种搬迁置换方案:一是参照大岭山拆迁做法,统一规划建设,按拆迁面积比例置换宅基地,多退少补;二是探索综合体建设,把整块置换土地推出市场,由第三方公司参与投资建设,再返还物业给搬迁户。由宝陂村尽快落实村民宅基地分配方式和建设方式,按搬迁人口、面积等折算出每户搬迁户的置换物业面积,让搬迁户做到心中有数,再组织村民进行重新表决,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根据文件精神落实联合整治工作。按照《关于联合整治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问题的函》(松山湖函〔2020〕311号)文件精神,分为四个阶段对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违法经营、违法搭建、霸种霸养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4月24日上午,我镇城管分局协助松山湖管委会开展宝陂旧村三队田间窝棚整治专项行动。行动中,我镇城管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人,协助清理面积约9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的整治工作,拆除宝陂旧村三队的乱搭建简易棚(大排档和烧烤场等)、清理霸种菜地和霸养鱼塘。
  三、村民未搬迁原因
  (一)补偿标准偏低。村民强烈反映原旧村宅基地补偿价格太低,按照2001年松山湖征收补偿村民宅基地75元/平方米(即5万元/亩)。截止目前,由于补偿标准太低,导致多年来多次讨论分新村宅基地方案都未达成一致,户主签名数没有过半,因而宝陂村所有村民都没有签名领取宅基地补偿款。
  (二)部分村民要求原地安置。部分已搬迁的老人因宝陂新村农民公寓老人公寓不足,回流至宝陂旧村居住,增加未搬迁的户数。
  (三)有部分补偿项目未获补偿。据村民反映,在2001年征收时,松山湖对佛新村(现佛新社区)的农具、渔网、渔船、毛织机、缝盘机等生产工具进行了补偿,但宝陂村民未获得该类生产工具的补偿。
  (四)失耕费补偿偏低。从2001年开始失耕费按每年400元/亩补偿,每5年增长5%,但由于当前物价上涨过快,失耕费补偿增长速度与现时物价水平上涨速度差距较大,村民对失耕费补偿低反馈意见较多,表示现时的失耕费补偿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生活较为困难。
  (五)村民认为现时发展与当初征地用途不一。2001年征收宝陂村土地时,以建设产业园的名义进行土地征收,但现时松山湖内建设大量住宅区,未搬迁的村民认为松山湖与当时规划建设不相同,不愿意搬迁。
  (六)有部分村民声称松山湖内仍有500亩集体用地属宝陂村,所以仍可以在宝陂旧村内居住,不愿意搬迁。
  四、下一步解决方法
  下来,我镇将严格按照市的相关指示,全面配合松山湖管委会加强对宝陂村旧村违建管控力度,同时进一步指导宝陂村制定旧村搬迁安置方案,探索综合体建设可行性,加快落实宝陂村民宅基地分配方式和建设方式,继续做通未搬迁户思想工作,争取早日与未搬迁户达成共识,彻底解决宝陂旧村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大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257号提案的答复

  陈莉委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出的第20200257号提案《关于加快解决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征地拆迁问题的建议》收悉,松山湖城市建设局、城管分局就提案内容进行研究并组织提案人开展座谈,现就相关研究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宝陂村征地拆迁历史问题及现状

  2001年9月,市政府规划建设松山湖新区并确定了红线范围,其中宝陂村所有土地位于红线范围内,村所有土地房屋、林地、鱼塘都要被征收。宝陂村于2002年3月开始配合征地拆迁有关工作,计划于2005年整村搬迁至大朗镇富民路旁。宝陂村共被征收5000多亩土地,收到征地拆迁补偿款2.16亿,按照2001年松山湖征收补偿居民宅基地每亩5万元(即75元/平方米)。因认为补偿标准低,宝陂村民均未领取宅基地补偿款,部分村民未签名领取房屋补偿款(包括已搬迁和未搬迁村民)。

  目前,宝陂村现有未搬迁村民48户共163名村民,其中有14户共51人在东莞理工学院内,34户共112人在松湖烟雨内。学校范围内现有搭建的农家乐等违建2间,约200平方米;未搬迁村民在原宅基地新建楼房5栋,约700平方米(最大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已迁出村民回建楼房3栋,约650平方米(最大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二层框架结构);铁皮房6间,约450平方米;窝棚1间(非本村村民搭建),约50平方米。

  二、拆迁工作难点

  (一)现有法律难以解决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结束了房屋拆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房屋征收制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是市、县级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如果是出于其他目的,则无权征收土地。近年来,国家又陆续出台了《民法典》等一系列保护私人物权的法令,宝陂村为建园早期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再依据现有法律来执行,行政强拆操作难度更大,社会维稳问题更多。

  (二)补偿标准低导致征拆难度增大

  原旧村宅基地补偿价格按照2001年松山湖征收补偿村民宅基地75元/平方米(即5万元/亩)执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价格一路攀升,村民对征地补偿款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为了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完善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办法,政府可适当提高园区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但实际征地补偿费用无法按照现行政策标准去执行。现未搬迁的村民,均提出补偿标准低问题,若提高该批村民的补偿标准,出现补偿标准不一致情况,容易对已搬迁的农民或村民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给后续的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三)村民小组内部意见不一致导致宅基地安置无法落实

  已搬迁的村民,大部分同意宅基地分配方案,但未搬迁部分村民则认为补偿标准低,导致多年来多次讨论分新村宅基地方案都未达成一致,户主签名数没有过半,村民小组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因而宝陂村所有村民均未签名领取宅基地补偿款和办理宅基地分配手续。

  三、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集中整治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利用我市加快落实窝棚清拆契机,松山湖城市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分局、公安分局部门组成专项行动小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启动宝陂村周边窝棚全面摸查工作。已对宝陂村现有窝棚、围栏圈地、违法建筑等形成工作台账,并于今年3月启动“创建美丽园区,共建宜居乡村”专项整治行动,对宝陂旧村窝棚展开首轮拆除行动。

  (二)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2020年3月23日肖亚非市长主持召开的东莞理工学院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一)松山湖管委会和大朗镇政府要马上采取行动依法取缔理工学院“校中村”的违法经营、违法建筑现象;(二)由大朗镇政府研究探索搬迁户在大朗镇宝陂新村的普惠性政策,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校中村”的拆迁工作;(三)松山湖管委会、大朗镇政府和东莞理工学院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配合做好相关搬迁及日常治安、消防、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3月24日,我们与大朗镇、东莞理工学院到宝陂村三队召开现场工作会议决定,计划分四个阶段开展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违法经营、违法搭建、霸种霸养等问题联合整治:第一阶段:拆除宝陂旧村三队的乱搭建简易棚(大排档和烧烤场等)、清理霸种菜地和霸养鱼塘;第二阶段:拆除宝陂旧村三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的新增违法建筑;第三阶段:拆除宝陂旧村三队自2008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违法建筑;第四阶段:落实宝陂旧村三队的征地拆迁工作,并净地移交给东莞理工学院管理。

  (三)4月24日上午,我们联合大朗镇政府对东莞理工学院“校中村”违法搭建、违法经营、霸种霸养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为此,专门成立了松山湖管委会和大朗镇政府联合执法领导小组,松山湖管委会(城管分局、公安分局、城市建设局、宣社局等)和大朗镇政府共16个相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研究部署和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在本次行动中统一思想,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当天快速完成了理工学院内宝陂三队村民乱搭建的简易棚和霸种霸养菜地及鱼塘的清拆任务。此次行动共拆除大排档2处、铁皮房和窝棚12个、清理菜地5处、清理鱼塘6个(80亩),第一阶段整治工作已圆满完成。

  (四)近期,我们协同东莞理工学院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优化,对一些小路口进行再次封闭处理,同时收回一处霸养鱼塘并移交理工学院管理。

  四、工作建议及计划

  霸种菜地和霸养鱼塘清理后,由于土地未被开发利用,霸种霸养问题极易反弹。加之乱搭建速度快、成本低、获利大,此次整治行动强制拆除的乱搭建大排档、窝棚等违法搭建物极大可能再次违法建设。为避免乱搭乱建、霸种霸养等问题再次回潮和反弹,我们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安排城管执法人员和片区保安每天到宝陂村三队巡查,对乱搭乱建、霸种霸养现象一旦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和处理;发挥片区保安作用,安排人员定点驻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防止村民偷建抢建;于大学路路口摆放石码,防止村民运输建筑材料进入村内,避免新增违建;加强与大朗城管分局的配合协作,不定期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保持密切沟通和交流,一旦巡查发现或掌握相关信息,相互通报。

  (二)协调东莞理工学院做好四方面管控工作:1、安排学校保卫部门加强巡查,发挥监管作用;2、在学校与宝陂村三队之间采取设置围墙或绿网等物理隔离措施;3、劝导师生不要在宝陂旧村内经营场所消费和租住房屋,切断村内违法经营利益链条;4、本次清理的霸养鱼塘,其中有两个属于东莞理工学院红线范围内,下来东莞理工学院应落实好主体管控责任。

  (三)此次整治收回的国有土地共约90亩(其中鱼塘80亩,菜地10亩),由我委尽快对该地块进行规划建设。

  五、下来工作思路

  1、强化征地拆迁力量。我委已成立土储中心办公室,整合力量,以推动松山湖功能区的土地整备、收储出让、征地拆迁工作。下来,由土储中心办公室牵头,争取早日推动宝陂村旧村征拆工作。

  2、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校中村”拆迁工作。征迁协调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在对外处理纠纷时要充分熟知相关政策、法规和当地的乡规民约。在征迁协调工作中,凡牵涉到与村民相关的房屋、土地、附作物、树木等,均需依托当地村委会或镇政府等来协调解决。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大朗的沟通协调,联合大朗镇有关部门去深入研究和商讨解决办法,配合大朗镇政府推进宝陂新村普惠性政策,争取早日推动宝陂村旧村征拆工作。

  专此回复。

  东莞松山湖城市建设局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松山湖分局

  2020年10月28日


办理单位 松山湖管委会,大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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