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42)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精准扶持的建议

  鉴于:1.“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是国民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东莞市2019年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中,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产值为713.16亿元(扣除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及建筑业产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下称“规下”工业企业),占东莞市地区生产总值的7.52%;第三产业中的批发与零售业产值、住宿与餐饮业产值分别占东莞市地区生产总值的8.69%、1.89%,其中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住宿与餐饮业产值占比不小,甚至在数量上超过限额以上同类企业。上述“规下”工业企业以及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住宿与餐饮业无论在产值,还是在数量上,都是东莞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广大小微企业及其企业主参与社会活动与经济建设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

  2.当下,“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仍然存在融资难问题。“规下”企业由于普遍存在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数据获取难度较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该类型企业进行直接授信存在授信成本较高、授信评价模型有待科学化等问题,造成这一类型企业几乎很难直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尤其是非抵押类融资支持。

  3.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公司在解决“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积极角色。

  现实中,这类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大多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公司等非银行机构解决。以融资性担保公司为例(担保公司兜底银行放款),由于其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容忍度更高、决策半径更短、授信评价更能贴合企业实际、风险控制方案更灵活等特点,在支持“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上,显得更接地气,一方面能弥补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帮助和促进企业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对银行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第一季度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公司在积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同时,也在积极承担分散风险的职能。目前东莞市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小贷公司数量并不多,且经过多年来的行业调整,近2年业务增量较大的公司,其主要服务对象亦多为中小微企业,为东莞市经济的发展贡献了应有力量。
建    议:
  1.鼓励银担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由主管部门牵头,积极鼓励银行业机构与业务能力及综合实力较强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授信合作。一方面能有效而精准扩宽对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分散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风险。

  2.重启对融资性担保和小贷公司服务小微企业的担保费及借款贴息政策。重启对小微企业的担保费补贴及借款贴息政策,放开单纯以借款主体为企业方可具备补贴资格的认定标准,参照人民银行标准,对以个人名义借款实际用于企业经营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一并纳入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范畴。

  3.设立抗疫风险补偿专项基金。2020年确受疫情影响导致融资性担保公司或小贷公司出现业务损失的,在《东莞市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实施办法》基础上,给予两类机构损失金额15%-20%的风险补偿,单个机构每年获得该类风险补偿的金额上限提高到不超过100万-200万元。

  4.在东莞市创业贷政策中,增加可选择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东莞市创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办法》自实施以来,在促进劳动者实施创业计划,切实解决创业者资金短缺和周转困难取得了良好效果,引入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由担保公司对非财政风险兜底部分进行连带责任兜底,一方面有利于加强对创业项目真实性及合理性的审核,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进一步分散政府及银行在创业贷业务风险。与此同时,政府还可出台对担保公司该类业务收费标准指导,以实现在损失更加可控条件下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的大力扶持。

提案者 李东成
部门答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42号提案
  的答复
  市金融工作局:
  李东成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精准扶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建议“重启对融资性担保和小贷公司服务小微企业的担保费及借款贴息政策。对以个人名义借款实际用于企业经营的个人经营性贷款,一并纳入贷款贴息”。历年来,我市创业贷款贴息政策的对象均以个人自主创业贷款为主。目前,我市实施的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是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并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他方式提供增信,由承办银行按规定条件放贷,并由创业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因此,我们已实施以创业者个人名义申请,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政策。
  二、提案中建议“增加可选择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实际上,2003年我市曾出台实施《东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该政策主要用于促进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申请该担保贷款以申请人自愿申请、居委会推荐、镇市两级劳动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在实施的过程中一些政策规定流程、环节等方面的原因,严重制约了该项工作的开展,效果并不理想。因此,从2006年我市在贷款模式、贷款的对象范围以及贷款的担保方式等几方面作出较大的调整,取消了由担保机构为贷款人提供担保和呆坏账风险分担这二个制约环节,由市财政预留专项资金委托经办银行放贷的贷款模式,鼓励、扶持群众积极自主创业。一直以来,该小额创业贷款政策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对于“增加可选择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建议,暂不采纳。
  专此答复。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市金融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精准扶持的建议》已收悉。提案提出精准支持小微企业的三四点政策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简称“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研究,认为该提案有助于小微企业度过疫情难关。
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东莞中支联合多方共同努力,坚决落实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的一系列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按照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和东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从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强化政策宣传推介、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优化转贷续贷服务、提供风险补偿等方面促使政策落地惠及市场经营主体,支持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最大程度缓解疫情给实体经济带来的冲击。
一是加强政策推介,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央行政策资金高效落地使用。人民银行东莞中支联合银保监、金融局、工信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建立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机制,采用“线上+线下”双轨并进的方式开展金融政策宣讲,线上采用手机短信、有关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南方+网络直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线下组成市金融政策宣讲团到各镇街(园区)巡回宣讲,确保尽可能多的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优惠。截至6月30日,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已发放再贷款再贴现129.37亿元(支小再贷款88.44亿元、再贴现40.93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893户。
二是结合运用传统货币政策工具与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截至2020年6月30日,人民银行东莞中支落实3次降准共释放流动性69.63亿元。同时,指导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通过数量投标方式,首次分别获得4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资金支持,补充自身流动性,改善流动性资金来源期限结构,提升中长期信贷投放能力;持续加强对银行机构新发放贷款的定价基准监测,督促东莞市法人银行机构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截至2020年5月末,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与年初相比下降0.84个百分点,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三是服务实体经济,确保重点领域资金支持。一方面,加大对制造业信贷支持。通过研发专属产品、加强主动对接、优化信贷流程等方式,保证对制造业的足额信贷供应。截至2020年5月末,东莞市银行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1875亿元,比年初增加442亿元,增长20.1%,比各项贷款增速高11.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督促银行机构适当压降贷款利率并减免相关费用,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政策工具引导及多方共同努力下,辖区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实现“量增价降”,5月末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1256.58亿元,比年初增加182.59亿元,增长17%,比各项贷款增速高3.66个百分点;全市5月份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利率为5.59%,较年初下降0.84个百分点。
接下来,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将围绕“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目标和任务,全力推动各项直达市场主体的货币信贷政策落地落实、惠及企业,大力开展“金融助企,政策直达”主题宣传月活动,协调推进政银企对接工作,引导银行机构高效对接服务好重点支持企业、重点支持行业和群体,全面提升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实效。
特此回复。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2020年8月25日


  关于对第20200242号提案的答复

  李东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精准扶持的建议》收悉,针对设立抗疫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市从2018年12月开始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疫情期间,根据《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东经指〔2020〕5号)的精神,我们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政策,通过增加资金规模、扩大企业覆盖面、增加合作银行、增加贷款种类、提高风险补偿比例等手段,力争完成2020年撬动银行新增贷款不少于250亿元的工作目标。其中,增加资金规模,即风险补偿资金从2.1亿元扩大到10亿元;扩大企业覆盖面,即在原白名单企业基础上,扩大至市重点监测企业,省、市重大项目投资方,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信用类贷款支持的市场经营主体,白名单范围进一步扩大,纳入白名单的中小微企业的数量进一步扩大,并扩大到特定的个体工商户;增加合作银行,即从原有的5家银行机构扩大至所有在莞银行机构;增加贷款种类,即补偿类型从一年期的信用贷款扩大至线上随借随还一年期信用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期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质押贷款,本土企业首次贷款,支小再贷款等;提高风险补偿比例,即2020年内将补偿比例提高至4%,2021年退坡至3%,自2022年起恢复为2%。

  截止目前,在原有35811 家白名单(以制造业为主)的基础上,我们公布了第二批5967 家白名单,同时结合抗击疫情的需要,再将7批479家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纳入白名单,全市白名单企业增至42257家。第三批白名单正在筹集整理当中。同时,与31家在莞银行机构进行合作签约,并引导合作银行增加贷款种类、提高风险补偿比例,给予更大支持。通过实施风险补偿政策,大力撬动银行发放贷款,今年1-7月,白名单企业新增贷款9365笔,贷款金额达288.8亿元。

  下来,我们将通过继续公布新一批白名单、开展银行不良贷款项目风险补偿申请审核、加强政策宣贯等方式继续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实施,从而继续撬动中小微企业融资。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

  领导签字: 江其华

  承办人姓名:丘珞珈

  联系电话:22220117


  关于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2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精准扶持的建议》的会办意见

  市金融工作局:

  东莞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002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精准扶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财政职能,我局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2点建议提到的“重启对融资担保和小贷公司服务小微企业的担保费及借款贴息政策”和第3点建议提到的“设立抗疫风险补偿专项基金”,是我市现有或正在研究制定的相关政策。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冲击,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帮助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战时状态,先后推出“助企撑企15条”、“助企复工10条”、“优化服务15条”、“加快复苏16条”等一揽子政策措施,通过及时兑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加快减租让利,扩大收费减免范围,强化金融纾困服务等措施,实现对企业的扶持。在此基础上,我市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统筹市镇两级财政设立50亿元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在企业融资周转、外贸出口、促进投资、拉动消费复苏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一是市金融工作局设立5000万元融资担保费率补贴资金,对政府性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补贴2%,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融资担保业务,为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二是市政府近期正研究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增信,分散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风险,做大融资担保规模。

  二、关于第4点建议提到的“在东莞市创业贷政策中,增加可选择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自2014年实施以来,根据贷款发放实际,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会同相关经办银行也在不断拓展担保方式,比如由原来的个人信用担保,到后来增加的抵押担保等。目前,我市创业贷款贴息政策没有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直接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并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他方式提供增信。主要原因有:一是考虑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盈利机构,其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会高于由银行直接审批,按照其他地市的经验,引入担保公司后,放贷量会显著减少,不利于扩大受惠面。二是现行政策担保基金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担保基金要单独列账、单独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和封闭运行。我市小额创业贷款政策实施以来,贷款放贷量排名一直位列全省第一。未来我们也将根据我市实际放款情况,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研究开拓更好的贷款担保方式。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16日


  东金函〔2020〕12号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

  五次会议第20200242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李东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精准扶持的建议》(案号:20200242)的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冲击,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效缓解“规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主动作为,通过发挥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作用、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提高贷款风险补偿、推行创业贷款贴息等措施,强化金融纾困服务,积极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一、发挥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作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一直以来,我市通过强监管和促发展多项举措,有效推动辖内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行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共有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机构12家(其中国有控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家),分支机构3家,截至2020年8月底,注册资本19.1亿元,在保余额合计71.67亿元,其中融资担保在保余额41.72亿元。我市共有小额贷款公司17家,截至2020年8月底,实收资本23.05亿元,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18.96亿元,贷款余额23.37亿元。

  (一)逆境迎难而上,齐心协力抗疫。我市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制定印发了《东莞市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实施办法》,对辖内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代偿损失的10%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的风险补偿,并指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结合实际降低收费标准、提高代偿容忍度。2020年疫情发生后,一方面,我市及时出台了《东莞市融资担保费率专项补贴实施细则》,通过给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2%的费率补贴,使企业承担的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下,大大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并为银担企合作打开了空间,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快速发放贷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已发放第一批融资担保费率补贴专项资金共74.4万元,已完成第二批融资担保费率补贴申请专项资金126.8万元的审核流程。另一方面,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力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一是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或个人延期或展期1—3个月。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或个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主动对接,给予1—3个月的延期或展期。截止目前,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271户企业或个人提供了延期或展期服务,涉及贷款金额1.35亿元。二是为受影响企业或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免除罚息。据统计,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累计为81户企业或个人减免罚息92.1万元;累计为19户企业或个人下调贷款利率,减免利息支出58.15万元。三是自发公益捐助,助力疫情防控。辖内小额贷款企业累计捐赠了350万元现金及20万个口罩(包括参与集团或者关联公司共同捐赠数),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加强银担合作,推动行业发展。我局持续强力推进银担合作,鼓励和支持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与省再担保公司合作,贯彻落实好《东莞市农业“政银保”合作贷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风险再分担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促进作用,切实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优势,积极引导银行机构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持续提升中小企业贷款便利度,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同时,完善《东莞市促进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行业发展实施办法》,着力提升“两类机构”损失金额10%的风险补偿限额,提高单个机构每年获得该类风险补偿的金额上限,同时探索研究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融资增信,分散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业务风险,做大融资担保规模,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融资担保机构不断完善简化担保流程,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加速形成公平、便捷、安全、高效的中小微企业担保体系。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探索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集体组织为渠道,研究如何更好更快地为行业协会、商会经评估积极、优秀的会员单位提供融资担保,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融资担保行业稳定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此外,在全市推进实施小额贷款公司CAMEL+RR监管评级指标体系,持续开展评级结果运用,营造“扶优限劣”的政策氛围,从融资渠道、融资杠杆、监管措施、创新业务和其他措施等5个维度,推动评级结果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二、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加大贷款投放力度

  (一)加强政策推介,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央行政策资金高效落地使用。人民银行东莞中支联合东莞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多部门建立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协调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双轨并进的方式开展金融政策宣讲,线上采用手机短信、有关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南方+网络直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线下组成市金融政策宣讲团到各镇街(园区)巡回宣讲,确保尽可能多的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优惠。截至2020年9月30日,人民银行东莞中支已发放再贷款再贴现184.83亿元(支小再贷款97.14亿元、再贴现87.69亿元),惠及市场主体3935户。

  (二)综合运用传统货币政策工具与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截至2020年9月30日,人民银行东莞中支落实3次降准共释放流动性69.63亿元。同时,指导东莞银行、东莞农商行通过数量投标方式,首次分别获得4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资金支持,补充自身流动性,改善流动性资金来源期限结构,提升中长期信贷投放能力;持续加强对银行机构新发放贷款的定价基准监测,督促东莞市法人银行机构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截至2020年8月末,普惠金融贷款利率与年初相比下降1.11个百分点,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三)服务实体经济,确保重点领域资金支持。一方面,加大对制造业信贷支持。通过研发专属产品、加强主动对接、优化信贷流程等方式,保证对制造业的足额信贷供应。截至2020年8月末,东莞市银行机构制造业贷款余额1816.62亿元,比年初增加383.68亿元,同比增长38.4%。另一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督促银行机构适当压降贷款利率并减免相关费用,切实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政策工具引导及多方共同努力下,辖区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实现“量增价降”,8月末普惠口径小微贷款余额1376.84亿元,比年初增加302.85亿元,同比增长28.2%;全市8月份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利率为5.32%,较年初下降1.11个百分点。

  三、提高贷款风险补偿,撬动银行新增贷款

  从2018年12月开始,我市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疫情期间,根据《东莞市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设立方案》(东经指〔2020〕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政策,通过增加资金规模、扩大企业覆盖面、增加合作银行、增加贷款种类、提高风险补偿比例等手段,力争完成2020年撬动银行新增贷款的工作目标。一是增加资金规模,即风险补偿资金从2.1亿元增加至10亿元。二是扩大企业覆盖面,即在原白名单企业基础上,扩大至市重点监测企业,省、市重大项目投资方,供应链金融平台以及银行运用支小再贷款发放的信用类贷款支持的市场经营主体,进一步增加了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并扩大至特定的个体工商户。三是增加合作银行,即从原有的5家银行机构扩大至所有在莞银行机构。四是增加贷款种类,即补偿类型从一年期的信用贷款扩大至线上随借随还一年期信用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期的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质押贷款,本土企业首次贷款,支小再贷款等。五是提高风险补偿比例,即2020年内将补偿比例提高至4%,2021年退坡至3%,自2022年起恢复为2%。截止目前,在原有35811家白名单(以制造业为主)的基础上,我市公布了第二批5967家白名单,同时结合抗击疫情的需要,再将7批479家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纳入白名单,全市白名单企业增至42257家。第三批白名单正在筹集整理当中。同时,与31家在莞银行机构进行合作签约,并引导合作银行增加贷款种类、提高风险补偿比例,给予更大支持。通过实施风险补偿政策,大力撬动银行发放贷款,2020年1—7月,白名单企业新增贷款9365笔,贷款金额达288.8亿元。下来,我市将通过公布新一批白名单、开展银行不良贷款项目风险补偿申请审核、加强政策宣贯等方式持续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的实施,进而大力撬动中小微企业融资。

  四、推行创业贷款贴息,鼓励扶持自主创业

  历年来,我市创业贷款贴息政策的对象均以个人自主创业贷款为主。目前,我市已实施以创业者个人名义申请、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贴息政策,具体是指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并采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他方式提供增信,由承办银行按规定条件放贷,并由创业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2003年,我市曾出台实施《东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该政策主要用于促进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申请该担保贷款以申请人自愿申请、居委会推荐、镇市两级劳动部门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贷款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一些政策规定流程、环节等方面的原因,严重制约了该项工作的开展,效果并不理想。因此,自2006年起,我市对贷款模式、贷款的对象范围以及贷款的担保方式等几方面作出较大的调整,取消了由担保机构为贷款人提供担保和呆坏账风险分担这两个制约环节,直接采取由市财政预留专项资金委托经办银行放贷的贷款模式,鼓励、扶持群众积极自主创业。我市小额创业贷款政策实施以来,贷款放贷量排名一直位列全省第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来我市将根据实际放款情况,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研究开拓更好的贷款担保方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10月9日


办理单位 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人民银行,财政局,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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