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39)关于加强东莞市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管理的建议

  绝经是每个女性的必经阶段,绝经的本质是卵巢功能逐渐衰退到完全衰竭。绝经综合征指妇女绝经前后出现性激素波动及减少所致一系列躯体和精神神经症状,近期表现主要是月经紊乱、血管舒缩功能不稳定、自主神经功能失调以及精神症状,远期可表现为生殖功能异常、骨质疏松及心血管系统疾病等。随着科学技术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我国女性的平均寿命已达到75.9岁,但是女性的绝经年龄并没有推迟,我国城市女性平均绝经年龄49.5岁,农村女性47.5岁,这就意味接近1/3~1/2的时间处于着绝经过渡期和绝经后期,绝经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已成为女性生命周期中最长的一个阶段。在绝经过渡晚期,近3/4的更年期女性出现潮热、盗汗等症状,严重程度从中度至重度可持续10年甚至更久,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同时,未干预的更年期症状也与较高的医疗费和工作效率的降低相关。从公安部门获悉,截止至2019年11月20日,我市49岁以上户籍居民为359727人,60以上户籍居民为197314人。我市人口呈现老龄化的趋势,处于过渡期及绝经后期的女性人数众多,加强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的健康管理,有利于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节省医疗支出。此外,随着我市经济文化不断发展和居民寿命延长,我市居民对生活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管理更显重要。

  目前我市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管理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我市大多数绝经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对“绝经综合征”的认知模糊,当出现症状时他们归咎于“自然老化”或以为自己患有“神经病”,不懂得遵循规范化流程,很少得到个性化治疗。

  2.我市部分妇产科专科医师和社区全科医师缺乏管理绝经综合征症状和开具激素(或非激素)治疗处方方面的培训和核心能力,虽然他们大多数表示认识到绝经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管理的重要性,但目前仍缺乏诊治能力。

  3.目前,我市只有一间三甲医院建立了绝经综合征专病门诊,且该门诊开诊时间一周只有一天,需要预约看诊,使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女性的绝经综合征诊治现状呈现出“僧多粥少”局面。

  4.健康管理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关检查(包括生化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必要时需要药物治疗,相关治疗费用往往使依靠退休金生活的老年女性望而却步。

  
建    议:
  1.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我市绝经综合征症状进行调查,建立全方位针对东莞市的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管理体系,才能有的放矢地对该人群进行及时、个体化的健康管理,使有限医疗资源达到最大健康效果。

  2.建立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教育工作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深入社区通过宣传演讲、利用新媒体科普宣传等方式,强化健康教育,转变该人群对健康管理的认识。

  3.组织有关专家,针对相关人员,定期开展绝经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管理培训班、研讨班和学术会议等培训,提高诊治能力。

  4.提高有关部门对绝经综合征专病门诊“供不应求”局面的重视,在医院甚至社区中心增设绝经综合征专病门诊,拓宽就诊渠道。

  5.将绝经综合征的治疗费用纳入特定门诊的支付范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降低就医门槛。


提案者 九三学社市委会
部门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0023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市卫生健康局:
  结合我局职能,现就《关于加强东莞市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管理的建议》(第20200239号,以下简称《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建议》提出将绝经综合征的治疗费用纳入特定门诊的支付范围,减轻患者经济负担,降低就医门槛。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市始终坚持“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民、城乡一体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步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无需另行缴费。对有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的参保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以用人单位、村(社区)为单位自愿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在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下,我市以较低的缴费标准制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待遇水平,以有限的医保资源,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诊治需要。门诊方面,通过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制度,依托“政府办、政府管”遍布于基层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我市参保人可直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不设病种起付线,不设支付限额,不用办理任何申报及续审手续。在定点社区门诊发生关于绝经综合征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按75%支付)。通过社区转诊本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或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治疗的,分别按50%和35%支付。我市社区门诊统筹制度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患者门诊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有效减轻患病群众医疗负担 。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部分常见、多发的慢性病门诊负担较重,结合我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我们针对部分常见、多发而且诊断和治疗较为明确的疾病,设置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特定门诊病种和费用限额,实现统一适宜的待遇水平,保障参保人的就医需求。
  目前,我省正在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工作,从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就医管理等多方面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鉴于医保省级统筹工作要求,我市暂不能调整特定门诊医保待遇,包括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调整,故目前暂不能将绝经综合征纳入我市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内。为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我省将对特定门诊政策进行统一规定,具体特定门诊病种目录由省局统一制定。由于目前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方案未最终出台,尚不能确定绝经综合征是否在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内。
  接下来,我市将积极向省反馈我市特定门诊相关情况,努力配合省局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在逐步推进与完善中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卫函复〔2020〕130号

  (A):类

  对东莞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

  第20200239号的答复

  九三学社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东莞市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管理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20023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诊疗现状

  目前我市有东莞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莞城医院等多家医院开设有更年期保健门诊。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于2011年开设更年期保健门诊,至今已有9年时间;市人民医院两年前已筹划并培训人员,2020年正式对外挂牌接诊;莞城医院2019年开始建设有特色的中西医结合的更年期保健中心。

  更年期保健门诊主要接诊对象为:处于围绝经期或绝经后的 40-65 岁女性;有更年期症状的女性;早发性卵巢功能不全或卵巢早衰的女性;需要盆底肌锻炼指导的女性;有保健需求的女性。门诊一般的工作包括:健康教育, 提供更年期健康促进与健康保护措施;全方位健康评估, 发现疾病危险因素, 开展重点疾病筛查;健康管理,包括心理、营养、运动和性保健等咨询指导;个体化健康指导, 精准治疗,如更年期妇女雌激素缺乏相关处理,更年期异常子宫出血的处理以及更年期女性心脏的问题、骨质疏松、情绪抑郁的问题;建立健康档案, 开展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开设有更年期保健门诊的医院在医院工作总体建设规则中提出了加强妇女保健工作建设的规划,其中包括更年期保健工作。制订了专科发展规划,成立更年期专科并设有更年期专科主任和更年期专科医护团队。更年期专科一般由高、中级医生组成,医生组成除了妇科、内分泌科医生,还包括:心理专科、乳腺科、神经内科、内科内分泌科、心血管等相关科室的医生。近几年来医院对更年期保健工作的专项经费投入较大,以市妇幼保健院为例,近三年的专项建设经费为567万元,用于购置专科发展医疗器材,如骨密度仪、监测盆腔脏器脱垂的四维阴超、盆底康复仪器、私密激光、装修了一间小会议室用于更年期综合管理一日门诊授课和运动场地。

  市人民医院周一至周五除节假日外均安排专科人员接诊,有固定人员排班。市妇幼保健院和东坑医院更年期综合管理一日门诊,每月定时开班,通过预约一天时间进行抽血化验体检,集中讲授更年期保健课程,对症状、心理、营养、运动、用药进行指导和一对一诊疗,档案专人管理并进行数据资料收集,使用微信群、电话等进行跟踪随访。2019年医院更年期保健门诊量合计约1万余人次,近3年门诊量逐年增加。

  更年期专科建立了更年期保健多学科协作团队:由妇科内分泌、内科、营养科、药学科、心理、中医、护理、健康宣教等组成。与其他科室建立了会诊、转诊、病例讨论机制,相关流程以方便就医为原则,积极优化服务流程,获得患者一致好评。更年期保健多学科协作团队定期参加国家、省及市的绝经过渡期及绝经后期女性健康管理培训班、研讨班和学术会议等培训,提高诊治能力和专业水平。

  在宣传方面,各医院联合妇联、社区、银行等进行“走基层、进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更年期保健科普巡讲,进行营养膳食调查,建立微信群,24小时接受患者咨询,并提供一站式、连续、个体的指导。各项宣教活动使群众对更年期健康管理认识有明显提升,起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目前,市妇幼保健院正在积极的申报国家级更年期保健特色专科。

  二、目前暂不能将绝经综合征纳入我市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内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市始终坚持“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民、城乡一体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步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无需另行缴费。对有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的参保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以用人单位、村(社区)为单位自愿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在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下,我市以较低的缴费标准制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待遇水平,以有限的医保资源,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诊治需要。门诊方面,通过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制度,依托“政府办、政府管”遍布于基层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我市参保人可直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不设病种起付线,不设支付限额,不用办理任何申报及续审手续。在定点社区门诊发生关于绝经综合征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按75%支付)。通过社区转诊本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或本市三级定点医院治疗的,分别按50%和35%支付。我市社区门诊统筹制度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患者门诊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有效减轻患病群众医疗负担 。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部分常见、多发的慢性病门诊负担较重,结合我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针对部分常见、多发而且诊断和治疗较为明确的疾病,设置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特定门诊病种和费用限额,实现统一适宜的待遇水平,保障参保人的就医需求。

  目前,我省正在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工作,从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就医管理等多方面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鉴于医保省级统筹工作要求,我市暂不能调整特定门诊医保待遇,包括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调整,故目前暂不能将绝经综合征纳入我市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内。为提高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水平,我省将对特定门诊政策进行统一规定,具体特定门诊病种目录由省局统一制定。由于目前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方案未最终出台,尚不能确定绝经综合征是否在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内。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接下来,我局将积极探索在更多医疗机构开设更年期保健门诊,鼓励更年期保健门诊将业务做细做实,提升临床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更多服务项目,与群众密切沟通,共同制定科学的保健和诊疗方案。同时加大宣教,做好随访,体现以关爱为核心,持续性照护为导向的工作理念。使我市广大围绝经期女性对自身情况的正确认知率提高,从而及早干预,进行个体化诊疗,达到提高生活质量,预防老年慢性疾病的发生,促进女性绝经后生命健康的目的。

  在提高医保待遇方面,我们将向省反馈我市特定门诊相关情况,努力配合省局工作部署,不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在逐步推进与完善中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以上是我局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如仍有疑问,可在收到函件后与我局妇幼健康科汤卉同志联系。

  领导签字:尹露萍

  承办人姓名:汤卉

  联系电话:23281020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25日


办理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
网友评价
支持 0   反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