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24)关于推进旧厂房升级改造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

  “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大力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计划,全面提高城市承载力与核心竞争力,是这几年来东莞发展的重要任务。东莞因其特殊的行政区域划分,每个镇区经济自成一体,工业也是各镇平行发展。但由于前期工业规划不统一、建造方案落后,旧时建造的厂房行业分散、分布不集中,使用效率不高,配套不够完善等。

  (一)厂房零散,各据一处。东莞因为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春风,经济发展较早,当时土地资源相对充裕,政府对城市的用地规划也没有很好统筹,以至于工业、住宅、商业以及农用地穿插其中,导致行政区域划分不明显,市政不能很好配套各区域设施。

  (二)厂房容积率低,使用效率不高。旧式厂房基本都是单层或两层结构,容积率几乎都在1.5以下,在土地资源越来越缺乏的今天,这样低的土地使用效率造成了土地资源使用不充分,使用效率不高。

  (三)厂房格局单一,设计过时,严重影响了城市容貌。以前的旧式厂房都是直接钢筋水泥堆建起来的格局,大多主体结构已有20多年,与现在厂房相比,就显得陈旧许多,加上当时老式的配套设施,布局的不合理,已经不符合现在工业生产的要求,大面积的旧厂房直接影响了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

  (四)经济环境下行,旧厂房空置率提高。现时,全球经济环境都处在转型周期内,工业产品更新迭代加快,传统的工业环境相对较差,企业生命周期减短,供过于求,旧厂房因为没有太大的优势,导致空置率上升。
建    议:
  2020年初的这段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更加速了旧厂房提升的迫切性。借整个世界处在经济调整、转型的环境下,有效盘活那些老式厂房,对旧厂房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旧厂房的价值,以适应世界目前的经济形势,确保在全球创新经济形势下能持续发展。

  (一)对旧厂房进行片区规划,清晰各区功能分布,集约化发展。分区发展,方便统一布局配置相应的配套设施,更好地为有硬性要求的行业发展提供便利。 比如,高危化工类企业或者产生有害污水类企业等。

  (二)对存量空置利用率不高的旧厂房,进行统一改造升级。可由政府牵头进行租用,统一规划,再由专业的科技孵化运营公司进行升级改造,可引进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引进生产性的服务业公司,力求将整个片区提升为集工业设计、技术研发、科技金融、物流、检测于一体的企业服务中心。

  (三)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激发“工改工”的市场活力。探索实施不同收储土地模式下的利益分配形式,以市镇村三级利益共享凝聚拓展空间的合力,提高工业空间使用效率,继续稳定工业厂房租赁市场,为制造业提供低成本的承载空间,激发市场活力。工改工,不仅是建造适应传统工业发展的厂房,更要为未来逐步向智能化工业、个性化工业发展考虑。

  (四)依据实际情况在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允许特事特办的存在。例如,对能带来较大税收的优质企业提出的自有厂房扩建、改建申请,政府对其可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综合税收产出、社会贡献率,对部分提出厂房扩建、改建的企业进行评估,或者附带一定条件后,适当考虑简化企业自有厂房的报建手续,缩短报建审批时间,放宽报建的条件,提高厂房的有效使用率,提高企业生产力,促进政府税收。

提案者 谭洪就
部门答复

  关于报送对推进旧厂房升级改造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谭洪就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旧厂房升级改造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的内容,结合我局职能,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积极利用好产业转型升级基地载体
  目前,经市政府认定的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共有9个,分布在凤岗(2个)、清溪(2个)、寮步、茶山、厚街、常平、谢岗等7个镇。9个项目开发用地共148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其中产业用房275万平方米,占比91.67%;配套用房25万平方米,占比8.33%。据初步统计,9个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目前存量可租售产业空间合共177万平方米(包括未动工、在建以及已建未租售部分)。其中,生产制造用房(即厂房)119万平方米,占比67.23%;研发办公用房58万平方米,占比32.77%。可分割销售面积112.5万平方米,占比63.56%;自持可出租面积64.5万平方米,占比36.44%。为扭转产业基地前期招商普遍粗放,入驻企业规模偏小,生产制造环节引入严重不足等现象,2019年9月起,市工信局会同项目属地镇街实施入驻企业市镇共同把关审核工作。自共同把关以来,先后受理了寮步松湖智谷等5个基地多批入驻企业申请,共审核通过73家企业(其中寮步松湖智谷36家、厚街黄金珠宝项目19家、凤岗天安数码城10家、清溪力合双清项目5家、常平珠宝产业中心3家),合计产业用房面积约17万平方米;其中,制造业企业69家,占企业总数的94.52%;预计达产后年主营业务收入超2000万元的企业共65家,市镇共同把关对提升入驻企业质量成效明显。
  下来,要继续利用好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的载体,引进培育更多优质企业。一是继续优化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市镇共同审核把关的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引导支持基地招引优质企业。二是出台《东莞市加强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监管暂行办法》,围绕项目规划建设条件、产业用房分割销售、不动产权证办理、全流程监管等方面,明确界定各环节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情形。组织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全流程监管,督促相关镇街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规范运营。三是核查已投产的产业转型升级基地,全面了解基地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生产设备及产品情况、企业用工情况等生产经营实况信息。
  二、严守工业用地红线
  一是增强工业红线意识,参与拓空间政策制订。与《关于完善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等多份政策的制订,提出加强保护工业用地空间的建议。加强与市投促局、镇街的沟通,引导项目主动承载先进制造业。二是做好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准入把关,今年以来已对10宗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涉及用地总规模1914亩,以及76个工业用地项目涉及用地总规模5888亩出具反馈意见,涉及项目投资额938.8亿元,确保工业红线内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符合工业用途。三是拓展工业投资项目空间,今年1213个项目合计占地面积218.69万亩,其中用于制造业的计容面积3019.7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投产项目共产生用于制造业的计容面积93.8万平方米。
  三、保障工业项目用地效益
  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三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审核,配合市投资促进局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尤其是新型产业用地(M0)项目审核,保护工业发展空间,引导工业效益产出。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工改工”项目,加强与东实集团沟通,以东城鳌峙塘工业区、综合市场片区改造项目为切入点,项目占地700亩,以拆除重建(工改M1)+综合整治+微改造的方式实施。针对“工改工”项目进驻的制造业企业,对“工改工”项目引进优质制造业企业租赁厂房的,对企业租金进行补贴,计划按单个企业每平方米不高于15元/月,整个园区累计最高2000万元补贴。其中国有、镇村项目优先扶持,形成开展产业招商的抓手之一。
  专此报送。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17日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谭洪就提出的《关于推进旧厂房升级改造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提案第2020022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就相关加快工程落地建设问题回复会办意见如下:
  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方案》《东莞市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我局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建设工程落地建设。
  一、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1.简化合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事项。将原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接业务登记(含合同、保函备案)及安全措施备案(含视频监控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共10个事项并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取消“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事项,改由企业自主负责落实。财政投资项目等认为有必要进行初步设计的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在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织审查。
  3.取消“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许可”事项。不再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后续监督中落实。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实行告知性备案,即到即办。一是不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即可办理施工许可,备案仅作为后续对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的依据和手段。二是缩减申请资料,仅保留收取审查合格书及审查意见告知书,实行告知性备案即到即办。
  5.基础、基坑工程施工报建合并为“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原“基础工程施工报建”、“基坑工程施工报建”2个事项合并为“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1个事项。二是简化资料要求,将原来的29项资料缩减至19项。三是缩减办理时限,由原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
  6、“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事项实施“告知承诺清单管理”。根据《东莞市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制定《东莞市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事项实施承诺制操作细则(试行)》,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报建事项在一定领域内实施承诺制改革试点。实施承诺制的项目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受理部门1个工作日内做出事项审批决定。取得施工报建证明后,允许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告知时补齐容缺材料。
  7.“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事项实施“程序性审查”。由我局组织专家审查改为建设单位自行委托广东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抽取专家开展技术性审查,技术审查通过后建设、设计单位自主承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抗震设计,报住建部门实施程序性审查,住建部门按照件齐即备的原则即到即办。
  8.优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事项。一是优化办事流程。建设单位自行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通过后报住建部门进行行政审批,缩短办理时限。二是简化申报材料。对于纳入重点工程、绿色通道等五类情形项目,可凭政府会议纪要代替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对于新建重大项目(含绿色通道项目、倍增项目等),可凭工程规划路条代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消防验收情况说明,待规划等手续完善后换领正式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许可文书。
  二、推进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
  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施工许可阶段的消防设计审查行政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已实现并联审批。一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不再作为申请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即可申请施工许可。二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改为与施工许可并行办理,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即可。
  三、积极落实联合审图
  一是落实联合审图。根据省住建、人防、消防部门关于实施“联合审图”做法,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结建式人防工程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承接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职责的公告》,将消防设计审查、结建式人防工程设计审查直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建设单位一并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大幅提高了审图效率。二是推进电子化审查。我局印发《于全面开展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的通知》,于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数字化审查工作,通过审图系统实行数字化文件线上报审并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设项目,视为已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四、简化施工许可手续
  一是简化资料要求及办理时限,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东建质安〔2018〕201号)、《关于精简和修改填报材料提升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简化填报材料要求,将原来的96项资料缩减为13项;缩减办理时限,由原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再缩减至3个工作日。二是简化报建手续。总投资1500万元以下园区项目获得国土、规划批准文件后,向属地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即可开工;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项目,可根据事权下放权限规定向属地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办理施工许可。三是简化改造提升项目报建手续。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土地性质不变、产权归属不变、建筑主体结构不变的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等改造项目,向属地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即可开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市科技局对东莞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00224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

  答复的函

  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贵局主办的“关于推进旧厂房升级改造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的建议”的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我局正积极推动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一是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全孵化链条,营造创新创业氛围,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依托新型研发机构、优势龙头企业及各行业协会资源建设专业孵化器,鼓励“三旧”改造、“工改工”等资源改造建设加速器。二是提升孵化载体的企业培育功能,引导孵化载体充分发挥在整合市场资源、服务资源、行业资源、人脉资源和导师资源方面的优势,提升服务能力;引导鼓励各类载体重点培育并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针对企业生产、营销、运输和售后服务等环节加强全价值链条服务,实现孵化载体的量质齐升。三是引导孵化载体提供低成本空间,引导孵化载体为优秀孵化项目(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低成本空间,支持孵化载体内的项目加速成长。四是搭建孵化载体合作交流平台,推动孵化载体之间产业链、创新链和资金链的联动,引导省级以上孵化载体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的方式,为孵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着力完善孵化器的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其运营能力和孵化水平。

  此函。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3日


办理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科技局,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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