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200223)关于优化我市人才政策的提案

  习总书记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为广东乃至全国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才政策及创新机制亦成了下一步改革工作的重点。

  我市人才引进工作虽早已开展并显成效,但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发展,东莞部分地区(松山湖科学城)被纳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先行启动区,东莞对各领域不同梯度的人才需求与日俱增,现有人才政策亟需优化改善。

  案由分析

  竞争态势:

  在大湾区蓬勃发展的态势当中,我们面临的不是单纯的人才引进,而是如何与周边城市对人才进行分配与争夺。东莞毗邻深圳与广州,既是我们的区位优势,同时也使得我们在人才引进时处于劣势。目前政策痛点主要体现在:

  一、准入门槛高。我市人才政策的准入设置上相对严苛,大大限制了人才的流入。例如对特色人才的认定,要求重大专项课题技术负责人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方可申请,而一般重大专项课题时间需要5年。而如果是新引进人才在莞申请的项目,基本上不可能在政策期内结题获得认定。

  二、补贴力度小。以后备人才鼓励政策为例,作为科研工作的中坚力量,与深圳的孔雀C计划相比,深圳针对世界前100名高校毕业的博士,可直接认定享受160万元补贴,但东莞同类人员只能按4类人员享受30万元购房补贴,并需满足其他认定条件。

  三、申请周期长。很多人才政策每年只受理1-2次,错过的需要等到第二年规定时间才能申请,且申请提交后审批周期长,往往从认定或备案完成、申请补贴至补贴发放,需要近3年时间。

  政策理念:

  人才固然是第一资源,但人才是独立的流动的个人。人才的引进只是第一步,如何激发人才的创新热情,为地区发展提供最大的助力,才是我们的根本目的。所以人才政策并不仅是人才引进政策,如何做好人才引进后的后半篇文章,塑造富有创新动力的发展环境,才能使得行程自发运行的人才吸引体系。

  然而当前的人才政策体系,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对既有人才的支持和奖励。导致一批早已扎根东莞的杰出人才无法申请东莞的特色人才,继而转往异地重新发展。对人才的只引不管,只会造成人才的入不敷出,降低东莞的人才资本储备。

  另外存量的人才是有限的,将面临其他地区对人才的争夺。如果对东莞既有的后备人才由政府引导下进行定向的提升,这一部分人才无论与东莞的契合度还是归属感,都将高于新引进的外来人才。然而当前的人才政策并没有对早早扎根东莞为东莞奉献,并在东莞成长的青年后备人才,展现出足够的重视。以特色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为例,限定人才必须认定后在莞购买住房方可享受补贴,这对热爱东莞并早早扎根东莞的人才不公平;甚至打击潜在认定人才的热情,因房价的持续提升而离职换岗。

  
建    议:
  引进人才是人才政策的一个手段,而不是根本目的,如何使地区内拥有更多愿意为其发展而努力奉献的人才,才是我们真正渴望的。然而东莞当前的人才政策,尤其是购房限制,很容易造成人才“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的感觉。这将助长人才离职换岗到异地认定新人才政策的意欲,使其奔走于各地,而无法专心为地方发展作贡献,使得人才政策彻底的变味。

  我们的政策应该是对人才的全新引进,现有激励,后备培育进行系统化的考量,使得东莞对关联产业及技术人才,形成一个高度契合并可以持续壮大的人才生态体系机制。尤其是针对已落户扎根东莞的人才,一方面提升其归属感减少流失,另一方面激励其积极性以为东莞做出更多贡献。

  以能为东莞带来的收益为主导,根据东莞产业现状适度降低部分高产业契合度人才的申报条件与门槛。并适度放开人才政策在申请人方面来莞的年限规定,并完善新旧人才政策间的衔接,使得人才均可享受其贡献相匹配的待遇与荣誉,将不同梯度、不同时间来莞的人才凝聚在一起,携手共建东莞人才生态圈。


提案者 张书彦
部门答复

 市委组织部:

  张书彦委员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人才政策的提案》,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近年,我市除了大力实施《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等以人才引进为导向的人才政策外,同时也不断加大对存量人才支持与激励。

  一是2016年出台《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试行办法》,对入选名师名医给予连续三年3-5万元/年/人津贴,给予入选名家10-20万元工作室扶持资助,全面提高我教师、医疗和文化队伍素质水平。

  二是2018年出台《东莞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加强本土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从2019年起,每年遴选一批扎根东莞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社会建设等领域的领军人才,给予每名入选者提供3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入选者可享受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入户、子女入学和医疗保障等方面优惠待遇。

  三是出台《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实施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项目。对在我市非财政全额供养单位工作的,户籍和人事档案均在我市的,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硕士学位的给予2万元扶持,取得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给予4万元扶持,取得正高职称的给予5万元扶持。

  四是出台《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在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和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经济贡献突出的企业及重点培育领域单位的创新人才,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总部经济企业按100%标准执行)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随着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人才是第一资源认识不断强化,各地人才竞争不断激化,近年,我市人才政策力度,对标周边和国内先进城市,持续提高人才补贴力度。如,面向高端人才的特色人才购房补贴于2016年从最高200万提高至最高250万;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资助于2016年从100-300万元提高至100-500万元;如博士后进站资助资金于2017年从10万元/年提高至15万元/年;又如面向基础及骨干人才的综合补贴于2018年从0.6-2万元提高至1-30万元。

  下来,我们将在以下三方面加以完善:一是政策落实兑现时效性。目前,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及资金效益,部分政策补贴采用事后补贴,当年下半年申请次年拨付方式进行,另外资金审批流程长且复杂。虽一般情况资金能在次年2-4月拨付,但如遇特殊情况,资金拨付时间将延迟1-3个月。下来,我局将针对有关问题对业务流程、财政资金规划进行优化,研究有关政策调整优化意见,有效提高政策落实兑现的时效性。二是政策扶持力度。我市虽然对标周边及先进城市不断加大政策力度,在政策出台时基本能达到领先或排名靠前水平,但随着竞争进一步加剧,从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目标和要求来看,我市人才政策竞争优势渐显不足。下来,我市将结合我市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研究更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三是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修订。2013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聚焦特色的行业、产业和领域,对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急需紧缺人才或做出相应贡献的人才,在科研配套、住房、社保、医疗、子女入学、通关等方面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营造特优的人才环境。以人才获得的荣誉、奖项、技术职务、称号和业绩贡献为依据,将特色人才分为特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共五类特色人才。特级的包括诺贝尔获奖者等顶尖人才,四类包括高级技师、高级职称人员、获专利授权的博士等高端人才。尽管《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已经涵盖了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的高端人才,但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我市人才引进培养提出了新的更加国际化要求,下来,我市将根据现实需要,参考各方面各部门意见修订《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4日


  关于政协提案第20200223号的答复意见

  市委组织部:

  现将政协提案第2020223号的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审时度势,聚焦创新创造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人才战略,人才政策和人才工作不断优化提升。

  一、我市加快出台人才政策,目前实施的政策共131份,其中市级出台41份,包括:《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关于实施百万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打造“技能人才之都”的意见》、《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涵盖了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流动、评价、留用、服务等各链条环节,逐渐建立分层分类政策体系,如2019年实施的“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涵盖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基础人才、紧缺人才等各个层级。

  二、自2017年以来,围绕实施倍增计划、打造技能人才之都、重点计划、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出台系列政策,逐步形成了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和技能人才等特色政策,如《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东莞市打造“技能人才之都”实施意见》、《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实施办法》等,在人才项目支持、人才住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个人所得税奖励、医疗补助等方面给予较大力度的优惠支持。

  三、财政对人才政策持续加大投入,财政资金支出规模稳步增长,财政资金投入结构不断优化。2015-2020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37.95亿元(平均每年投入6.32亿元),主要集中在人才培训培养、促进就业创业、人才引进、人才载体建设、人才服务等,为东莞人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经过近年我市人才政策的有效实施。较好地推动人才规模、人才结构、人才质量的扩大、优化和提升。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才工作规划,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一方面抓紧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落地执行,落实人才政策资金,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另一方面在用人主体、人力资源机构、人才政策配套、政府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不断优化我市人才政策,提升人才工作效果。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7月8日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0200223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书彦委员:

  关于您提出关于优化我市人才政策的提案收悉。经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人才强市为目标,陆续出台了系列人才政策,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了历史性机遇。东莞处于广州、深圳两个人才高地之间,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正全力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并以打造“技能人才之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而广州和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城市定位均以全国性、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人才队伍建设也趋于高端化和国际化,城市定位、产业发展重点等不同,人才需求的类型和层次也与广深有所差异。在国家对人才政策进行宏观统筹的背景下,我市不断加强人才政策的对比研究,弥补人才政策存在的短板,全面推动人才政策优化和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一、关于存量人才与新引进人才的问题

  我市除了大力实施《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东莞市成长型企业人才扶持试行办法》等以人才引进为导向的人才政策外,同时也不断加大对存量人才支持与激励。

  一是2016年出台《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试行办法》,对入选名师名医给予连续三年3-5万元/年/人津贴,给予入选名家10-20万元工作室扶持资助,全面提高我教师、医疗和文化队伍素质水平。

  二是2018年出台《东莞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加强本土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从2019年起,每年遴选一批扎根东莞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社会建设等领域的领军人才,给予每名入选者提供30万元资金支持,同时,入选者可享受优先推荐(国家和省的重大人才计划,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入户、子女入学和医疗保障等方面优惠待遇。

  三是出台《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实施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项目。对在我市非财政全额供养单位工作的,户籍和人事档案均在我市的,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取得硕士学位的给予2万元扶持,取得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给予4万元扶持,取得正高职称的给予5万元扶持。

  四是出台《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在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纳入中央、省、市重点人才工程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和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经济贡献突出的企业及重点培育领域单位的创新人才,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的最高不超过80%标准(总部经济企业按100%标准执行)奖励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提名的骨干人员,市财政按其上年度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的80%标准奖励至个人,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

  二、关于人才准入门槛和扶持力度的问题

  随着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人才是第一资源认识不断强化,各地人才竞争不断激化,近年,我市人才政策力度,对标周边和国内先进城市,持续提高人才补贴力度。如,面向高端人才的特色人才购房补贴于2016年从最高200万提高至最高250万;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扶持资助于2016年从100-300万元提高至100-500万元;如博士后进站资助资金于2017年从10万元/年提高至15万元/年;又如面向基础及骨干人才的综合补贴于2018年从0.6-2万元提高至1-30万元。

  下来,我们将在以下三方面加以完善:一是政策落实兑现时效性。目前,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及资金效益,部分政策补贴采用事后补贴,当年下半年申请次年拨付方式进行,另外资金审批流程长且复杂。虽一般情况资金能在次年2-4月拨付,但如遇特殊情况,资金拨付时间将延迟1-3个月。下来,市人社局将针对有关问题对业务流程、财政资金规划进行优化,研究有关政策调整优化意见,有效提高政策落实兑现的时效性。二是政策扶持力度。我市虽然对标周边及先进城市不断加大政策力度,在政策出台时基本能达到领先或排名靠前水平,但随着竞争进一步加剧,从我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目标和要求来看,我市人才政策竞争优势渐显不足。下来,我市将结合我市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研究更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三是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修订。2013以来,我市先后出台《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聚焦特色的行业、产业和领域,对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急需紧缺人才或做出相应贡献的人才,在科研配套、住房、社保、医疗、子女入学、通关等方面实行特殊的政策措施,营造特优的人才环境。以人才获得的荣誉、奖项、技术职务、称号和业绩贡献为依据,将特色人才分为特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共五类特色人才。特级的包括诺贝尔获奖者等顶尖人才,四类包括高级技师、高级职称人员、获专利授权的博士等高端人才。尽管《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已经涵盖了各个层次、各个领域的高端人才,但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对我市人才引进培养提出了新的更加国际化要求,下来,我市将根据现实需要,参考各方面各部门意见修订《东莞市特色人才目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5日


办理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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