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240)加强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大科学装置都是点状分布,其作用和影响力受到局限。依托散裂中子源打造的中子科学城和深圳光明新区光明科学城只有一山之隔,如能协同联动发展,将有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这符合国家战略布局,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必备硬件条件,是东莞全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手段。
  东莞中子科学城的国家大科学装置散裂中子源已建设了3台谱仪设备,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南方光源等重点项目也在加快推进建设。而深圳光明科学城正在规划建设一批生命科学、信息科学、材料科学、空间科学等前沿领域的重大科学装置和国家级实验室、综合研究平台等,目前脑解析与脑模拟、合成生物研究等首批重大科学装置已开工建设,同时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也正在建设中。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发展将是1+1>2,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发展高地和示范区。
  
建    议:
  1.建立高层次的协调机制。粤港澳处于“一国、两制、三个独立关税区”体制框架之下,必须强化协调合作,破解莞深协同合作的体制机制束缚。建议由省级层面设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规划编制及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具有突破性创新性的政策措施,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促进莞深协同合作,辐射带动珠三角区域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发展。
  2.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域和关税区,三种流通货币,制度差异比较大,但也正是这种制度性差异形成了粤港澳大湾区的特色和优势所在。一方面,在“一国两制”下,在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承载区可以把港澳市场经济成熟、国际联系广泛、专业服务发达、法治公认度高、科研力量比较强等优势,与深莞地区市场大、制造业发达、科研实力雄厚和政府决策力、执行力强等优势结合起来,实现更全面、更协调、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另一方面,支持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在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承载区中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两者之间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高效便捷流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3.推动协同创新打造全球创新高地。充分利用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创新引擎,在“粤港澳大湾区大科学核心轴线”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做实做强高校联盟,加强高等教育协同创新,消除科创资金流动障碍,促进科创人才更加便利交流交往。支持共建科技园和各类大数据平台,鼓励高校、研究机构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立产业研究院、孵化器。
  4.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成立相关协同机构,按照共同投资利益共享的原则,优化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之间的快速互联互通,加快规划建设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之间的快速通道,规划建设两者之间的快速路或高速路,通过延长地铁路线、增设站点建设,加快两者之间城市轨道建设,开通两者之间常态化日常化的公共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两者之间交通网络布局。
  5.推进公共服务配套衔接。在“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核心承载区建设粤港澳青年创业区、港澳青少年创新创业基地,重点为港澳青年、青少年在大湾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港澳模式公共服务,先行先试,完善港澳青年在内地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让港澳创业青年享受与内地居民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并逐步放宽港澳居民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一些限制性规定,为港澳青年就业创造更多机遇。
  
提案者 刘川
部门答复

  科技局
  松山湖管委会:
  关于贵单位主办的“加强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的提案,我局作为会办单位,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全力推进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推动协同创新打造全球创新高地。我市充分利用中子科学城大科学装置创新引擎,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目前正全力推动作为中子科学城重要组成部分的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自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市各单位的协作下已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大批科研人才入驻实验室,截止目前共有双聘人员和全职人员230人,其中两院院士8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15人,青年计划入选者18人,中科院入选者52人,人才队伍初见规模。首批10个创新样板工厂科研团队已入驻实验室,科研工作陆续开展,第二批团队引进工作正在进行中。
  下来,我局将继续全力以赴推动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确保材料实验室基建工程在上半年开工,出台针对材料实验室建设的专项扶持政策,强化对材料实验室的专班服务,确保团队和项目落地,争取国际和省的重大科技专项支持。


  市轨道交通局
  松山湖管委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东府办〔2019〕14号)相关要求,现将贵委主办、我局会办的《加强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第20190240号)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我市于2018年5月批复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调整(2017-2020年)》,新增规划了市轨道交通5号线(松山湖北站-莞深边界)及5号线支线(松山湖南站-松山湖企业总部站),并设置黄草朗站、松木山站、象和路站、犀牛陂站、松山湖南站、草朗北站共计6座车站服务于中子科学城,同时5号线延伸至莞深边界并规划预留了与深圳13号线的对接条件。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以下简称“52号文”),5号线及支线为新增线路,不能纳入我市已于近日上报省发改委初步审查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18-2025年)》,具体建设时间需待我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开展时将其纳入其中后再进一步研究确定。


  发展和改革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190240号政协提案《加强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分工安排,我局为会办单位。现结合部门职能,对提案关于“建立高层次的协调机制”“推动协同创新打造全球创新高地”等有关建议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关于建立高层次的协调机制
  提案提出建议由省级层面设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等。经了解,省正在推进建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调机构等统筹协调工作,拟成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广东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有关工作,审议确定广东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总体思路、工作方案、重点规划、重大政策等事项,协调解决创建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省级层面设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调机构将有利于促进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二、关于推动协同创新打造全球创新高地
  为实现高水平、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子科学城,我市在考察学习英美日欧等国大科学装置和上海张江、北京怀柔等科技园区建设经验基础上,着手开展中子科学城规划建设工作。目前,《中子科学城发展规划》已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提出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平台建设计划。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中子科学城将在材料、生物、物理等基础科学领域,构建跨学科、跨产业领域,提升基础研究、产业创新、公共服务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前沿交叉技术平台和产业创新平台,通过各类实体联合协同,实现科技资源、产业资源的汇聚和互动,形成既能发挥大科学装置集群优势,又有利于产业创新链各环节之间的优势互补和互动促进的重要平台,大幅提升大科学装置的原始创新能力,强化科学研究和产业应用的有机结合。
  下来,我市将在省发展改革委统筹下与深圳市对接研究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等区域性规划,按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关于“深圳光明科学城与中子科学城相邻区域作为综合性科学中心的核心承载区”的思路,抓紧研究完善《中子科学城发展规划》,携手深圳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教育局
  松山湖中子科学城管理局:
  送来《加强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第2019024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对有关逐步放宽港澳教育方面限制性规定的会办意见如下:
  目前,港澳籍学生在我市接受教育享有以下优惠政策:2009年起我市实施积分制入学政策,按照积分高低安排非户籍学生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从2015年起,我市将港澳户籍学生纳入积分入学政策,凡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以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并以其父母在莞居住、在莞服务年限、居住年限、参保年限、纳税情况、文化程度、职业资格等多方面情况为依据进行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高中学校入学方面,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需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按照非户籍随迁子女同等待遇,提交“异地中考”规定的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按非户籍随迁子女同等待遇进行录取。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进一步融合发展,未来来莞就读的港澳学生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但是否逐步放宽港澳学生教育方面限制性规定要根据我市教育资源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统筹。

  交通局
  市政府督查室转来刘川委员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加强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根据我局职能,提供会办意见如下: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莞深两地融合发展迎来了百年难遇的战略机遇,特别是以中子科学城、深圳光明科学城为代表的世界领先的战略性科创中心落户于东莞与深圳,为两地带来了高端科学家与科技人才,大量的增加了两地的高端学术交流。中子科学城、深圳光明科学城虽然直线距离较短,但联通不便,为此,要加强中子科学城与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科学城的互联互通。
  中子科学城至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通道工程推荐方案为环湖路与光侨路直连方案,项目起于环湖路,沿佛凹一街下穿常虎高速后,沿罗田水库东行,经过东莞深圳界线,沿着付元坑水库、铁坑水库东侧前进,终点为公常公路与光侨路交叉口,路线建设长度约12公里。
  目前,东莞市完成了中子科学城至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通道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东莞市交投集团已经启动工可、勘察设计招标等工作,争取年内动工。


  松山湖管委会
  市政协办:
  刘川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高层次的协调机制
  提案提出建议由省级层面设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等。经了解,省正在推进建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调机构等统筹协调工作,拟成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广东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有关工作,审议确定广东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总体思路、工作方案、重点规划、重大政策等事项,协调解决创建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省级层面设立“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协调机构将有利于促进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协同合作,共同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二、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市科技局牵头制定起草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以构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为核心,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起草了《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东莞市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办法》、《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东莞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实施办法》等一批创新政策;组织召开科技创新暨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大会,贯彻落实省创新驱动发展有关精神,大力推进创新型一线城市建设;开展首批东莞市创新镇建设工作,基层创新驱动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同时,以松山湖为依托,强化莞港科技合作,积极落实省科技创新12条中关于粤港澳人往来、钱过境、物流动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形成莞港科技合作新的体制机制;在人工智能、先进制造、生命科学等领域进一步加强与香港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交流合作,大力推进研发协同、人才协同、产业协同;进一步强化与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的深度合作。
  三、关于推动协同创新打造全球创新高地
  为实现高水平、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子科学城,我市在考察学习英美日欧等国大科学装置和上海张江、北京怀柔等科技园区建设经验基础上,着手开展中子科学城规划建设工作。目前,《中子科学城发展规划》已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提出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平台建设计划。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中子科学城将在材料、生物、物理等基础科学领域,构建跨学科、跨产业领域,提升基础研究、产业创新、公共服务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前沿交叉技术平台和产业创新平台,通过各类实体联合协同,实现科技资源、产业资源的汇聚和互动,形成既能发挥大科学装置集群优势,又有利于产业创新链各环节之间的优势互补和互动促进的重要平台,大幅提升大科学装置的原始创新能力,强化科学研究和产业应用的有机结合。
  下来,我市将在省发展改革委统筹下与深圳市对接研究中子科学城和光明科学城等区域性规划,按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关于“深圳光明科学城与中子科学城相邻区域作为综合性科学中心的核心承载区”的思路,抓紧研究完善《中子科学城发展规划》,携手深圳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四、关于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莞深两地融合发展迎来了百年难遇的战略机遇,特别是以中子科学城、深圳光明科学城为代表的世界领先的战略性科创中心落户于东莞与深圳,为两地带来了高端科学家与科技人才,大大增加了两地的高端学术交流。中子科学城、深圳光明科学城虽然直线距离较短,但联通不便,为此,要加强中子科学城与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光明科学城的互联互通。
  中子科学城至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通道工程推荐方案为环湖路与光侨路直连方案,项目起于环湖路,沿佛凹一街下穿常虎高速后,沿罗田水库东行,经过东莞深圳界线,沿付元坑水库、铁坑水库东侧前进,终点为公常公路与光侨路交叉口,路线建设长度约12公里。目前,我市完成了中子科学城至中山大学深圳校区通道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东莞市交投集团已经启动工可、勘察设计招标等工作,争取年内动工。
  五、关于推进公共服务配套衔接
  目前,港澳籍学生在我市接受教育享有以下优惠政策:2009年起我市实施积分制入学政策,按照积分高低安排非户籍学生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从2015年起,我市将港澳户籍学生纳入积分入学政策,凡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父或母须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流动人口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均可以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并以其父母在莞居住、在莞服务年限、居住年限、参保年限、纳税情况、文化程度、职业资格等多方面情况为依据进行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高中学校入学方面,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需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按照非户籍随迁子女同等待遇,提交“异地中考”规定的有关材料,审核通过后,按非户籍随迁子女同等待遇进行录取。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进一步融合发展,未来来莞就读的港澳学生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但是否逐步放宽港澳学生教育方面限制性规定,要根据我市教育资源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统筹。


办理单位 松山湖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交通局,市轨道交通局,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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