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90043)关于开展东莞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建设品质东莞的建议
  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任务和价值追求,作为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企业品牌是品质东莞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近来东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品牌建设工作,连续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7〕69号)和《东莞市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推动了我市的品牌创建工作。但由于我市目前缺少系统的专业的企业品牌价值评价体系,政府面对数以万计的企业难以做到对每个企业都心中有“数”,分门别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创建品牌更多靠的是企业的自主行为。而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本身对自己的品牌价值也心中无数,创品牌意识薄弱,加之自身素质、信息资讯、资金技术、人力资源等原因无从开展品牌创建工作,更重要的缺乏专业的品牌机构和专业人才,企业对本土咨询公司缺乏信任,外请的公司又怕“水土不服”,所以大部分企业还是停留在做电视广告和其他视觉广告的宣传手段。通过对企业的大量走访调研,我们认为,在我市开展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是实施品牌战略的最基础、最科学、最可行的重要举措,同时上海、辽宁、河北等地开展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效,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示范。
  品牌价值评价是国内外品牌建设的通行做法,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打破固有模式,提高品牌市场价值。国外著名的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是由社会团体和市场化专业机构实施。通过品牌评价,对企业建设品牌、维护品牌、提升品牌发挥了重要作用。此项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市场主体等多方力量推动,为此建议:
  
建    议:
  1. 根据国家标准委的《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7-2012)、《品牌评价多周期超额收益法》(GB/T 29188-2012)以及其他品牌评价相关标准,制定符合我市市情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企业品牌价值评价实施方案、数据模型、评分细则,分期分批开展工作。
  2. 建立品牌评价数据库,有利于全面掌握我市企业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情况,反映企业的优势和特色、不足和薄弱等问题和环节。政府通过对数据的分析研究,找出我市企业的品牌价值要素和与国内外品牌建设的差距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企业通过数据分析,能够实现自我准确定位,自身的发展目标,增强企业品牌建设的原动力、激发品牌创新能力。
  3. 通过品牌评价,对进入高等级(星级)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进行媒体宣传报道,带领企业参加各种有助于品牌宣传的展会、博览会、高端论坛等,对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精准扶持,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推动企业整合产业链条,优化资源配置。并将品牌评价结果作为企业融资和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4. 品牌评价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更加科学准确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品牌价值评估工作。在品牌评价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会吸引一批品牌建设的专业机构及专业人才汇聚东莞,通过实地走访企业,了解企业打造品牌的深度需求,为企业后续提供专业的品牌咨询、策划和营销,更好的解决了品牌建设专业人才问题。
  5. 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和监管工作,根据业务分工职能,建议此项工作由东莞市市场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

提案者 蒋淑军,袁旭培,游扬,向帅兵,邵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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