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60341)关于制定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加快智能型经济的建议

  据《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介绍——智慧城市,就是通过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作出智能的响应,把新一代信息技术充分运用在城市的各行各业之中的基于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的城市信息化高级形态,实现信息化、工业化与城镇化深度融合,有助于缓解“大城市病”,提高城镇化质量,实现精细化和动态管理。
  2015年11月,市政府和互联网企业签署“互联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打造“智慧城市”为核心,在城市服务、城市宣传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建设智慧城市,有利于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东莞的城市形象,推动商业投资,促进东莞从传统城市向智慧城市发展。在城市生活中,人民的生活除了衣食住行等多方面的需要,还包括许多必要的公共基础设施,作为服务型政府需要从人民的需求出发,提供这些服务设施,为人民解决各种问题。
  
建    议:
  1.建立政府和人民在建设智慧城市规划上的沟通机制。建立有效而持续的沟通机制,例如设立创新城市规划部门,整合政府和市民的想法,再利用企业提供技术实现。政府作为建设智慧城市的领导者,回归思考民众的需求,才能为市民大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正在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民生平台以及政务平台应该加入有效的沟通机制,越能符合民众需求的城市,才能真正算是智慧的城市。
  2.引导社会资本和鼓励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建设智慧城市。专业的企业运营是建设智慧城市的保障,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营相结合。成立合营的建设发展公司,设立智慧城市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实现政务信息与资源的共享,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各部门的协同效果。
  3.参考国内外建设智慧城市的优秀案例,加强国际合作。借鉴欧盟,美国以及国内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及实践成果,吸引高等院校技术人才和专业团队入驻,形成东莞建设智慧城市标准、管理规则及评价体系。
  

 

提案者 王绍基,梁毓雄,陈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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