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230)以经济手段简化社保转诊流程的建议

  东莞强制推行全员参保制度,企业负担明显加大。同时,企业内部的部分员工对于国家的社保政策并不看好,购买意愿不强,如果一定要买,就选择离职,造成企业增加经营成本,员工反而留不住的两难局面。对目前参保的人员而言,能够看到社保优越性的地方就是在医疗,如果社保在医疗方面的流程不便民利民,则更难说服企业员工参保。

  自2008年政策提出全员参保的要求以来,社保部门就不断出台各类政策,为全员参保做铺垫。2014年社保政策更加强收紧,对于原来养老保险参保比率不足的企业,要求养老保险参保率不得低于75%,所有新参保人员一律实行全员参保。

  与社保强制参保相反的,就是员工的反应。很多基层员工对于要求购买养老保险一事意见纷纷,并且明确表示如果要买养老保险,就离职。近期的主流媒体新闻对于中国社保一事亦有不少报道,说明民间的反应已经得到了重视,如果能够得解决员工不愿意买保险的真正隐忧,那到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对目前参保人员而言,能够让他们马上感受到买社保的好处的,就是医疗保险。但现行社保转诊制度并不是非常人性化,很大程度上并不便利于参保人员,而只是便利于医疗机构的管理。

  目前社保转诊的流程是:

  1.参保人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就诊

  2.指定门诊就医点主诊医生为参保人诊治

  3.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对确需转诊治疗的,按逐级转诊原则提出转诊申请,并填写“转诊单”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参保人持“转诊单”、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未发新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在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收费处办理社保现场结算报销时,须将新社保卡插入密码验证读卡器读卡,并输入新社保卡密码进行密码验证(该密码为参保人新社保卡个人账户密码),密码验证通过后,才可完成现场结算报销(尚未换发新社保卡的参保人可不必验证密码)。

  5.经主诊医生诊治,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可由指定就医点开具“转诊单”,提交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直接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本部门诊就医。

  从这个流程可以看出,整个流程设定的环环相扣,从文字表述上看不出问题,但指定门诊就医,需要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时,就太复杂了,需要简化。

  办 法:

  1、在指定门诊看完不能治疗或是经治疗没有效果的,如果参保人无明确要求的,可以按现行转诊政策执行。

  2、如果参保人明确要求转往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按参保人意见处理。但是,可以在报销时按照直接转诊的规定,降低一定程度的报销比率。

提案者 庄舜而,唐子恩,侯庆虎,陈振邦
部门答复

  庄舜而、唐子恩、侯庆虎、陈振邦委员:

  《关于以经济手段简化社保转诊流程的建议》(提案第20150230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对我市医保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在此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提到社区门诊转诊流程过于复杂。对于社区门诊转诊,我市社保部门早已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了转诊治疗的信息化管理平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经办。通过社保部门提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下属站点间,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与医院门诊部之间转诊信息共享,可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点直接转到上级医院的转诊操作。目前,我市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转诊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授权给下设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办理转诊手续,参保人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一站式”完成转诊手续,无需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另一种方式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中心两级审核方式,即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向主诊医生提出转诊申请时,主诊医生则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同意其转诊申请。如果因诊治需要确需转诊时,则为参保人填写转诊申请单,交参保人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就医可按规定享受社保待遇。由于国家和省对门诊转诊也没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我市社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对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转诊手续流程没有作统一要求,主要是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对于《建议》中提到按参保人意愿自行就医的问题,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问题需要重点考虑:一是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将原来由首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来决定转诊级别,改为以参保人经济能力来决定就诊机构,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参保人可以到级别高的医疗机构就医,多占用医疗卫生资源,而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的参保人只能在社区就医,其公平性不能保证。二是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在于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与大医院存在一定差距,参保人必将重新聚集到大医院,无法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低筹资水平模式,主要解决群众在社区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无法满足门诊就医全面放开的就医保障需求。目前,我市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参保人,通过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可以自由选择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须办理转诊手续,但是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缴费要比社区门诊统筹高出10多倍,显然是难以在全市全面推广

  对于优化社区转诊流程问题,今年我局已经积极与卫生等部门协调,由卫生部门起草了全市统一的社区转诊流程及规范,在坚持首诊制的前提下,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优化简化社区转诊流程,相关优化方案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下一步我局将逐步对社保社区结算信息系统进行拓展,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结算、就诊、预约、双向转诊等多项服务功能,实现社区与上级医疗机构间预约转诊,推进惠民便民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提高社区吸引力。

  近日,由习近平主席召开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强调,要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我市社区门诊统筹保障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正是符合国家这一方向的。要实现“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 仅依靠社保部门一己之力难以实现,需要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同时,还需要社会各界,代表委员们与共同努力,坚持国家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医疗,巩固基层改革成果,共同推动双向转诊工作的有效落实,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办理单位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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