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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案摘报》2015年第3期(总第79期)
http://ta.sun0769.com 2015-07-16 10:32:37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94号提案(提案者:民进市委会)。

    提案内容:

    2014年11月18日,东莞市出台了《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东莞顺利入围,成为综合试点地区,新型城镇化各项工作将在我市全面铺开。

    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必将伴随着大量农业人口市民化和他们对教育、医疗和社保等的需求;同时,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还面临着基本公共服务、就业促进、住房保障以及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资金需求难题。目前,我市城镇化过程中还存在投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方式市场化程度低、城镇化建设金融政策不足、城镇化投融资平台运转亟待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保证建设所需要资金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急需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建议:

    1.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改革,创新金融服务,放开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主导、政企分开、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2.调整我市财政收入结构,提高税收收入,增强我市政府可支配财力,以保障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品的供给。

    3.创新土地融资模式,以市场化的手段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减轻财政负担,降低财政风险。

    4.加大城镇化过程中融资方式和模式的创新,拓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一是支持镇、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投入或信托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二是切实放宽民间投资门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城镇化。

    5.与城市经营相结合,推动城市整体功能开发,提高开发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

    6.对接国家和省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示范工作,积极探索运用规范的PPP模式进行建设。

    7.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化建设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环境支撑。

    注:该提案已交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局办理。

    《重要提案摘报》是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政协提案中重
要意见和建议的内部刊物。如领导同志对《重要提案摘报》有批示,请转告市政协办秘书科。联系电话:22839788。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