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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政协重点督办提案如何确定?
http://ta.sun0769.com 2014-08-23 16:00:34

  《政协东莞市委员会重点提案的确定、办理和督办暂行办法》

  第五条规定:

  (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督办的重点提案。在每年市政协全会结束后两个月内,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行协商,并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立案提案中遴选出二至三件候选提案。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分别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呈督办的市领导选定。

  (二)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在每年市政协全会结束后一个半月内,在市各民主党派、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全体委员及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重点提案建议供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并提出重点提案推荐名单,报分管副主席审批后,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