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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书记督办市政协重点提案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http://ta.sun0769.com 2013-06-15 17:09:29

(2013年6月14日)

徐 建 华

  同志们:

  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表达方式。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是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独特优势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力举措。多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其中一个重要举措就是用督办的形式来提高办理质量,促进成果转化。去年,我牵头督办九三学社市委会提交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建设科技与产业融合示范区的建议》的提案,各承办单位积极作为,主动加强与提案人九三学社的沟通协调、互动交流,认真落实各项办理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今年,我牵头督办九三学社市委会、市政协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以体制改革为先导有效统筹农村综合改革的建议》的提案。今天,我们召开督办重点提案调研座谈会,主要目的是对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了解重点提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提案人的意见建议,督促办理单位明确工作方向,提高办理效能,进一步推进重点提案督办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刚才,市委农办、市民政局等提案承办单位汇报了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总结了提案交办以来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所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客观分析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举措。提案人九三学社市委会、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以及市政协提案委的同志也谈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毓全主席、姚康副书记、道闻副市长对提案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如何抓好下来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家讲得都很好,听了后很受启发,对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重点提案办理在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尽管该提案还在办理过程当中,但从实际来看,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办理的过程成为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二是办理的过程成为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承办单位通过调研,深化了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认识,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在落实提案办理工作过程中提出了很多针对性比较强的措施。最近,省委农办向国务院综改办推荐我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莞城街道、黄江镇以及虎门镇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举措是得力的,相关工作得到省有关部门的认可。总的来说,提案办理以来,市委督查室和主办单位市委农办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市民政局、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会办部门之间、部门与提案人之间紧密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和良性互动,使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提案办理工作的推动下,今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在去年出台“1+5”农村综合改革系列政策的基础上,相继制定出台了集体经济发展、“两个平台”建设、政务中心建设、治安环卫统筹、村(社区)规模调整等多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或实施细则,改革举措更加具体、翔实。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比如选取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及莞城、虎门、黄江作为申报建设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单位,在全市选取110个村(社区)开展统筹组级经济试点改革,在全市六个片区各选择一个镇街继续开展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从市镇参与分成的税收收入中拿出12.2亿元补助全市593个村(社区)的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支出,等等。这些工作的开展,为高质量完成提案办理工作,深入推动农村综合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值得充分肯定。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无论是该提案的办理过程,还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具体工作,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些是思想认识问题,有些是工作力度问题,有些是人员经费问题,下来要分门别类地去解决。总之,丝毫不能把提案办理看成是“额外负担”,不要有畏难情绪,要清醒地认识到,办理提案的过程就是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推动工作的过程,办理好这个重点提案,对我们更好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将产生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二、以提案督办为契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是我市当前破解农村传统发展难题、探索科学发展新路的迫切需要和关键举措。农村综合改革不仅涉及经济领域,而且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是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搞好农村综合改革,不仅对于东莞,而且对于全省乃至全国来说都具有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发端于农村,之后向企业、城市、行政等各个领域全方位推进。今年下半年,党中央将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新一轮改革工作。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和改革开放先行地区,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继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全国改革发展探索路径。历届市委市政府之所以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是因为在东莞市直管镇的特殊行政架构下,我们的改革早已超出“农村”范畴,也早已超出经济领域,既是农村改革更是城乡一体体制改革,既是经济改革更是政治和社会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对全市的改革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下来,我们一定要结合办理这项重点提案,以争创国家和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为抓手,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一要突出优化农村经济转型发展体制。把转变集体经济发展体制、破解集体经济发展困局,摆上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首要位置。特别是要在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上下功夫,既巩固提升现有物业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又想方设法培育服务型经济,发展投资型经济。加快筛选论证一批市级优质项目让有条件的村(社区)参资入股,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稳步推进股权制度改革,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的继承、转让、赠与等流转原则和程序。

  二要突出提升农村管理效能。通过合理建设社区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厘清镇街政府与村(居)委会的职责关系,切实解决村(居)委会行政化倾向问题,使其逐步回归到村民自治的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村级规模调整和统筹组级经济工作,切实解决一些村(社区)规模过小、资源分散、重复建设、行政开支“一分不少”的问题。加快推进“两个平台”建设,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要突出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逐步由市、镇两级统筹承接农村主要公共服务支出。以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依托,培育扶持一批公益慈善、居家养老、便民服务等社会组织,推动公共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

  四要突出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推进党组织优化调整改革,根据党员人数规模条件,因地制宜在村(社区)分别设置党委、党总支部或党支部。深化党代表工作室作用,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借鉴利用“阳光雨”党员服务中心社会化的做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堡垒作用。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新莞人党员和党支部管理的研究,建立健全促进新莞人党员、党支部与老莞人党员、党支部融合的体制机制。

  三、确保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提案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下来,各办理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把解决提案提出的实际问题作为最终目标,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确保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进而由“落实型”向“实效型”转变。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各办理单位要高度认识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督办重点提案工作的责任感,真正使提案办理在制度上有保障、程序上有规范、落实上有措施、质量上有提高。

  二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办理单位尤其是主办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主动加强与提案委、提案人的沟通联系,不断增进办理共识,实现提案和办理双方的良性互动。各办理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不论是主办单位还是会办单位,都要主动沟通情况,加强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我督办的这项重点提案,涉及的牵头部门及配合单位共30多个,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专项领导小组,进一步充实市委农办、市村改办工作力量,并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镇村开展相关改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落实办理措施。刚才市政协提案委和提案人都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建议,各办理单位要虚心采纳,加紧落实办理措施。对于条件成熟并可近期办结的建议,要抓紧推进实施;对于条件还不成熟,实际工作中存在困难的,要抓紧研究应对措施,尽快解决。要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促进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作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使办理过程成为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的过程。

  四要按时办理完结。注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时限性,认真遵守时限规定,务必在8月底前办理完结。市政协提案委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切实履行好督办职能,及时掌握办理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以确保提案落实到位。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加强与政协提案委、提案人的沟通,同心协力办好政协提案,加快推进我市各项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麦真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