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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东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http://ta.sun0769.com 2010-02-08 10:41:36

(2010年2月5日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政协东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镇(街)政协小组,围绕推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管理、惠民生的各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运用提案形式,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月3日下午17时,委员提交提案299件。按照《政协东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案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查,立案286件,不立案转意见处理的13件。

  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个人提案196件,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提案64件,各专门委员会、政协小组提案26件。按类别分,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56件,占19.6%;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提案87件,占30.4%;教科文卫体方面的提案70件,占24.5%;政法、社会保障和其他方面的提案73件,占25.5%。

  提案所提意见和建议涉及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大力推进“三旧”改造,加快教育、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环境和道路交通整治力度,以及解决就业、引进人才等问题成为委员关注的热点。

  这些提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为稳步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构建富强和谐新东莞积极建言献策的高度政治责任感。

  提案委员会将立案提案转交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向各承办单位进行交办。还将根据《东莞市政协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以来所提提案中推荐重点提案,进行重点督办。政协委员、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政协小组仍可随时提出提案,经提案委员会审查后交有关部门办理。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钟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