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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办理协商要奏好“三部曲”
http://ta.sun0769.com 2014-08-18 17:09:36

东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提案既是委员履职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协商民主的重要途径和平台。十八大将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列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这是对提案工作提出的新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们对提案办理协商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与实践,重点抓住提案办理协商在立案前、办理中和办结后的不同特点,积极推动不同时段不同形式的协商,认真弹奏好提案办理协商的“三部曲”,努力做到“三位一体”相互促进,推动了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开展。

  一、立案前协商奏出“和谐前奏”

  把握好提案提出和审查环节的协商,凝聚“提”“办”双方智慧,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提案,有助于奏出提案办理的“和谐前奏”。 

  一是做好选题环节的协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委员围绕中心工作和民生重点问题发出好声音提出好办法的提案占比还不是太高。因此,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加强信息收集,有针对性地向市委政研室、市府督查室以及发改、经信、教育等职能部门广泛征集工作重点和难点,在委员撰写提案前就提案选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并编印提案线索给委员,引导委员撰写高质量的提案,为“提”“办”双方的后续协商打下良好的基础。如今年,民进市委会及多个界别的委员根据提案线索,提出了7件“关于加强民办教师管理”的提案,就民办教师待遇及管理提出了许多可行的建议。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主动与我们协商将这7件提案作为部门重点提案办理,组织召开了“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系列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与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社保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个会办单位一起,和提案者面对面沟通,集思广益,对即将出台的《东莞市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等文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

  二是做好审查环节的协商。立案审查环节的协商,既要注重和承办单位的协商,也要加强和提案人的沟通。对于初审中承办单位建议不予立案的提案,我们认真分析原因,对其中一些重点不突出、行文不规范或语言不简练,但建议比较有价值的提案,与承办单位加强沟通,让承办单位了解政协委员的关注点;同时,也与委员充分协商,建议委员对提案修改完善,最终达成立案的共识。比如,关于“加强东莞信用体系建设”的提案,与去年市长督办的重点提案相类似,相关单位以此为由不予立案。经我们分析比对之后,认为该提案虽然题目和去年的类似,但其中一些问题和建议也更具体,操作性也更强,因此建议提案者抓住重点更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修改完善之后再提交。对于涉及问题重要而又不适合作为提案办理的建议,经与市府督查室及提案者协商后,采取其它形式办理。如今年有一件提案涉及解决镇街政府部门拖欠企业工程款的问题,若按提案流程办理,会错过最佳时机,我们以委员重要建议专报的形式直接报送市委书记。市委书记批示常务副市长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取得较好成效。对于确定不予立案的提案,我们重视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协商,充分肯定委员的参政议政热情,明确不立案原因,为他们今后撰写提案提出中肯的意见。

  二、办理中协商奏出“共鸣高潮”

  加强提案办理过程的协商互动,采取多种形式,努力做到“以点带面,以点扩面”,务求通过多层次的协商办理,达到办理过程中的互动共鸣,高潮迭起,推动协商办理工作的开展。

  一是通过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的办理协商,推动中心工作的开展。对此类提案,无论从选题的确定,还是到方案的制定,都必须主动协商,方能收到实效。2012年,《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建设科技与产业融合示范区的建议》被确定为市委书记督办的重点提案,在办理过程中我们感觉到常规的坐而论道还不足以推动工作的开展,经与市委督查室和承办单位协商,组织提案者和各承办单位负责同志赴浙江等4省5市学习调研,实现了办理中的即时动态协商,提案的建议修正得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承办单位全力落实,完成了《松山湖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划》,松山湖建设金融改革创新服务区取得了显著成果。

  二是通过主席会议督办重点提案的办理协商,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对于主席会议督办的重点提案,要做到提早介入主动协商。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人才入户的建议”,提案委主动上门与承办单位沟通协商,了解办理情况,并根据办理难点组织召开了办理工作调研座谈会,就进一步增强入户工作主动性、完善入户工作政策体系、优化入户办事程序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协分管提案及相关工作的副主席,以及提案者、提案主会办单位负责人共同参加,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凝聚共识,最终促进市政府修订和出台了一揽子的政策。

  三是通过部门领导办理重点提案的办理协商,促进局部工作的突破。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办理重点提案在我市一直是个空白点。2013年,我们选取了普及我市居民使用天然气、松山湖水质保护与水环境修复、儿童公园建设等三件提案,与市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沟通协商,首次确定了部门重点提案,实现了零的突破。为了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分管副主席亲自带队实地考察,走访现场,在几个部门召开办理座谈会,面对面协商,这种环环相扣的办理协商方法,不仅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成效显著,还提高了提案的办理落实率、委员见面率和委员满意率。今年,在去年探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将部门重点提案扩展至9类24件,涉及22个部门。

  四是通过热点问题的办理协商,促进提案并案办理工作的开展。去年,有关电子商务、食品安全、行政审批改革等问题受到委员普遍关注,我们选取了3类16件提案,召开了3场办理协商座谈会,提案者与10余家办理单位面对面沟通协商,形成合力,共同研究工作难点,探讨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如关于电商的问题,我们及时向主席会议报告了协商会提、办双方达成的“要抓紧时机发展我市电子商务”的共识。政协领导通过多种途径将有关情况向市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并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力助推了我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市工作的开展。今年,电子商务再度受到委员关注,有关建议进一步深化,相关的9件提案被市长选为重点督办提案。从目前来看,并案办理协商有发散之势,今年已先后召开了汽车年票、老龄社会问题多场座谈会。

  三、办结后协商奏出“天籁尾声”

  提案办结不等于办理工作结束。只有认真开展提案跟踪办理协商,力求使提案答复和办理落实最终相一致,避免提案办理结果只是落实在纸上,而是要使好事真正办好,实事真正落实,委员真正满意,群众确实得到实惠,从而奏出提案办理协商的天籁之音。

  一是坚持提案办理“回头看”,围绕新情况进行协商。近年来,我们一方面坚持和市人大、市府督查室及市有关部门一起,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选取多个主题,通过视察、座谈、参观等多种形式,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活动,了解往年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及实操中出现的问题,协商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另一方面,我们还在组织委员参加承办单位举办的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上,对上一年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推动承办单位与提案者加强互动交流,推动工作开展。

  二是组织“两个上门”座谈,当面协商。一是要组织承办单位上门走访听取提案者意见,二是要组织提案者上门了解办理情况。如去年,关于校车安全问题的提案办结后,我们牵头组织市教育、财政、交警等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民盟市委会,与提案者进行座谈,听取办理后的意见和建议;而关于“提高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建议”,办理单位前年已经有了详细答复,但时至年中仍未见落实,于是我们组织提案者前往市公积金中心了解情况,对提案进行回访协商和跟踪落实,最终都促成了相关工作的落实。

  总之,提案办理结束后,不能简单地满足于书面答复,还要继续推动办理单位加强和提案者的沟通协商,主动检视办理实效,保持改革进取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工作新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在立案前、办理中和办结后的不同作用,奏好“三部曲”,使提案办理协商见真功显实效,从而深化人民政协提案履职的作用。  

 来源:东莞政协  编辑:钟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