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东莞市委员会重点提案的确定、办理和督办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了重点提案的标准:
1.紧紧围绕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提出;
2.反映问题准确,分析问题客观,建议合理,可操作性强;
3.可以是单件提案,也可以由多件内容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提案合并而成。
《政协东莞市委员会重点提案的确定、办理和督办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了重点提案的标准:
1.紧紧围绕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提出;
2.反映问题准确,分析问题客观,建议合理,可操作性强;
3.可以是单件提案,也可以由多件内容相同、相近或相关的提案合并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