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产业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领域成绩斐然,2023 年高新技术企业超 10100 家,其中,3644家企业通过高企认定,通过认定的企业数量位居全省地级市第一。但与之不相匹配的是,青年科技人才供给相对不足,成为企业创新与产业升级的局限性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教育与产业对接不畅。全市教育体系在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方面与产业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一方面,高校专业设置与本地产业特色结合不够紧密。且部分课程内容陈旧,滞后于行业技术发展前沿3 - 5年。这使得毕业生进入企业后,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再培训才能适应工作岗位。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在培养高技能青年科技人才方面也存在不足。职业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有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导致职业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在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上难以满足企业的高端需求。
  二、职业发展受限。在职业晋升方面,论资排辈现象较为严重。部分科研机构和企业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过程中,过于强调工作年限和资历,忽视了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成果和潜力。这使得一些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在职业发展初期就遭遇瓶颈,难以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平台来施展才华,从而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导致部分人才流失到其他城市或地区。


 建议1、加强高校与产业协同育人。
    补充说明:推动东莞市高校与本地科技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高校可根据企业需求设置定制化课程,增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比重至 50% 以上,让学生在大学期间就能参与企业实际项目研发。同时,建立高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双向交流机制,高校教师定期到企业挂职锻炼,企业工程师到高校授课,实现教学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政府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在协同育人方面表现突出的高校和企业给予表彰和资金支持。
    建议2、改善科研资源分配与职业发展环境。
    补充说明:设立青年科技人才专项支持计划,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的科研项目。
    建议3、简化青年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申报流程,降低申报门槛,采用更加灵活的评审机制,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提高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中标率。
    补充说明:科研机构和企业应制定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职业晋升制度。设立独立的青年科技人才职称评定通道,对于在科研创新、技术突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才,不受工作年限限制,破格晋升职称。


提案者: 邓瑞文

市科技局(主办)关于对20250216号提案的答复清单

办答复清单

建议一

加强高校与产业协同育人。

 

当年完成的事项

卓工院已广泛征集我市120余家重点单位的研发项目需求,遴选出300余个共性研发课题,与41所合作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配对,争取高校1700余个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指标。

 

当年推动的工作

争取高校53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指标。

 

明年待落实事项

继续争取高校研究生来莞企业开展联合培养。

 

不能采纳原因

暂无

 

建议二

改善科研资源分配与职业发展环境。

 

当年完成的事项

卓工院已广泛征集我市120余家重点单位的研发项目需求,遴选出300余个共性研发课题,与41所合作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配对,争取高校1700余个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指标。我市深入落实省基础研究十年卓越计划,与省科技厅共同实施粤莞联合基金(首期),并推动实施粤莞联合基金(第二期),为培养青年科研人员提供稳定支撑。2021—2024年度共立项支持青年基金项目327项,地区培育项目320项(其中青年科研人员占比7成以上)。

 

当年推动的工作

争取高校53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指标。已征集2025年度粤莞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

 

明年待落实事项

继续争取高校研究生来莞企业开展联合培养。继续开展粤莞联合基金申报。

 

不能采纳原因

暂无暂无

 

建议三

简化青年科技人才科研项目申报流程,降低申报门槛,采用更加灵活的评审机制,注重项目的创新性和发展潜力,提高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中标率。

 

当年完成的事项

卓工院已广泛征集我市120余家重点单位的研发项目需求,遴选出300余个共性研发课题,与41所合作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配对,争取高校1700余个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指标。各高校可在核定的生均经费中设立相应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资金,以适应各高校的实际情况,支持其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当年推动的工作

争取高校53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指标。出台新一轮人才支持政策。

 

明年待落实事项

继续争取高校研究生来莞企业开展联合培养。将根据国家及省级层面政策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创新资源和青年科研人才实际项目需求,研究给予政策支持的可行性。

办理单位: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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