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昧 2015-01-26 00:09:49 反对(0) 支持(7)
    建立和健全农村村民代表制 做好农村工作 “村支书就是政府”的评论文章近期频见于媒体, 指出这是真真实实存在的现象。谁说村支书不是政府?在农村哪一样不是村官特别是村支书说了算? 本人就自己在农村所知道和经历的真实例子谈谈这点的体会,顺谈谈新时期的农村工作做法、体法。 农村普遍存在不规范的建设和种植。有一个村(东莞企石博夏村)因村路面硬底化建设,需要把部分村民的房前屋后的果木铲除,但村里并无很好地与村民商讨、交流,而是不断地间接地问村民施压。其中向一黄姓村民多次传递了铲除他家果木的信息。当该村黄姓村民直接找到村书记了解情况时,正如“村支书就是政府”,他一点儿客套温和的语句都没有。在没有做好解释沟通工作的情况下突然对这黄姓村民的果木施行强制铲除。此项目当时规划铲除的果木很多,村里却没有一个可行和严格、规范的操作方案与做法,仅凭临时方案行事,把一个不太影响此建设工程的一户人家的果木铲除,造成相当混乱的局面,造成消极的影响,很明显地反映出村书记刻意地有预谋地打击这黄姓村民,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 其实,为了得到合理解决,此村民在村委会强行铲除其果木之前曾循正规途径到当地上级信访部门反映寻求解决。信访部门并没有跟踪协调,到现在两年多一直一点儿反馈都没有,显然失职,致村民自行承受村委的压力,令村民很受伤、很失望,差点酿成大祸。据闻村委会认为该黄姓村民投诉他们,与他们作对,就是要拿他开刀,杀一儆百。 另一个个案是东莞企石铁炉坑村计划把新建住宅区巷道同样进行硬底化(铺设水泥路面),要求在此有建房的外村村民缴交费用,每平方约120元。这一做法由始至终都无向民众说明,只是临时上门要求即时缴交,可以说突然而来,不明不白,不明白此建设的性质和由来,并在无知会民众的情况下把村民的门前已铺设的水泥路面和沟渠挖掉,部分民众无可奈何去交了款。其中有一居民的房子旁边的建筑物被挖烂,前去缴交款时要求把房子旁边被挖烂的建筑物修补好,村官们却回应不予修复,又不协调、不商讨,造成交款失败。该村一刘姓副书记一个命令就剩下了该居民门前路段不予铺设,该居民要求把泥土回填让其方便出入,他们就是不理会。此居民又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向刘姓副书记保证交款,并经多次哀求才勉强答应,草草补填了水泥上去,显出村干部的威严神圣,俨然一个“村支书就是政府”的架势。 事后听说此工程为上级的为民工程,即是上级拨款修建的,该村只是作协调,是不是真的也不知道,是不是上级要求收此款项的不得而知,反正没有正式的发票,仅凭权力、凭个人意志去行事,毫无章法。 纵观上面的两个例子,由此可知农村很多事情是村委会主要是村书记说了算。 当今农村工作不能简单粗鲁、甚至粗暴,否则即会产生不良后果。就此两例谈谈体法。 第一,做事办事要做好沟通、解释说明。前者博夏村铲除果木事例,如果村里特别是村支书带头深入群众中间,做好解释说明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要高高在上,不要盛势凌人,傲慢跋扈,所谓理解万岁,想必有截然不同的效果,工作会开展得更畅顺。同时更要向大家公开此次硬底化建设工程的具体细节和来龙去脉,使大家了解、清楚、明白,心情舒畅地接受、配合。行政命令,强行办事可能一时凑效,对如今社会潮流,从长远来看,可能适得其反,得不偿失,失去的是群众的心,失去的是群众的信任,失去的是群众的理解,失去的是群众的支持,失去的是……总之,负作用和危害真的不少。 第二,做事讲究原则和方法,克服长官意志,更要讲理。前一个个案中,博夏村里很多果木种植,甚至建筑都存在乱象,需要取缔、处理的。则先要排查摸底、排查出轻重、缓急,就此硬底化建设工程也要作出完善可行的评估,不能只凭个人意志、行政命令就推行。强权政治,使人觉得有权的就可以胡来,有权的就可以大施淫威,这往往使矛盾升级,使问题激化,造成群众反感,这也是造成恶性事件的导火线。后一个个案,铁炉坑村委会是否应把这巷道硬底化工程预先知会民众,公示工程的施行状况,这叫做安民告示,大家心中有数。 第三,做事要透明公正、公平。如前所述,前一个个案中,村里存在很多疑似建设和种植乱象,需要取缔、处理的应通过评估,作出公告公示,并有说明和理由,最好还有上级的相关仲裁部门的核准,而此次铲除的那黄姓人家所种植的果木无论从那个角度,那个方面来衡量都不算影响村里这次硬底化建设工程的核心方面,比起其他的根本不算阻碍工程建设。然而,村里首先就把此户黄姓村民的果木铲除,设置人为的不公,明显地有预谋的打压。据可靠人士说村支书认为黄姓人家向镇的信访部门反映寻求帮助解决,认为是投诉村委,整他,故意对此黄姓村民开刀。 后一个个案,既然开展铺设水泥路面,村民是无任欢迎的,是好事一桩,但铺设这路面是否为公益工程,是否上级拨付金额的民生工程,有什么收费规定和文件,且有一个知会的过程,这些都需要透明公布的。然而,什么都没有交代就强行把人家早前自行铺设的水泥路面和建设的沟渠连泥挖了。当与他们理论时,他们竟说原来就不是水泥路面的。当人家要求把泥土填上也好时,他们却又说就是不填又怎样?这就彻头彻尾的欺压群众,有时真的难怪会出现极端事件。 第四,做好日常工作的管理,规范村中事务和建设。村里干部应主动积极了解、检查、督促、完善自己分管的事务,不能懒改,不要积重难返,造成乱象,特别是城建、土地管理、资产管理等是农村乱象突出问题。 第五,正确理解信访。信访部门应做好跟踪疏导、引导工作。信访部门是新时期政府着力打造的群众反映意见和问题的窗口和渠道,是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农村有些干部总会认为向信访部门反映申诉、寻求解决问题看成是向上级投诉,是造反,是叛逆,是作对,对此恨之入骨。信访部门也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应该做好跟踪疏导、引导、协调工作,切实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不能对群众寻求解决的问题不了了之,自生自灭,更不能起反作用。这样就是失职,这就是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损害群众的利益。博夏村铲除果木的个案中当民众向镇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信访部门直接把问题打回村中,直到现在两年多一点反馈都没有,这有损于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失去群众的信赖,伤了群众的心。难怪很多跳桥秀出现,他们往往是问题得不到帮助解决,申诉渠道不畅引起的。新时期尤其重视信访的重要性。 第六,建立和健全农村村民代表制。有建立村民代表制的要充分组织使用好。重要的村中事务尽可能经由村民代表调研表决,这样一来可以使事情村务合符情理和规范,避免村中大小事情、村务由村委会甚至是村支书个人说了算,也可对村中事务作出监督,减少村委与村民的矛盾的发生,逐步实现村民自治。 “村支书就是政府”这个现实命题的破解,正如有识之士新浪专栏作者王传涛这样认为:不仅仅需要走群众路线,也不仅仅需要在广大农村开展反腐斗争,更重要问题在于,要在农村赋予村民以真正的自治权力,要让基层民主约束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要用村民自治制度将村干部这样的“土皇帝”带上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