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诗敏 2016-03-28 20:05:50 反对(0) 支持(2)
    信访上,机关单位回复的内容,将会附有“公章”,相信该机关单位会对“公章”负责,报告是华丽的,是看图说话的。那实际上处理的结果无法得以监督,因为工单处理完后,无人会进行回访,因为信访中心对“公章”深信不疑。那些百姓的话呢??百姓的话又以什么为“公章”使相关单位“深信不疑”?希望建立第三机构回访制度。这样将会使50%有效地进行现代版的“击鼓鸣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