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20150019)加大欠发达镇(街)、村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

  当前,全国各地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经济进入转型期,改革进入攻坚期,经济增长进入换档期,不仅表现为经济增速的放缓,更表现为增长动力的转换,面临着复杂的系统转型。在这样的经济形势下,市内部分欠发达的镇(街)、村委会长期存在收支缺口大,土地资源缺乏用地指标,部分主干路网建设进度滞后,桥梁等基础建设破损严重,民生用水水管老化等现象,建设和发展需要更多更完善的公用配套设施来保证,这对目前的镇级财政是个非常大的挑战。在债务较重,长期处于“高负荷”运转的情况下,严重制约了镇、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阻碍了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并潜伏着巨大的债务风险。

  2014年12月上旬,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连赴石排、企石两镇调研,听取石排、企石经济工作情况汇报,并指出市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给予欠发达镇特殊的政策倾斜,支持其重点招商,完善其配套环境,加快推动欠发达镇步入良性发展循环,实现良性健康发展。

  办 法:

  从2012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东莞市统筹水乡地区发展实施方案》发布,标志着水乡片统筹发展战略进入实施阶段。又是统领水乡地区镇(街)体制改革,增强水乡镇(街)财政收支的契机,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期盼都非常高,均希望新城早日建成、早出成效。一是建议市政府以从多角度考虑欠发达镇、村财政的收支情况,从根本上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农村的财政、经济实力,以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资金投入的需求,在水乡统筹区内的道路基础设施、环保生态、社会管理等资金配套方面,建立完善稳定的发展农村公益性事业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长机制,减少镇、村支出负担。二是建议市委市政府、市水乡管委会进一步加快水乡新城的规划建设步伐,带领水乡地区早日从统筹迈向发展。由于新城的定位是水乡综合服务中心,部分工业将面临退出的局面,目前新城内一部分企业不明确新城的建设步伐,对企业是否继续增资扩产把持不定,对镇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提案者 望牛墩镇政协小组
部门答复

市财政局答复:

  水乡管委会:《关于加大欠发达镇(街)、村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政协提案第20150019号)收悉。提案提出,希望在水乡统筹区内的道路基础设施、环保生态、社会管理等资金配套方面,建立完善稳定的发展农村公益性事业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长机制,减少镇、村支出负担。目前,市财政对于支持水乡统筹发展有如下政策措施:一是安排专项资金加快水乡地区发展。每年从市财政安排20亿元用于设立统筹水乡地区发展专项资金,作为带动性投资统筹用于水乡地区规划设计、重大项目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切实加快水乡建设。二是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中对水乡地区进行倾斜。对水乡片10镇街各村(社区)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的补助在全市的基础上,增加全额20%的定额补助,切实减轻村(社区)的支出压力,帮助村(社区)更好地发展。三是支持水乡农业经济发展。自2012年起,我局联合市国土局、农业局等单位,出台一系列政策,在购置农机设备、农业产业园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面,在全市的基础上,水乡地区的镇街再提高20%的补助标准,有力支持了水乡农业经济的发展。四是推进水乡土地统筹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2014年5月,我局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印发了《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农地统筹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东财﹝2014﹞233号),对水乡经济区农地统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资金补助,鼓励水乡地区农地统筹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五是对水乡生态补偿进行倾斜。对水乡地区承担基本农田和生态林保护任务的村(社区)实行分类补偿,补偿资金用于农田和林地保护、农业开发以及物业维护、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切实保障水乡地区生态环境。以上情况,供参考。

 

水乡管委会答复:

  望牛墩政协小组:  

  贵组提出的《关于加大欠发达镇(街)、村资金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是省级战略平台,市委、市政府每年均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建设。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工作机制的意见》(东委办发〔2015〕2号),根据该工作机制指示精神,水乡管委会正在按要求开展年度行动计划及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两计划”的制订实施,理顺主体关系,发挥部门职能,明确扶持重点,顺畅拨付流程,调动镇街积极性,加大镇(街)资金扶持力度。  

  (二)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补助中对水乡地区进行倾斜。对水乡片10镇街各村(社区)治安、环卫和行政管理的补助在全市的基础上,增加全额20%的定额补助,切实减轻村(社区)的支出压力,帮助村(社区)更好地发展。  

  (三)支持水乡农业经济发展。自2012年起,财政局联合市国土局、农业局等单位,出台一系列政策,在购置农机设备、农业产业园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基本农田保护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面,在全市的基础上,水乡地区的镇街再提高20%的补助标准,有力支持了水乡农业经济的发展。  

  (四)推进水乡土地统筹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益。2014年5月,财政局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印发了《东莞市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农地统筹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东财﹝2014﹞233号),对水乡经济区农地统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资金补助,鼓励水乡地区农地统筹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五)对水乡生态补偿进行倾斜。对水乡地区承担基本农田和生态林保护任务的村(社区)实行分类补偿,补偿资金用于农田和林地保护、农业开发以及物业维护、发展集体经济等方面,切实保障水乡地区生态环境。  

  (六)在水乡新城建设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目前市规划部门正组织研究水乡新城近期建设的有关项目。下一阶段,我委将充分把握望洪枢纽站在2017年建成前后的时机,把水乡新城建  

  设作为水乡近年的建设重点,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力争实现“2017年初见成效”的工作目标。  

  

 

 


办理单位 东莞市水乡管委会;东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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